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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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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机构改革 三定 方案
天道酬勤 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三定方案是: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本站为大家带来的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一 按照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邛崃市委编办将制定镇街 三定 规定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克服因疫情带来的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等不利因素,于3月底前顺利完成镇街 三定 规定制定并经编委审定,以科学的机构设置和优化的职能配置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掌握实情为前提,夯实制定根底。 一是吃透上情。主动学习省、成都市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精神,力求改革后镇街的主要职责定位更加清晰准确,紧扣时代要求。 二是摸清下情。全面掌握改革前和改革后各镇街管辖人口、经济开展、人员编制等情况,厘清相关镇街与产业功能区的职责边界,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切实打牢镇街 三定 制定工作根底。 (二)以统筹协调为关键,推动 三定 制定顺利开展。一是提前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镇街 三定 规定制定的通知,确定 三定 规定的主要内容、报批程序、工作要求等。二是明确标准标准。制定 三定 模板,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后市级部门 三定 规定体例制定,提高 三定 规定的权威性。三是加强沟通反响。建立 三定 规定制定工作咨询效劳群,动态收集掌握各镇街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法,确保制定过程各环节不 掉链子 。 (三)以严格审核为保障,提升制定精度。一是把好文字用语关。力求文字准确无误,言简意赅,用词用语、标点符号使用标准。二是把好职责表述关。力求每条职责表述内容符合上级改革要求,符合法规政策,不突破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框架。三是把好法治审核关。由市司法局对各镇街形成的 三定 规定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查,一对一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确保各镇街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通化县乡镇机构改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县委编办高度重视,在认真摸底调研的根底上,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根据工作任务和因地制宜的原那么,按照“6+X〞模式,灵活科学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 统筹配置、整合资源,将县直相关部门设在乡镇的农、林、牧、水等事业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机构、职能、经费和人员编制全部下放,与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整合组建了乡镇综合效劳中心,精简机构,完成了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目前,通化县15个乡镇政府“三定〞方案均已制定并下发。各乡镇综合效劳中心均挂牌运行,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那么,共调剂672名事业编制,转隶470名工作人员,扎实有效促进了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保障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023年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三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假设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局部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效劳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当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效劳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发动、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那么,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效劳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效劳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开展、农村经营管理、平安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平安、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效劳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开展、组织公共效劳、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发动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开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开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开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效劳、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当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平安。负责辖区公共平安及平安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平安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平安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平安等应急管理工作。承当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效劳。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效劳,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效劳渠道,改良效劳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效劳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效劳〞的行政审批效劳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那么,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效劳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那么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那么,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效劳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效劳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效劳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效劳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立、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开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开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开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开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开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工程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平安生产、道路交通平安、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存。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效劳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效劳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开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效劳、公共效劳、便民效劳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效劳;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效劳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等效劳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效劳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平安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效劳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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