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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林业
革新
基本
林业革新及以营林为根本
林业要振兴,关键在改革。在改革上,有一种意见认为,振兴林业巫要简政放权,搞活企业,将林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笔者认为,森林除具有经济效益外,还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森林是一种可再生性资源,具有破坏易、恢复难、生长慢的特点,而且我国森林资源少。因此,林业改革必须与贯彻以营林为根底方针紧密结合,实行管严和放活相结合的特殊战略。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围绕牙克石林区的资源势态,探讨以营林为根底方针不能完全贯彻的症结,并对相关间题提出改革意见。
一、林业面临的严峻课题
以营林为根底的方针,提出已经多年。1984年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森林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根底,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可是以营林为根底方针到底贯彻落实得如何呢。无庸讳言,牙克石原始林区的开发建设,明显偏离了以营林为根底的轨道。具体表现为:(1)资源蓄积锐减。先后开发的17个企业局区域内的天然用材林蓄积,已由1956年的3.6亿立方米,锐减至1982年的2.5亿立方米,净减1.1亿立方米,_且减少数均系可采伐利用的用材林中的精华局部。据统计,1983年企业局资源消耗量超过生长量280.8万立方米,1984年超过139.5万立方米。1983年17个企业局,有14个消耗量成倍高过生长量,其中金河林业局的消长比率竟高达584%。(2)森林逆行演替,林质下降。历年来更新造林面积仅占采伐总面积的38.7%。迹地往往被先锋树种白桦、山场、黑桦等阔叶树所更替,加之对天然次生林抚育改良不够,致使优质材种迅速减少,次质材种增加。企业域内溶叶松与白桦的蓄积比,已由1956年的6比1下降到1982年的2.6比1。(3)局部局、场出现资源危机。其中伊图里河、图里河、吉文三个林业局资源已接近枯竭;金河、根河、库都尔、乌尔其汉、阿尔山、甘河、克一河等7个林业局潜伏着资源危机。据估算库都尔林业局仅可维持14一16年,金河局仅可维持12二14年。这是当前林业开展首先面临和急待解决的严峻课题。
二、对问题的分析
原始林区开发后,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功能综合、影响因索繁多的生态系统。营林子系统培育、保护森林,是投之于林;森工采伐子系统采伐利用森林,是取之于林。据前两年的统计数字,牙克石林区营林子系统工人数缺乏森工于系统的五分之一,营林公路只是运材公路的十分之一,营林用汽车只是运材汽车的二十分之一,而且,营林系统职工中老弱病残多,领导力量薄弱,因而形成采过于育。企业如何贯彻以营林为根底方针,我想从以下几方面作一系统分析。
第一,林业企业没有自我开展和自我改造的能力。主要是。(1)森工采伐型的投资体制,构成了森工采伐型的企业。确定对企业投资数量的主要依据是新增木材生产能力。新建局只要原木生产到达了设计能力,不管营林根本建设是否完成,林场、道路是否铺开,生产设施是否配套,就按建成掌握,随即中断国家投资。企业只能用更改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自然无力去建设营林基建工程,这样必然把林业局建设成为森工采伐型的,而不是森工营林综合型的企业。例如伊图里河林业局于1953年筹建,到1930年可采资源己近枯竭时,实际投资数仅为方案投资数的61%;单纯取材,营林工作几乎没有开展,仅经过30年就已陷入采伐无资源、企业亏损、难以维持的困境。(.2)育林资金缺乏。以营林为根底的方针不能真正落实,亦与林业财务管理体制不合理有关。一是财源叹足。育林基金的来源,按企业采伐生产的木材,每立方米提取ts元,薪材提取5元,数量远远满足不了恢复森林所需要的资金。二是使用不当。营林支出的相当局部被用到养人、养机器上去,1978年到1986年,.牙克石林区营林管理机构的经费,占营林支出总额的49.5%。营林事业费被挪作它用,据财务部门统计,牙克石林区从1981年至1983年,营林事业费支出仅占国家营林总投资的47%,而直接用于营林生产的又只占其中的62%,三年中挪用于方案外根本建设的支出竟达30.4%。(3)林业收益率低。目前林业产业结构属于资源开发型和林产品初加工型。价格又不合理,木材生产本钱和销价中,不包括“林价〞,对原始森林实行无偿使用,提取的育林费低于森林恢复费用(即营林本钱)。森工采伐创造的价值,多以税、利的形式上缴国家财政;而采伐原始森林获取的“超额利润〞,又被流通、分配、销售、加工等环节所占有。林业收益率低,致使林业本身恢复森林无足够的资金保证。
