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公司
处理
意见
公司处理意见范文
公司处理意见范文1公司领导:
经与(部门)工作人员核实,xxx于2023年x月x日至x日连续x日未至(部门)报到,此情况已属旷工x日。根据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薪酬并视为自动离职。具体处理方法,请领导批示。
人力资源部
2023年x月x日
公司处理意见范文2公司各单位:
部班员工同志,在工程部工作期间,于年月日下午至日天时间内未经请假不知去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工作和日常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事后,经教育该同志有悔改表现。根据综合管理考核方法有关条款规定,经2023年1月4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扣除同志一个月奖金;延期三个月转正。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2023年1月5日
公司处理意见范文3各部(室)、xx物管中心、各小区管理处:
xx物管中心xx苑管理处负责人xx,于今年6月购置xx苑7幢一楼两间车库,装修时违反规定,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拟改造成商业铺面,经物业公司有关部门干预和制止,仍一意孤行。xx身为物业小区管理处负责人,不但没有模范遵守公司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反而只顾及个人的利益坚持错误,给公司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严肃纪律,教育全体员工,经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给予xx同志开除处理的决定,并责成xx自行撤除违规装修,恢复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特此通报。
二0xx年七月三十一日
公司处理意见范文4xxx,男,汉族,x202x年出生,x202x年x月x日进入公司,现为保安部员工。
该员工参加公司半年有余,屡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及学习培训,仍然不认同公司理念。日常工作中对任务分配有诸多抱怨,牢骚满腹,嚣张跋扈;在公司团队间设置部门墙,相互攀比,影射公司制度及决策,破坏团结;煽动同事怠工,扰乱工作秩序。经公司领导屡次面谈奉劝,仍屡教不改。
202x年x月xx日保安部周例会期间,员工xxx无视会议纪律,顶撞领导,无理取闹,经领导和同事屡次劝阻仍无收敛,扰乱公司正常会议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打歪风邪气,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23年2月22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望公司各部门员工引以为戒,文明工作风气,团结同事,加强团队建设,树立物业公司良好的正面形象。
此决定
xxxx物业管理
公司处理意见范文5广东电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详细地址:XX省xx市xx东路757号
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部经过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未向环保部门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即于2023年2023月擅自开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于2023年11月擅自投入使用。
以上事实,有我部xx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23年2月3日关于广东电网公司违反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调查报告(xx环督(202223)6号)及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三条关于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分。
我部于2023年3月6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分依据和拟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公司向我部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未提出听证申请。我部对你公司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
以上事实,有我部2023年3月6日行政处分听证告知书(环法(202223)2023号)、2023年3月12日送达回执和你公司2023年3月18日关于对行政处分听证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的函、2023年3月20日关于环评违法行政处分申辩的补充说明为证。
二、行政处分的依据、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我部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一)责令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停止使用;
(二)罚款十万元。
三、处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行政处分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别离实施方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财政部驻XX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指定的代收机构。
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部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部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二)关于责令停止使用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鉴于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涉及公共利益,故将责令停止使用的处分缓期至2023年2023月31日执行。在此期间,你公司应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并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如果该工程通过环评批复且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我部将解除责令停止使用的处分,依法允许你公司港城至茂名500千伏双回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投入使用。如果超过2023年2023月31日你公司仍未通过环评批复,或者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或者环保设施验收不合格,我部将依法立即执行责令停止使用的处分。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分决定的,我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