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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强
生猪
养殖
污染
防治
工作
建议
意见
关于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意见五篇
关于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今年2023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剑辉、副主任蔡跃明带着区人大办公室、农工委负责人,并由“两河〞治理办、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区农村办、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陪同,到新市镇就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了四家规模养猪场生猪污染防治情况,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区畜牧水产局和新市渡镇主要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汇报,局部养猪大户、区、镇人大代表和以上区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如何做好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发表了各自的建议。根据调研情况,我们认为全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
一、生猪养殖污染及防治根本现状
(一)、生猪生产规模及排泄量。近年来,我区生猪养殖业开展迅速,据统计,从1994年的年出栏生猪50万头【规模养猪场(300头以上)不到2023家】
,到2023年的年出栏生猪20233.8万头,至目前为止规模养猪场已到达166家,沿资江、湘江及其支流、新河和兰溪河1公里范围内50头以上至299头的养猪场已达625家。据测算,2023年全区生猪排泄粪尿量约75万吨。
(二)生猪养殖污染所造成的危害。一是对水体的污染。养猪场未经处理的污水氮、磷含量很高,集中排入水塘、河流等水体后,导致水质恶化,甚至水体发黑、变臭,使水生生物大量死亡,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进入地下水中,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有毒成分增多,水质降低。如我区志溪河、兰溪河和新河水质污染与生猪养殖粪污直接排放密切相关。二是对空气的污染。生猪粪便在微生物作用下,发酵时产生大量的氨气、二氧化1
硫、粪臭素、甲垸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养猪场周围空气质量,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三是促进病菌的传播。生猪养殖场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等,极易滋生蚊蝇,促使病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蔓延。四是影响粮食生产。大量的猪粪尿流入稻田后,导致水稻植株徒长,影响粮食产量和品质。由于生猪养殖污染造成以上四大危害并日益增大,引起一些地方群众怨声载道,经常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情况。目前我区对于生猪粪尿的处理主要是末端治理模式,仅有一家规模养猪场地使用了干湿别离机处理,80%的规模养猪场建有沼气池、化粪池等设施,但处理能力无法与生猪产生的粪尿量相匹配,致使大量的生猪粪污及冲洗混合物直接乱排。同时,由于大局部养猪场在建设初期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有环保手续的只有11家,并且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猪舍建设和治污设施简单,加之近几年我区生猪调出大户奖励资金绝大局部用于猪舍建设,对排污处理设施投入较少,生猪养殖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二、生猪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猪场选址缺乏合理布局。全区生猪养殖业的开展和污染治理缺乏全局性规划和布局;规模猪场的建设开展尚未纳入统一的审批管理;养猪专业村及大型养猪场的建设没有充分考虑与周围土地消纳能力相匹配,导致猪场养殖污染的排放过度集中,这些都使治理难度加大。
(二)、局部养猪户环保意识不强。有的养猪户只注重经
济效益,无视环境保护,为省工省力,多采用水冲式清粪,致使污水横流,有的甚至不采用最简单的沉降发酵处理方式就让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周边的水体、土壤中。
(三)、治污设施资金投入缺乏。生猪养殖业是弱质产业,
而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投资大、运转费用高,单靠生猪养殖户自身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困难较大,而多年来区乡各级政府在治污配套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很小,去年开始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220万元仅用于了9家规模猪场污染治理工程,但治污效果仍不尽理想,多数散养户和小型规模户不愿也无能力投入治污设备。
(四)、养殖污染处理工艺和设施不够完善。虽然我国在
畜禽养殖污染处理技术装备方面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但对畜禽养殖污染仍缺乏经济有效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相关配套技术与设施也跟不上,有广泛推广价值的技术装备那么更少。近年来,生猪养殖的快速开展,原有的养殖污染处理模式及设施与现在规模化养殖的排污量难以匹配,难以因地制宜优化和改进治理工艺,制定治理模式,也是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难以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为防治生猪养殖污染,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开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区生猪养殖污染的严重性、治理的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把生猪养殖污
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建设绿色益阳的目标,广泛深入宣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环保意义,重点宣传生猪养殖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和知识,科学地引导养猪专业户走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的开展道路。
(二)、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根底设施建设。要制定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奖扶政策及实施细那么,以“政策优惠,资金扶持〞为引导,努力改善治污根底设施,采取“区级财政预算一点,上级奖励资金安排一点,养猪户自筹一点〞的方式,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那么,加大对生猪粪尿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逐年改善生猪养殖污染处理根底设施。
(三)、采取过硬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方式,按照“统筹兼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防重于治〞原那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有效解决生猪养殖污染问题。即按照养猪场地位臵、规模大小及周边环境特点,以“设施本钱少,治污效果好〞为标准,因地制宜建立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要努力开展猪--沼--鱼、猪--沼--稻、猪--沼--菜、猪--沼--林、猪--沼--果等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促进能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要统筹兼顾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和生猪养殖业可持续开展;对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选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养殖场,以及治污不到位、污染饮用水源、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养殖场要进行搬迁或关闭。
(四)、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国土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各乡镇、村生猪养殖
场、养殖小区用地进行总体布局和规划,优先安排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用地,养殖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禁止占用根本农田兴办规模场养殖场。环保部门要加强生猪养殖污染的治理和执法力度,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催促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对环保评估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要责令限期整改。能源部门要积极建设沼气工程,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畜牧部门要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加强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力度,对于粪污处理设施不到位的养殖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监管整改。农业部门要为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效劳,倡导农民施用猪粪发酵有机肥。
XX县区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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