第二,林业的方案监督体制,存在着严重的不适应的状况。、(1)国家对林业企业照搬一般工矿企业的经济效益考核指标,只考核森林工业生产活动方面,不考核营林生产方面的内容。虽然,林业部于1981年规定的在国有林区林业企业提取企业基金的五项考核指标中,包括了营林指标一项,但又规定,只要利润指标一项未完成,即使其它四项完成了也不能提取企业基金。可见,利润指标至今仍居林业方案监督体系的核心。(2)林业实现利润的计算方法存在缺陷。林业企业实现利润只计算森工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所创造的局部;营林各个经营环节上所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既不计算产值,也不计算利润。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主要由森工采伐和林产品加工方面的效益决定,与森林培育、保护的好坏无直接关系,企业对营林生产不承担经济责任,在客观上助长了重采轻育思想的开展。(3)营林效果没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奖惩制度。国家对营林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事业费拨款方法,企业靠行政手段推动营林工作。每年在造林季节的极短时间内,大轰大嗡,搞人海战术,造成了粗种滥造,面积不实,质量不高。从1952年到1983年,牙克石林区总共造林654万亩,保存面积354万亩,而郁闭成林面积仅占保存面积的30%。(4)林区社会经济负担过重。牙克石林区先建企业、后设政府的历史过程,使企业开展成无所不包的林区社会系统。企业的经济负担越来越重,生产的本钱越来越高,1985年营业外支出5,000多万元,加之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利、税指标,在这种情况下超量采伐是既省力而又易行的方法。有的企业为了减亏增盈,实现利润,竟在国家生产方案外,采伐原木,加工成大板方,或以抚育材名义议价出售,知青抚育采伐中,采大留小,采好留坏。可是,管理部门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
第三,林区人才奇缺,管理粗放,技术落后,科技人员不能成为新的林业生产力的开拓者,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强大的经济优势。具体表现为:①领导干部文化偏低。②管理系统机构设置不完善,企业只有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信息、咨询、监督系统不健全。③各类专业干部匿乏。“文革〞以来,牙克石林区大专毕业生调出1,00。多人,近几年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又廖廖无儿,仅有的科技干部大多担起了各级领导职务,真正留在科技、生产第一线的已为数不多。企业对应用技术和开发技术缺乏研究,国内外新的林业科学技术不能被迅速采用。第四,法律约束力问题。健全法制,依法治林,这是世界林业兴旺国家迅速开展森林的一条重要经验。建国以后,在相当长时间内没有制定出全国林业的根本法—森林法,更没有根据不同目的制定出配套的.单项辅助性法律和法令。在林业法制松驰的情况下,必然造成森林经营混乱。
三、林业改革的整体设想
对于林业改革,许多同志已就如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等问题提出了有益的意见,但大多数属于微观决策方面的。我认为林业具有综合效益,而且重点国有林区在林业开展中据战略位置。因此,必须慎重地实行宏观决策为主,微观决策为辅的改革方略。当前,必须坚决不移地贯彻以营林为根底的方针,从政策、体制、管理、科学技术和林业法制的广阔背景出发,逐步理顺林业内部的经济关系,以到达森林培育和利用的相互协调,提高森林生长率,恢复和开展森林资源。
