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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昌平
党务
公开
工作
细则
新编
昌平市党务公开工作细那么2
xx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和广阔党员的民主权利,通过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xx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到实处。
第三条党务公开遵循的原那么
(一)效劳开展原那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开展的大局,充分调动广阔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加快开展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
(二)依法依纪原那么。按照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公开,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轨道。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相结合。
(三)真实公开原那么。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那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公开内容客观真实,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到达既方便群众的知情和参与,又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的目的。
(五)因地制宜原那么。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标准操作,注重实效,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大深化,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第二章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
2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条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性质和时效要求,具体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情况来进行: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及办公 、内设机构及职能;
2、党委决策程序、党委决定重大事项程序、选拨任用干部流程;
3、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 ;4、党建工作年度方案、党组织学习方案及党课安排情况;5、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7、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
8、贯彻落实市委的决议、决定情况;9、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情况;
202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11、开展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情况、党员开展方案;
12、支部开展党员情况、支部党员教育方案、支部党费
3收缴情况、参政议政情况、核心工程建设。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委任期目标和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
2、领导干部应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3、为民办实事内容及进展情况;4、党报、党刊征订情况;
5、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开展情况、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三)即时公开内容:1、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2、党委出台的文件、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3、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特别要对“三资〞委托管理中临时讨论、修改、完善的条款和措施及时予以公开;
4、选拔任用干部、竞争上岗情况;
5、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6、党内选举情况;
7、党员群众普遍要求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和内容;
48、党员群众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处理落实情况。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形式应依据公开的内容而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文件查阅处、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网上(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公开以后对党的建设有利,又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内容,都应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时限
第七条党务公开的根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本级党委批准。
(二)党务公开内容的提供和审核。经党委批准的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各职能办公室提供,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主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确认。
(三)党务公开内容的公布。经审核无误后的党务公开
5内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后按照要求公布。
(四)党务公开以后的信息收集、反响。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响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办公室配合,按照有关制度进行。
(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党务公开后收集到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报本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再公开。
第八条根据工作实际,党务公开的范围确定为以下四个层次:我市全体党员;我市全体干部职工;我市村(居)支部委员;我市广阔群众。党务公开内容在哪个层次公开,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本级党委批准。
第九条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政策和制度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重点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复杂的问题,一般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并根据公开后反响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党内事务,一般采取审批、公开、意见反响和再公开等工作程序。
第四章党务公开的制度
第十条党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机构组成
1、各级党务公开办公室在各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党务公开办公室设主任一名、成员假设干名、信息联络员假设干名。机关、镇各职能办公室及各村(居)各设立党务公开信息联络员,联络员由各单位及各村(居)自行指定,联络员名单上报本级党务公开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工作职能
3、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
4、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承接本级党委、各职能办公室、或各村(居)公开内容的搜集、整理和记录工作。
5、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短信平台、网络平台、屏显平台等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工作职责6、主任职责:
(1)负责党务公开办公室与机关相关职能办公室(各
7村(居))之间的工作衔接与协调;
(2)负责党务公开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具体措施的落实;
(3)负责催促各项工作的开展;(4)负责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成员职责:
(1)成员在党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按照工作分工,承担办公室党务公开信息的搜集、打印、归档及数据录入工作;
(2)负责办公室电子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8、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1)各单位职能办公室及各村(居)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及本村(居)党务公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各单位职能办公室及各村(居)信息联络员要按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时向党务公开办公室提交本部门党务公开内容。
(四)工作管理
9、党务公开办公室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那么,实行岗位负责制。
2023、所有需要公开的党务公开内容,必须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批准前方可公布,并将内容按要求在党务公开内容登记薄上做好登记。未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的党务公开内容,不得擅自公开。
11、党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原那么,照章办事。
12、信息报送要求及方式:
(1)各单位职能办公室、各村(居)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要为信息联络员搜集、报送信息提供条件;
(2)各单位职能办公室、各村(居)报送的信息采用纸质、网络(电子邮箱)、 、短信等形式进行报送;
(3)各单位职能办公室、各村(居)每月至少报送二次反映本部门近期工作动态的、新闻性强的信息,并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的目录做好相关党务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
(4)各单位职能办公室、各村(居)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各办公室、各村(居)主要领导要对所报送信息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5)报送信息工作中存在伪造、编造、虚构等弄虚作
9假行为,一经查实,信息中心将把该问题上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本级党委批准。未经批准的内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三)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办公室及单位负责。
(四)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办公室及单位负责人,应催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的公开内容,报送党务公开办公室,由中心整理、登记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合格的内容经本级党委批准后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反响处理制度
(一)意见收集形式:
1、在网上(xx市廉政网)设立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平台;
2、设立党务公开征求意见箱;
3、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
所有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转达;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各单位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认真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报告。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那么上要求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本级党委作出解释。
(三)意见反响。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单位、各部门应以适当形式答复,并尽可能进一步听取意见。
(四)登记。对于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