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完善机制交流开展党内民主,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而最重要的是要在完善党内民主机制方面下功夫。l、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最根本的领导制度,也是党内民主最根本的实现形式。现在党的代表大会只在换届时召开一次,审议工作报告,作出有关决议;选举党委、纪委成员。党代表发挥作用主要是在这个会议期间。而在长达五年的休会期间,党代表难以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行使代表权、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对党委及其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缺乏了解和经常性的监督。要开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应改进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具体思路是:一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党的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并审议同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在此根底上,对“两委〞及其成员投信任票,如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对“两委〞投不信任票,经上级党委批准,“两委〞要提前换届;如“两委〞成员的信任票得不到半数,那么应主动辞职。二是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延伸到省一级以及中央。三是党的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要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以倾听基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检查、催促同级或下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党委全委会的议题,需要讨论的会议内容,要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2、健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要进一步发挥党的全委会的作用,落实全委会的职责。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党委全委会监督常委会,主要监督常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执行同级代表大会全委会作出的决定。目前这种领导和监督作用普遍发挥不够,致使权力过分集中于常委会。健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制度,首先要改变一年或者半年召开一次全会的惯例。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定期举行,形成制度。全委会要注重提高会议质量,不能搞形式走过场,真正负起审查和监督常委工作的责任。其次,要加强全委会在决策中的作用。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全委会要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未超过半数票的,不能任免。要建立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以便全委会对常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总的来讲,要按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那么,完善党的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各级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