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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区县
水上
交通
治理
方案
区县水上交通治理方案
进一步稳固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成果,消除平安隐患,维护水上交通平安秩序,确保我区水上交通平安形势安定稳定,根据年市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平安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标准水上交通平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平安长效管理机制,创立水上交通平安安定稳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平安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平安监管工作,深化平安生产隐患排除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提升执法水平、夯实平安根底、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平安形势安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我局成立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下设办公室在区地方海事处,联系 :
四、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1.辖管水域和渡口渡船;
2.辖管的水路运输企业和所属的运输船舶;
3.辖区内船舶违法违章频率高和水上交通事故多发的航段。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平安生产和应急“双基〞(基层、根底)建设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平安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运输生产违法行为,突出“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平安生产治理行动,继续组织实施平安生产隐患排除治理行动,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着力加大对渡口、船舶平安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平安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平安隐患。三是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重点是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四是加大水上交通平安生产根本技能培训力度,强化经营者、船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和平安生产责任意识。
2.继续深入开展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镇街船舶管理站、航运企业之间的平安责任链,完善鼓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平安检查和现场监管,有效打击非法渡运,消除事故隐患;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平安管理“四长〞责任制,建立健全水上平安管理机构和渡口、渡船、乡镇船舶及渡工档案台账;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平安检查、平安管理等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配备齐全、船员持证上岗,确保航行秩序良好,杜绝非法载客渡运现象。
3.继续开展内河运沙船舶违法违章运输行为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辖管水域现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载运输、配员缺乏、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行为。重点对船舶超载运输、配员缺乏、货运船舶擅自改装加高围板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进一步标准船舶航行和船员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水上运输平安环境。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月日一月31日)
要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的原那么,做好水上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在渡口、码头和船舶集中区利用标语、横幅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二要通过船员培训班集中平安学习等方式进行宣传。三要组织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单位,深入到整治现场作深度报道,争取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平安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一11月30日)
1、结合平安隐患的全面排除和整治,全面掌握乡镇船舶平安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平安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大对辖管水域渡口渡船平安检查力度。
2、围绕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以防事故、保平安为目标,重点整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在结合日常检查的根底上,组织开展统一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平安隐患,力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4.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对各类平安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治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交流。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1.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乡镇船舶平安管理和水域监管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专项整治活动未开展或开展整治管理不力的责任单位领导、有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保障。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地方海事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水上交通平安及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平安〞的舆论气氛。通过培训、以会代训、专访等多种形式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平安警示教育,增强水上交通平安意识。
(三)加强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联系、交流信息、及时沟通、完善与乡镇等有关单位的联动机制,强化水上交通平安生产监管合力。各单位还要针对现阶段船舶航行的特点,在现场平安监管上狠下功夫,加强对夜航、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检查监控;强化对渡口渡船、事故易发水域等重点部位的监督监管;健全完善打击水上交通平安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标准执法行为,致力提升平安监管工作水平。
(四)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在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同时要求做到工作重点不变、力度不减,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平安长效机制,确保我区水上交通长治久安。书面总结应于12月2023日前上报区地方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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