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农业生产
安全
预案
农业生产平安预案
一、总那么
(一)为了预防和减少因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农业生产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处置农业生产事故,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农业法、产品质量法、省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凡本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生产事故的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
(三)本预案所称农业生产事故主要指因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农作物损害的突发性农业事故。
(四)根据农业生产事故发生程度分为三级:
1、县域内农作物受灾面积2023000亩,或成灾面积5000亩,或绝收面积3000亩以上的为Ⅰ级;
2、县域内农作物受灾面积4000亩(含)以上2023000亩以下,或成灾面积2022亩(含)以上5000亩以下,或绝收面积202300亩(含)以上3000亩以下的为Ⅱ级;
3、县域内农作物受灾面积1500亩(含)以上4000亩以下,或成灾面积800亩(含)以上2022亩以下,或绝收面积400亩(含)以上202300亩以下的为Ⅲ级。
受灾指产量损失2023%以上,成灾指产量损失30%以上,绝收指产量损失80%以上。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一)成立县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府办、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事故发生时,提出应急工作方案;负责农业生产事故信息、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信息监测汇总工作,及时掌握农业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开展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宣传、预防措施技术咨询,做好信息报送、传递等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假设干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划分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县府办负责牵头,由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主要职责。检查催促各成员单位对农业生产事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新闻宣传报道,维护社会稳定;督查事故处置经费、物资储藏到位和使用情况。
2、事故调查组。县农业局牵头,由县工商局、质监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农作物受害情况,组织技术专家组开展事故鉴定,查找事故原因,提出生产补救措施;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
3、事态控制组。县工商局牵头,由县农业局、公安局、质监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依法查清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对致害农业投入品进行控制,追查源头;做好农业投入品抽样送检工作;协调赔偿损失,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4、物资保障组。县财政局牵头,由县民政局、农业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经费;协调监管紧急物资发放和处置经费的使用;负责对事故发生后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县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农业生产事故信息报告体系,公开事故举报 ,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农业生产事故的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Ⅲ级以上农业生产事故发生时,应在6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组织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确认事故。确认后应在4小时内将发生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
(二)预案启动:
发生农业生产事故,各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以下程序处理:
1、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及时掌握受害农作物种类、病症、危害程度、面积等情况,特别是对引发事故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施用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评估受害程度,根据受害程度划分事故等级。
2、控制事态。事态控制组对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农业投入品采取控制措施,暂时停止该产品销售、使用。
3、生产自救。农业部门根据受害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技术补救措施,出台针对性的栽培管理措施;事发地乡镇政府,根据农业部门提出的技术补救措施指导农户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及时调拨生产补救所需物资。发生Ⅱ级以上农业生产事故时,新闻单位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在媒体上向全县开展宣传、提醒,指导农户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防止受害面积扩大。
4、责任追究。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农业、质监等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抽样检验;对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追查源头,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同时催促事故责任方及时补偿农民损失,事发地乡镇政府协助做好补偿工作。
(三)善后处理:
农业生产事故发生后,乡镇政府应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对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户,上报县民政部门,给予相应救助。
(四)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办公室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农业生产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掌握事故调查进展等信息,迅速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并通报给新闻媒体,新闻报道应准确、客观、全面。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按照本预案要求,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决策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技术保障。县农业部门建立农业生产事故专家鉴定组,成员在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具有相应职称的农业技术人员中聘请,对农业生产事故原因作出鉴定,为应急处理提供相应的决策建议。县专家组不能确认的,应及时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要求派专家进行鉴定。
(三)资金保障。县政府财政要确保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主要用于事故调查、专家鉴定、产品检测、农户救灾补助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应急处置储藏等支出。
(四)物资保障。建立粮食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急处置储藏制度,并及时更新,以保障应急使用。
五、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人员负责应急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本预案落实到位,并接受县政府的监督。
六、附那么
(一)根据形势的开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