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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区
人员
调配
规定
县市区局人员调配规定
漳工商人"202223"138号
XX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市区局机关缺编
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调配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干部职工的反映请及时反响给市局人教科。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调配规定
为充分表达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调配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建立健全鼓励、竞争、公开、公平的干部管理机制,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市、区局机关〞,是指XX市工商局机关和XX县区、XX县区工商局。
二、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的调配方法
市、区局机关工作人员缺编的,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从本市工商系统县(市、区)局公务员中调配。
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缺编时,可由市局党组采取差额考核方法在本市工商系统内确定考核人选择优调配。
三、报考人员根本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在县(市、区)工商局工作满3年,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本人和父母户籍均在市区,本人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在县(市)工商局工作,需要回市区照顾父母的;
(二)夫妻一方为市直或芗城、XX县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在编人员的;
(三)夫妻一方户口在市区,且居住满六年的。
四、市、区局机关缺编工作人员考试调配程序
(一)每年1月30日前,由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芗城、XX县区工商局根据本单位缺编情况及所需人员根本条件向市局人教科提出调配申请。
(二)市局人教科根据缺编情况制订调配方案,经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在oa网上公开报考岗位。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提出报考岗位申请,并经所在县(市、区)局同意。
(四)市局人教科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市局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考评小组由市局领导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六)笔试成绩采用20230分制,分为公共科目考试(权重50%)和岗位业务技能考试(权重50%)。公共科目包含知识和公文写作,成绩由考评小组评定;岗位业务技能考试成绩由相关业务科室评定。
(七)面试成绩采用20230分制,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八)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1:2确定考核对象,并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配人员。
(九)拟调配人员跟班学习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向市局人教科提出去留建议,人教科汇总后向市局党组报告,经市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县(市、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公开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调配。确定调配的,按科员岗位安排工作,并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十一)获得省、市级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调配。
五、市局建立候调人员信息库。经综合考试合格进入候调人员信息库的,一年内可根据需要按顺序进行考核调配。
六、所有被调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七、本规定由市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工商干部调配规定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人教处,存档
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2223年5月31日印发
第二篇: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人事调配工作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人事调配政策,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事调配的根本原那么
(一)方案调配的原那么。教职工的调配必须按学院总编制和年度进人方案进行。采取统一管理,控制指标的方法,保证学院总编制的平衡。
(二)工作需要的原那么.人员配备必须符合编制要求,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按岗位配人,量能用才.不能因人设岗,盲目进入,更不能突破编制进入.
(三)优化结构的原那么,人事调配应有利于教职工队伍的专业、职称、学历、学缘和年龄结构的优化。
(四)保证重点的原那么。人事调配应着眼于人才梯队建设,保持骨干队伍稳定,满足教育教学和科研第一线的需要。
(五)标准管理的原那么。实行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人事调配的根本程序
(一)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部门提出进人方案→学院审批进人方案→联系引进对象→人事处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及人事处考核(含笔试、面试、试讲等)→人事调配小组审议→学院审核→外调→发商调函(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调入手续。对于紧俏专业的人才,在考察合格的根底上,人事处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可直接签订协议。
(二)教职工调出工作程序
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人事调配小组审议→分管院领导审核→学院审定→办理调出手续。
(三)教职工的续聘与解聘
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人事调配小组审议→分管院领导审核→学院审批→办理续聘与解聘手续。
(四)教职工校内异开工作程序
本人申请→原单位同意→接受单位同意→人事处审批→分管院领导审定(必要时学院审定)→办理异动手续。
三、人才的引进
(一)引进方案的控制
1.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人员调入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凡满编或超编的单位,原那么上不能增加人员。
2.因缺编要求调入人员的单位,应在每年十月以前向人事处报第二年的进人方案,经学院批准前方能按批准的方案进人,不预报进人方案的单位不能增加人员。
3.严格控制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增加,原那么上不单独调入非教学人员。
(二)引进人才的根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专业带头人或特殊人才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三)拟引进人才的具体要求
1.高层次人才
除具备引进人才的根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教授。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一个以上,并在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奖励;或独立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博士。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省厅级以上科研工程研究,并在本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在本学科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3)、教学能力强,能独立完本钱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4)、教授原那么上不超过50周岁;博士原那么上不超过45周岁。
2.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除具备引进人才的根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三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专业知识扎实,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普通话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仪态仪表端正。
3.能工巧匠
除具备引进人才的根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市级及以上岗位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
(2)有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娴熟,动手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好,仪态仪表端正。
4.其他岗位
除具备引进人才的根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2)有一定的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工作经验。
(3)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四)教职工家属的安置
1.教职工两地分居配偶的安置。学院原那么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
2.教职工子女的安置。教职工子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根本条件的,按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引进安置。
(五)拟引进人员的考核和审批
1.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及企业能工巧匠由系部负责组织考核,组织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处参与。
考核内容应包括个人根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业绩,健康状况等。
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应重于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原那么上应进行面试,专任教师应进行试讲,实验教师还需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查,具体内容由考核小组确定。
2、其他岗位人员的考核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由组织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处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组织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处参与)。
3.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熟悉本专业的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拟进人员进行全面、充分的考核。
推荐者应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并签署姓名,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考核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客观地评价拟进人员,用人单位对考核情况做出是否合格证的明确结论,由考核小组成员逐一签名,经用人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也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拟进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对用人单位的拟进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报院学院研究决定。
四、教职工的调出
(一)非教师的调出,须报院学院审批同意。
(二)原属夫妻的一方作为调进学院的,一方调出时,另一方应同时调出,否那么,学院将其档案存档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三)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可以调出:
1.在竞聘上岗过程中落聘者。
2.根据人员结构及聘任岗位情况确属专业不对口者。
3.人员结构不合理或超编单位的人员,校内难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者。
4.不适应现职工作,又无其他适当岗位可调整者。
(四)国家和学院规定有效劳期限的人员,效劳期未满的,原那么上不同意调出,如有特殊情况要求调出的,须经学院研究同意,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学院损失。
(五)调离学院,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同意,从寄发档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办理好调动手续。超过三个月尚不能办理好调离手续的,请调人须将其人事关系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如不能按时办好离校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出的,那么作自动离职处理。教职工在办理调动手续期间应在岗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经学院批准方可离岗。
(六)调出人员在接到我院人事处转发的调入单位的调令后,应到人事处领取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工人)离校手续通知单,及时办理好工作、财务移交和调出手续,其办理手续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逾期未办理好手续者,学院停发其工资,并作自动离校处理。
(七)凡经同意调出,且调入单位已发调令者,无正当理由,被调入人员不得撤回调出请求,否那么作退职处理。
(八)教职工的调出,学院每年6月、12月各研究一次。
五、教职工的续聘与解聘
(一)合同期满的教职工的续聘
(1)聘用制的教职员工,在合同期满前60天提交续聘申请书到所在部门。未按时提交续聘申请书者视为本人不再要求续聘,合同期满即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所在部门接到续聘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聘期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