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doc
下载文档

ID:1200321

大小:22KB

页数:16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4-18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水利 环境 学院 教工 党支部 委员会 换届选举 方案
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水利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及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制定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一、时间安排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本次教工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于2023年3月进行。 二、工作程序 1、换届前,各党支部要认真回忆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支部书记负责撰写工作报告,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经支委会讨论修改后定稿,并报送学院党委。 2、选举前,各党支部应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根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3、支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提出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候选人预备名单。 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各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如下: 支部名称党员人数支委会组成 机关133 水电工程系305 工程管理系153 农水与水资源系123 环境工程系103 工程力学83 4、支部委员会向学院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名单。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党员讨论,并听取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做出说明和解答。 6、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中选。根据票数多少确定支委会组成人员。 7、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可由中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选出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8、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学院党委审批。 9、学院党委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end-- 篇2:行闵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行闵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一、换届选举范围 至2023年12月底前,距上次换届选举已满三年的局党委各直属党组织。 二、换届选举方式 全面实行公推直选,采取有候选人选举的方式。 三、换届选举时间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制订方案(2023年10月13日10月22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使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参加的发动会议,使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步骤,发动广阔党员、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活动。发动会议可与组织报名阶段会议合并召开,会上对开展组织推荐、党员互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公推主要内容进行部署。 2、提出请示并公布。党支部向局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局党委批复同意后,党支部对新一届党支部委员职数、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张榜公布3天。 3、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组员:z 组员:z (二)组织报名,民主推荐(2023年10月23日11月2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报名,审查资格。根据拟设职位的要求和条件,对报名和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参加民主推荐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制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2、开展推荐,公布得票。召开推荐大会,党员出席率和群众出席率应到达80%以上。本届党支部书记作党支部工作报告。发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表,由全体党员、群众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可以采用会议集中推荐投票、指定地点投票、流动票箱投票等形式进行。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拟设委员职数。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与推荐表一同下发。推荐结束后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邀请局部党员监督。汇总后党支部以有效方式公布推荐得票情况。 3、确定并公布初步人选。按照获得推荐票数的多少(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之和),确定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人数比拟设委员职数多40%,初步候选人名单需报局党委审查。不符合任职条件或本人不愿意担任党支部委员职务的,可以从推荐的人选中按得票数顺延确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被推荐对象获得的推荐票数上墙公布,并将局党委审查确认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一般为3天。 (三)确定、公示人选(2023年11月3日11月12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预备人选。局党委对初步候选人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提出比党支部委员职数多20%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需报局党委审批。 2、公示预备人选。各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经局党委审批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局党委正式下发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3、预备人选介绍。可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集中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根本情况。 (四)正式选举,报请审批(2023年11月13日11月21日) 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l、制定选举方法,印制相关选票。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委指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选举方法(草案)。选举方法包括选举方法的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票、监票、计票方法等。同时,按照不同的选举模型,印制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和副书记的选票,再次确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 2、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正式选举。会议由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可邀请民主党派、群众代表列席。局党委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宣布局党委关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宣读、通过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法及监票人员等。 依据选举模型,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采用差额选举。 会场的庄严整洁严肃性,党员大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开幕式唱国歌,闭幕式奏国际歌;大会设置主席台,候选人上台就座;会场要设置会标,突出主题;会场要有党旗;座位安排要有序,党员和群众、正式和列席代表要分开,便于统计。 3、报告选举情况,批复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局党委经汇总后统一下发对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4、明确班子分工,做好选后工作。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局党委报送党支部换届选举总结材料,并做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置和名额 党支部委员的名额由本届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局党委审批,设书记1人,委员3人。 五、候选人根本条件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党员行政领导可交叉任职。其根本条件是: 1、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善于思考学习,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廉洁自律,实事求是,公正正派; 4、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任副书记、书记,应当在下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行闵小学党支部 篇3:经贸大学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那么 经贸大学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那么 为了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根据党章和党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一、准备工作 1.决定换届。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届满四年时,由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2.请示党委。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后,向校党委提出书面请示。书面请示应包括换届选举的理由、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和组成结构,以及工作方案。书面请示由党委组织部受理。 二级单位党委、总支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人;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人。 3.党委批复。校党委在对书面请示进行审议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发文批复。 4.着手筹备。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收到批复后,着手筹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包括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党员大会选举方法(草案);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换届选举前的思想发动和部署; (3)起草本届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4)审定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 二、组织推荐产生候选人 1.经公开推荐,产生公开推荐人选 (1)由本届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向党员群众公布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和结构要求。 (2)由本届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包括推荐委员会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组织推荐可以由本届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和下属党支部、党小组推荐,必要时校党委可推荐书记、副书记; 党员推荐可以召开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员大会,发出党员公开推荐表,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推荐; 群众推荐可以召开群众会议,发出群众公开推荐表,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 个人自荐由党员本人向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索取并填写个人自荐表,进行自我推荐。 (3)由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对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中提出的所有人选进行统计,并根据任职资格条件,提出初步资格审查意见,报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经复审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为公开推荐人选。 2.经民主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1)由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分别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人选的范围内,民主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多于委员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等额比例推荐。 (2)二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在满足委员会结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民主推荐中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按多于委员名额1人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等额比例提出书记、副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