1.改革林业的方案监督休制。实践证明以工资、本钱、资金、利率为依据的一般工矿企业经济效益八项考核指标照搬到林业上,这是造成以采运为中心的掠夺式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叶惠裕在经济研究1984年第4期中提出应该以资源利用效率作为制定利用可再生资源经济效益的考核依据,公式为:资源利用效率=资源生产率x资源更新系数_有用成果x资源再生量一资源消耗量的平方中国林科院林经所陈国明等人认为,指标体系分当年考核指标和长期考核指标两项。当年指标包括:人工更新造林完成率、中幼林抚育间伐完成率、森工主要产品产量完成率、伐区作业质量合格率、三剩利用率、营林总本钱降低率、森工可比总本钱降低率、实现利润增长率八项,长远考核指标包括:有林地面积增长量和增加率、有林地蓄积增长量和增长率、森林资源消耗三项(详见林业经济1984年第3期)这一考核指标体系表达了营林为根底的经营思想,把森林直接的经济效益和间接的生态效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它的实施可从根本上纠正重采伐、轻营林的错误倾向。目前,营林实行的统收统支的事业费管理体制,应改为企业化管理,将育林资金的无偿使用变为有偿贷款的方法。对营林生产消耗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既计算产值,也计算利润。生产单位可根据营林生产成果向营林管理部门进行结算。这样,营林成果就可和单位和个人的物质利益挂钩,以使营林数量和质量获得保证。在营林管理体制改革之前,暂先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承包者对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担负经济责任,使有限的营林经费取得最正确的效果。中幼林的抚育采伐,应进行伐区调查设计,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坚决禁止目前普遍存在的采优留劣、采为留小、降低森林质量和林龄级的现象,制止过伐企业内中幼林继续遭到破坏。
2。对林业采取扶持政策,增强企业贯彻以营林为根底方针的实力。为了保护、培育、恢复已开发林区的森林资源,要改变过去“取之于林多,用之于林少〞的不正常状况。具体途径:(l)建立林价制度。许多林业经济工作者,借鉴国外先进林业国家的经验,提出原始林也应尽快建立林价制度。根据不同地区、运距、树种、林质等条件,确定单位材积的活立木的价格,纳入木材生产的总本钱中,变资源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林价计入木材价格后增加的收入全部纳入国家林业开展基金。(2)将向森工企业征收的所得税改为资源税。现国家对林业企业征收所得税,有的企业虽然上缴利、税较多,但掩盖了其无偿占用、消耗和超额采伐资源的一面。资源税的税率视资源条件不同而定,对综合利用、抚育伐应实行减税、免税政策,鼓励企业节约资源和培育保护森林。(3)调整企业布局。国家应增拨林业基建投资,加快原始林区的开发步伐。原始林区开发伊始,就要坚持永续利用原那么,筹建营林—森工综合型的企业。对老林区应在森林经理复查的根底上,重新规划布局。也就是:把现资源已经枯竭,生产条件较差的林业局立即转为营林局,对资源已接近枯竭的林业局,实行限制性采伐,适当组织分散经营,着手向营林局方向转轨,对潜伏资源危机的林业局,要逐步调减生产任务,实行“在保护和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中求生存,在提高森林生产量和森林覆被率上求开展〞的经营对策;目前资源还较丰富的局,要抓紧后继林场上马和林道网的铺开,实行以场轮伐、永续经营。(4)尽快解决“以煤代木〞间题。应采取“节能、改灶、代用和以煤代木〞等综合措施解决林区燃料问题。在林区用煤解决之前,给子林业企业“以木换煤〞的自主权。(5)改变企业的经营模式。林业企业应积极着手改变以原木生产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引进内地的资金、技术,开展森林工业,大搞多种经营,开辟第三产业,以短养长,实现资源的扩大再生产。
3.加强科研、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重视智力投资。(1)健全林业科研机构。林管局科研所以应用技术和开发技术的研究为主,解决全林区生产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各局的科技科(科研所),主要承担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近期内要组织力量开展林木良种,适地适树,营造速生丰产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最正确采伐方式等课题研究,给以营林为根底方针贯彻在技术上提供支持。(2)稳定和壮大林业科技队伍。对于林业科技人员做到政治上保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待遇上与相当的行政干部等同。鼓励专业人员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