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发改委经济发展实施意见.docx
下载文档

ID:1199442

大小:22.17KB

页数:10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8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发改委 经济发展 实施 意见
发改委经济开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主要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展规划纲要(202322-2023年)为指导,以强化x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建设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建成面向世界、效劳全国的国际大都市为目标,打造适宜总部经济开展的营商和人文环境,着力效劳好现有总部企业,吸引和培育一批新的总部企业,推动全市总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开展。 (二)主要思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大力引进和重点培育相结合,循序渐进和创新突破相结合,错位开展和协调开展相结合。在重视引进总部企业的同时,创造条件效劳好现有总部企业,尤其是金融业、商务效劳业、信息效劳业、先进制造业等总部企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大企业等在x设立总部、地区总部或职能型总部机构,着力引进国内尤其是珠三角民营总部企业;培育和开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国际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效劳业总部企业和商务效劳、科技效劳、现代工程效劳、文化创意等新兴效劳业总部企业,大力开展汽车、电子信息、石化等支柱产业以及装备制造领域总部企业,加快培育环保节能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效劳等高技术产业总部企业。 (三)总体目标。经过5-2023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可持续开展能力明显提升。到2023年,总部企业税收占全市企业税收总额比重达25%左右;到2023年,把x建设成为辐射环珠三角、泛珠三角,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二、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和统计监测工作 (四)制定和完善总部企业认定方法。市经贸部门牵头制订内资总部企业认定方法,市外经贸部门牵头修改完善外商(含港、澳、台)投资总部企业认定方法,市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制订金融总部企业(含内、外资)认定方法。以上认定方法经市效劳业开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实施。 (五)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市经贸、外经贸和金融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开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和工商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内资、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金融总部企业的认定工作,认定结果报市效劳业开展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布生效。对现有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认定工作,自本意见发布实施1年内完成并实施动态管理。 (六)建立总部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市统计部门牵头建立反映总部经济开展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报送制度,完善总部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总部经济统计资料。 三、优化总部经济开展空间布局 (七)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总部经济空间规划,重点规划建设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洲地区、“天河北—环市东—东风路〞、南沙XX县区、科学城、知识城、白云新城、白鹅潭地区、x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和x南站地区等总部经济重要功能区,引导总部企业按城市区域功能规划集聚开展。 (八)建设一批总部经济示范基地。市开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房管部门要规划建设假设干总部经济示范基地,集中建设或改造一批高档写字楼作为总部经济开展的载体。加快推进珠江新城—员村地区金融总部等示范基地建设。 四、强化总部企业用地支持 (九)加强用地保障。市国土房管部门要将总部企业办公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方案,合理设定出让条件,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优先保障总部企业办公用地。单独设立的总部企业研发中心、产品设计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退二进三〞腾出场地引入总部企业或开展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等具有总部功能的工程,其用地按市“退二进三〞和“三旧〞改造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十)促进工业园区功能置换。鼓励中心XX县区外围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为集聚设计研发、管理销售、物流配送、咨询筹划等具有总部功能的综合工贸园区,促进总部企业集聚开展。 (十一)实施灵活用地年限和出让金收取方式。对总部企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及重点工程的供地,经市国土房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根据总部企业开展需要,准予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合理确定用地年限,经批准可分期付款缴纳土地出让金。 五、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 (十二)创新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的信贷投放,协调组织银团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效劳创新,探索对总部企业实行知识产权、收费权及大宗商品仓单质押等融资。 (十三)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总部企业及其所属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步伐,支持总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总部企业工程投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六、推进总部企业技术创新 (十四)鼓励总部企业技术创新。市科技资金、市扶持企业开展资金要向总部企业自主研发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倾斜,向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联合攻关和开发倾斜,向推进国际先进管理和运营模式以及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等方面倾斜。总部企业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所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十五)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总部企业建立的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获得国家、省补贴的,给予配套支持。市科技和信息化部门对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的、具有总部功能的研发中心给予政策支持。 七、实施更有效的人才效劳措施 (十六)加大总部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总部经济开展规划,全面梳理各类总部企业人才需求并编制年度人才开发目录。采取措施吸引高端人才效劳机构为我市总部企业开展猎头、人才培训、人才认定和测评等效劳,对成功引进总部企业所需高端人才的效劳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创新总部企业人才培训形式,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渠道与平台,在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工程。 (十七)实施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单列效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在年度缴纳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计算,下同)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中,确定20230名左右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实行单列效劳。 单列效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及时办理引进手续,并协助解决总部企业重点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市公安机关对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优先办理落户手续,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并可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入户;对不愿意改变国籍、户籍、外国永久居留权或港、澳、台籍的,可采取柔性流动方式,申领XX省居住证并享受相应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需要长期在我市居留的外籍总部企业重点人才申办1-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手续,为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市卫生部门建立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医疗健康保障机制,参照市有关优诊待遇对总部企业重点人才提供优质效劳;市政务效劳中心设置专门窗口,为总部企业重点人才提供效劳。 (十八)提供安家支持。对202322年及之后从外市迁入我市并被认定的总部企业,市国土房管部门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对其重点人才提供安家支持。 八、加大总部企业奖励和补贴 (十九)总部企业落户奖。202322年及之后在我市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认定当年缴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合计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十)总部企业经营奉献奖。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包括现有和202322年及之后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对上一年度缴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202300万元以上且年环比新增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该新增量的30%给予奖励或补贴,奖励或补贴金额以500万元为上限。连续5年获得500万元奖励或补贴的总部企业,另一次性给予202300万元的奖励或补贴。以上奖励或补贴资金可由总部企业自行分配给企业经营决策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也可作为财政拨付给总部企业扩大再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支持资金。对缴入市、区(县级市)库年环比新增税收额名列全市总部企业前2023名的,对其1位主要负责人,以市政府名义给予税后20230万元奖励。 (二十一)办公用房补贴。202322年及之后从外市迁入x,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并进驻本意见第 (八)项规定的总部集聚示范基地的,其本部租用该示范基地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市场指导价的3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租金补贴。202322年及之后在x市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其本部新建成或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自新建成或购置之月起3年内按该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地方分成局部的30%给予补贴。每家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贴原那么上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出(转)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二十二)奖励、补贴的实施。本意见涉及的各项奖励、补贴的资金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资金主要来源于总部企业每年缴入市、区(县级市)库新增税收,并整合使用好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每年的奖励、补贴由市财政先行支付,并按财政体制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分别由市本级及总部企业申请纳税所在区(县级市)分担,年终市与区(县级市)清算。市财政部门牵头制订总部企业相关奖励、补贴及年度资金安排的具体操作方法,报市效劳业开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实施。 九、完善总部企业相关效劳 (二十三)实施重点总部企业对口效劳。市效劳业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一批重点总部企业,实行市有关部门、区(县级市)与重点总部企业对口联系效劳制度,重点帮助总部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二十四)优化政务效劳。对总部企业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年检等事项实施并联审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未做规定的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工程,市各级工商机关停止执行;税务部门对总部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效劳、预约效劳、个性化纳税辅导等优质效劳措施,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总部企业重大工程列入市政府绿色通道效劳范围。总部企业所需的水、电、气、通信等公共设施,市有关部门优先统筹安排。市外经贸部门要协调海关为总部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 (二十五)提供支援效劳。在市政务效劳中心建立“总部经济促进中心〞,负责集中引进国际知名的会计、信息、管理咨询、法律、培训等中介机构,完善银行、保险、会展、商贸、物流、信息、航运、旅游、法律、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效劳体系,为总部企业提供支援效劳。 (二十六)创新延伸效劳。市经贸、外经贸、金融和各区(县级市)相关管理部门要制定措施,帮助在穗总部企业解决拓展外地市场、延伸开展腹地等问题。跟踪分析有意向来穗投资的总部企业动向,为其提供个性化效劳。 (二十七)畅通信息效劳。市科技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措施,推动各级机关为总部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政府资讯效劳。市相关部门要及时向总部企业发布开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等各类政务和政策资讯,建立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机制。 (二十八)优化法治和诚信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标准信用征集、使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营造诚信环境。建立完善总部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信用信息库,促进总部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催促检查机制 (二十九)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市效劳业开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总部经济开展,负责组织制定总部经济开展重大政策、战略规划,审定和组织实施总部企业认定、奖励和补贴方法以及总部经济开展具体措施,协调和催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对总部企业的效劳管理工作。 (三十)狠抓工作落实和催促检查。市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