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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留古寺镇
关于
开展
出生
人口
性别
综合治理
专项
活动
实施方案
留古寺镇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改善出生人口结构,提高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整体水平,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9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部门联动,镇村互动,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育龄群众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和生育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孕情跟踪随访效劳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查处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综合治理非婚生育和非法抱养,加强宣传教育和利益引导,树立高尚的职业操守,努力建立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开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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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健全机构,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两非〞案件整治活动,努力减少“两非〞问题的发生。专项活动期间,着重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收集线索。运用多种形式,开拓多种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掌握线索。二是查办案件。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公安三部门联合办案,只要发现线索,就要一查到底。三是依法依规严厉惩罚“两非〞行为。对涉案的医疗保健机构、行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撤消执业医师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孕妇,无故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属二孩的,终生不再安排生育。无故脱离孕期随访效劳,超过预产期而孩子不知去向的,视为已生育,不再安排生育。四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对典型案例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建立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更加紧密配合,建立长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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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效劳机制。全面加强生育证的审批和方案生育效劳手册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月访季查〞制度,严格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强化流动人口效劳管理,将禁止“两非〞纳入村级自治职责,确保孕情跟踪效劳率100%。三是建立健全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有关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效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实行工作责任制和承诺制;严肃查处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b超机准入和使用制度,对b超机和从业人员实行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效劳机构中证件不查验、资料不留存、信息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等制度的不落实行为;标准医疗机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业务审批程序,严格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和查验计生证明制度;严格实行医疗机构接生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终止妊娠类药物监管机制。标准药物流通、经营、保管和使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经销、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建立健全非婚生育、非法抱养、户口登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户口登记、收养手续的管理,有效治理非婚生育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抱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
(三)开展系列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气氛。一是强化宣传倡导。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宣传“两非〞行为的危害和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宣传婚姻法、人口与方案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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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定期开展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效劳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起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律观念。在医疗保健机构、辖区各药店、镇卫生院等工作场所,设臵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二是强化利益引导。要结合实际,在农合、农保、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出台一些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鼓励少生优生的社会经济政策,做好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加大帮扶奖励力度,在“奖、优、免、扶、补、保〞等方面表达对计生家庭特别是方案生育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
三、部门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门
1、牵头负责本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
2、对涉及“两非〞问题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罚。
3、负责“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打击“两非〞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制止和打击不力的单位、部门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问责。
(二)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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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利用播送、宣传车等传媒,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2、在各村主要的街道制作知识板块、黑板报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
(三)卫生部门
1、负责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非法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标准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四)人口计生部门
1、标准孕情随访效劳。加强对所有持证(方案生育效劳手册和生育证)和年满30周岁至40周岁未领生育证的育龄妇女的宣传培训;村级要明确包保责任人,逐一签订孕情跟踪效劳包保责任书,每月上门随访一次,镇级每月进行一次孕情监测;持生育证育龄妇女在怀孕后要进行孕情跟踪检查。
2、严格执行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和鉴定检测制度,对怀孕12周以内终止妊娠的要说明原因;对12周以外终止妊娠的全部实行鉴定检测,未按规定审批或鉴定私自终止妊娠的,一律撤销二孩生育方案,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3、镇方案生育效劳中心严格落实孕情跟踪效劳,两名b超执机人员同执机、同检查、双签字制度。
4、查处方案生育系统内部的各种违法执业行为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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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行为;查处育龄妇女漏查替查和私自终止妊娠行为。
(五)公安部门
1、负责对提供的“两非〞线索的侦察侦破,严厉打击拐卖儿童、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对非法收养的孩子加大调查力度,力争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
3、负责维护集中行动执法检查的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4、户口登记,实行持证落户。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数据资料。
(六)财政部门
1、落实有利于农村独女、双女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
2、保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
(七)妇联
1、对妇女开展社会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儿女都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观念教育。
2、发动和组织广阔妇女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全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0月)。镇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发动大会,进行全面部署。镇有关部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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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发动、形成合力,推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阵地作用,通过举办育龄妇女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刷新标语、印发有奖举报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人口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治理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9月)。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自查,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医疗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期间要采用联合检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村、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气氛;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性别比治理经常化、制度化。
3、督查评估阶段(2023年10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镇党委、政府将列入督查事项,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内容。
五、工作要求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区域联动〞的工作要求,狠抓源头治理,严打“两非〞行为,建立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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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事关方案生育根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开展。抓好这项工作,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村主要负责人是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辖区内打击“两非〞工作,配合镇有关部门搞好属地医疗机构、个体诊所、b超机使用、流引产药物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保证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区域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同时,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催促,把好各自关口,做到上下一心,共同治理。要加强与周围县市的沟通协作,支持配合跨县市打击“两非〞案件,形成横向一致、纵向一心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对人为瞒报孕情、私自终止妊娠、违规接生、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调查小组要敢于负责、勇于问责,认真做好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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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查处。对在工作中被动应付、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调查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将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强督导考核,严厉追责。镇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列为全年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进行督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孕情跟踪效劳制度落实不到位,查处“两非〞案件少的村要重点督查,实行领导约谈制度。镇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制度,确保各村每年要查实一例以上“两非〞案件,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部门不积极履行职责、查处案件不力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有案不查,工作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