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集团公司
奖惩
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双赢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执行到位,提高员工达成工作目标的能力,激发敬业精神,矫正偏差行为,做到奖惩清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全体员工。第二章奖惩权限与流程第三条
集团总部奖惩权限
(一)集团总裁对集团参谋、副总裁、总裁助理、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二)除总裁以外的其他集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板块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行使奖惩权;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各部门副总监/副主任、总监助理/主任助理、主管、副主管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四)集团各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有权对所辖下属企业行使奖惩提案权,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下属企业奖惩权限
(一)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车间)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二)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车间)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三)科室(车间)负责人对本科室(车间)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科室/车间副职、技术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人员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科室/车间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五条
原那么上不得越级越界行使奖惩权(特殊情况除外)。第六条
奖惩流程
(一)提案人填写奖励呈报表(见附件1)或处分通知单(见附件2)→批准人签署意见→集团行政人事中心(下属企业办公室)汇总备案并发布奖惩公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下属企业财务部)执行奖惩并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二)提案人为具有奖惩权的管理者时,由其直接填写或安排相关人员填写奖惩表单,签署批准意见后执行奖惩并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第三章
奖惩等级与额度第七条
奖惩等级
(一)奖励分为五个等级。嘉奖、记功、记大功、奉献奖、加薪升职奖。
(二)惩罚分为六个等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
(三)获得奖励或受到处分者,将在集团总部(下属企业)进行书面通报,影响力较大的奖惩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在全集团进行书面通报。第八条
奖惩额度
(一)集团总监助理(主任助理)及以上人员(含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202300元;
4、奉献奖一次奖励2022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奉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分20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分50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分20230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分2022元;
2023、降级降薪处分。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集团主管、副主管、技术员,下属企业科室(车间)负责人、科室(车间)副职、技术员、班组长:
1、嘉奖一次奖励50元;
2、记功一次奖励15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300元;
4、奉献奖一次奖励5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奉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分5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分15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分30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分500元;
2023、降职降薪处分;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集团总部(下属企业)基层员工:
1、嘉奖一次奖励30元;
2、记功一次奖励6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20元;
4、奉献奖一次奖励2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奉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分3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分6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分12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分200元;
2023、降职降薪处分;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四章
奖惩等级认定第九条
奖励原那么集团对有突出表现和奉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那么将严厉查处。第十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性端正,堪为同仁楷模者;
(二)热心为公司效劳有具体事迹者;
(三)勤奋履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优异者;
(四)为公司及员工的利益,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者;
(五)能及时反映不利于公司的情况,维护公司利益者;
(六)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七)拾金不昧者;
(八)完本钱职工作后,能指导或帮助别人完成工作任务者;
(九)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公司损失者;
(十)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一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工效优良,提前或超额完成重大工作任务者;
(二)敢于举报违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202300-5000元者;
(三)维护团体荣誉,团队协作精神佳或奉劝同事遵守厂规厂纪堪为表率者;
(四)有强烈的责任感,质量意识强,发现质量隐患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者;
(五)积极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本钱或实施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第十二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经济效益明显者;
(二)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工作开展无任何过失,提前或超额完成工作指标者;
(四)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五)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三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奉献奖: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二)面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竭力采取措施而为公司减少损失在5000-20220元者;
(三)维护公司、员工平安,冒险执行任务,经核实确有实际功绩者;
(四)在公司以外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五)超额完成任务,成绩特别突出者;
(六)当年内获记功三次者;
(七)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四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加薪升职奖:
(一)在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并为公司带来显著效益者;
(二)工作方式优秀,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50000元以上重大效益者;
(三)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显著效果者;
(四)紧急关头临危不惧,采取果断措施,使公司防止20220元以上重大损失者;
(五)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五条
惩罚原那么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公司和其它员工利益、违规违纪、不道德等不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第十六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一)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标准、清洁、清扫者;
(二)上班时间喧哗、打闹、嬉戏者;
(三)不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者;
(四)未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者;
(五)上班时间串岗,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闲谈、游荡者;
(六)有阻碍各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之言论者;
(七)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十七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一)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从事私事者;
(二)浪费公司财物或因过失造成损失情节较轻者;
(三)阻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平安规定者;
(四)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五)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知情不报者;
(六)检查或督办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七)损坏、丧失普通文件或积压公务者;
(八)在工作场所发泄个人情绪或私愤者;
(九)经上级主管认定具有同等情节,或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应条款者。第十八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损失赔偿另计: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者;
(二)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者;
(三)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情节较轻者;
(四)上班时间睡觉或在工作场所严重阻碍他人工作者;
(五)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六)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七)上班时间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八)未经使用人或主管允许,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尚未造成损失者;
(九)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应条款者。第十九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蒙受202300-5000元损失者;
(二)对主管或同事打击报复,或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和指挥,经指出仍不改正者;
(三)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
(四)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签到(打卡)或代他人签到(打卡)者;
(五)私自动用或损坏平安、消防设备设施者;
(六)遇紧急事件借故离开,临危不救,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同事受到人身伤害者;
(七)删除、遗失、毁弃公司重要文件资料者;
(八)在对外活动中给公司形象造成较大损害者;
(九)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降薪处分,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年度记大过二次;
(二)集团领导、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组织指挥不力、管理无序、工作不作为等,导致执行力不强、缺乏团队精神、工效低下、目标方案完成较差者;
(三)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导致亏损严重者;
(四)消极怠工,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五)不按作业流程操作,致使设备受损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