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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浅谈铁路处谈话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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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浅谈 铁路 谈话 制度
浅谈铁路处谈话制度 谈话制度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所建立的上级对下级、组织对个人的一种党内沟通制度。主要包括:上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领导、组干部们的领导同下属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谈话。谈话分三种:一是对现任职务的领导干部谈话;二是对新任职干部任前谈话;三是对群众有所反映、有点毛病的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自2022年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相继下发了廉政谈话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几年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近些年来,为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内容全面。大量的腐败案件说明,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冷淡是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重要原因。铁路处纪检监察组织和组干部门非常重视廉政谈话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的格局。主要做法如下: 一、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党(纪)委或组干部门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以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谈话内容的制度;第二层含义是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组干部门负责人不定期与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和要求。实施谈话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沟通、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在先,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从政。2022年2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干部要1 有针对性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党内监督条例把谈话和诫勉作为党内教育、监督制度之一予以确认。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方法。 “防治腐败,教育是根底〞。铁路处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根底作用,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铁路处自2022年起开展对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以来,已有7年时间,对在职干部廉政谈话达30余次,累计327人次,对新任职干部任前谈话已达33人次,诫勉谈话两名"不断地以创新的思路开拓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党风廉政建设局面逐年好转,自2022年起至今信访量逐年减少,且无一例关于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二、新任职干部任前谈话 人心是根本,关键在教育。为了使党员干部保持健康的心理、良好的心态和纯洁的心灵,铁路处将反腐倡廉的关口前移,对新任职、新提拔干部专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近年来,铁路处始终坚持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会上,由行政主要领导主持、党委书记讲话、纪委书记、组干部门负责人提要求。这两年,铁路处对公开竞聘选拔的19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谈话的同时特别邀请了干部家属一同参加,并签订了勤政廉洁承诺书。除此之外,还对他们的家属专门提出了要求:希望每个家属都能对自己的爱人做到事业上多一份支持,少一份埋怨;生活上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苛求;廉洁上多一份把关,少一份奢求; 要利用家属的特殊身份,利用夫妻感情亲密、个性熟悉的优势,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帮助领导干部把好廉洁关。 202223年初,铁路处又组织召开了近年来新任职干部“廉政自律回头看座谈会〞,与会干部回忆了任职后廉政勤政表现情况,并对今后廉洁从业表了决心,均感觉这种形式是组织对其个人的关心和保护。 三、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指对于发现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党委、纪委和组干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既是对其进行诫勉,提出诫勉要求,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和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铁路处纪委非常重视对少数有毛病的、群众反映较差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做到红灯亮在越轨前;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及时亮出“黄牌〞,强制性地矫正其行为走向。自2022年以来,对两名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询问谈话,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在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中,铁路处将继续利用廉政谈话并结合警示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从而打造良好的廉洁气氛,为创立廉洁大屯作出新的奉献。 第二篇:谈话制度菲林格尔木业(上海) 谈话制度 一、目的。 为及时了解公司员工的心理状态、工作困难以及职业生涯的定位,以作为公司员工管理及调节与员工关系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1.谈话的类型。 (1)求职面试者的谈话。 a.通过与求职者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进行探讨,对其能否胜任应聘岗位作出初步的判断。 b.通过与求职者在除生活及工作知识技能以外的谈话,判断其为人性格、处事方法是否与公司的工作环境、管理制度及人际交往关系相适应,同时从侧面推测其对公司的忠诚度。 (2)试用期员工的谈话。 试用期员工的心理状态比较复杂,对“去〞“留〞问题颇为敏感,尤其是看到人员流动率较大时,更会惴惴不安。与试用期人员的谈话,应相应注重他们的心理活动,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谈话: a.以极具亲和力的口吻向其了解在试用期间的工作状况及其对工作环境、人际关系的看法;及时了解并帮助其解决这段时间内在工作中、生活上的困难。 b.了解其对直属或隶属上级在人员管理方面、工作安排上的意见和看法。c.及时掌握试用期员工的思想动态,了解并定位其今后的工作方向。 (3)正式期员工的谈话。 a.对公司的管理现状的看法。 b.对直属或隶属上级在人员管理、工作安排方面的看法,并提出在人员管理、工作安排上的合理化建议。 c.近期的工作状况及同事间的相处情况。 d.个人的开展方向。 (4)离职员工的谈话。 ①一般情况 a.辞职。了解员工辞职的原因是“公〞还是“私〞。假设为公司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上有所欠缺而导致人员的流失,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b.辞退。对被辞退员工进行情绪上的安抚,适当调节并减缓其心理压力和过分紧张的情绪;真实了解犯错的经过及原因;安抚被辞退员工的同时挖掘事件发生的潜在原因,对可防止的事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 ②特殊情况 a.违纪员工的谈话。以平常心看待违纪事件和违纪人,认定“孰能无错〞的同时肯定错误的客观存在性和犯错的事实性;针对事件本身对违纪人进行“理〞、“法〞教育,使违纪人自觉意识到自己的违纪行为,积极改正。 b.行为异常员工的谈话。及时了解员工行为异常的原因,舒解并帮助其解决心中的郁闷、疑虑和困难,不因个人的异常情绪而影响工作。 2.谈话对象的选择。 (1)一般员工。指班组长以下的公司员工。 (2)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基层管理人员及专职经理。 (3)管理人员。指除技术管理人员之外的基层管理人员。 3.谈话时间及谈话次数确实定。 (1)一般员工。配合“两小时〞培训制度的实施,利用员工上中班前进行谈话。具体谈话时间确实定及持续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但保证每月每个班组至少一人有谈话的时机。 (2)技术管理人员。以不影响工作时间为前提,利用午休时间进行谈话。原那么上每月每一部门有一位技术管理人员有谈话的时机,根据实际情况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谈话次数。 (3)管理人员。以不影响工作时间为前提,利用午休时间或下班后进行个别、单独谈话或定期进行会议式谈话。原那么上保证每月有一次会议式谈话, 个别、单独谈话视实际需要而定。 4.谈话时机确实定。 选择适宜的谈话对象,结合谈话对象的情绪,在随和、情愿的前提下展开谈话内容,以到达最正确的谈话效果。 5.谈话结果的记录、汇总。 每次谈话完毕以表格的形式作相关的记录,并于每月月末进行汇总工作。对每次的谈话内容作记录的同时全面核实内容的合理性、真实性,据之研究、发现公司管理制度上的缺乏,并向副总经理、总经理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 三、技术支持。 1.谈话本卷须知。 谈话方式要因人而异,即对不同的谈话对象采取不同的谈话策略、谈话技巧。 2.不同的谈话对象选择不同的谈话内容。 (1)一般员工: a.对公司员工管理方法、公司规章制度的看法和感受。 b.对本部门、本班组管理现状的看法。 c.对直属上级或隶属上级的看法。 d.对个人的岗位安排上的意见。 e.对同级或同事的评价。 f.以第三者的姿态看待公司的现状,并提出个人意见。 (2)技术管理人员: a.对公司整体管理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b.工作环境的适应性、上下级关系的和谐性及工作、生活上的困难。c.薪资福利待遇的要求。 d.技能培训需求及个人的开展方向。 (3)管理人员: a.对公司管理现状的看法。 b.与直属上级和直属下级工作上的协调性。 c.近阶段管理工作上的困难和工作安排上的建议。d.个人的工作思想动态,即工作感受及想法。 四、谈话制度的执行。 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谈话。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菲林格尔木业(上海) 2022年4月11日 第三篇:谈话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街道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防范在前,惩罚在后,关口前移的目标,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制度: 一、廉政谈话分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二、谈话对象。街道党工委书记与党工委成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负责人、联系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科室、社区负责人与一般党员干部。 三、谈话内容: (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与新任职或交流的分管科室(中心)负责人、联系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谈话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针对不同领导岗位,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要求。 2.根据有关规定强调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有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 3.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 4.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二)针对信访举报核实后和平时各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苗头性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话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群众反映问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要求被谈话人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 2、对反映不属实的问题除对谈话人进行思想安抚外,还提醒其正确对待,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继续保持和发扬好的工作作风。 3、对反映属实的问题,除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帮助其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催促整改到位。 (三)针对执行廉洁自律相关制度和规定发生问题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针对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2、帮助被谈话人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催促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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