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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突发事件
管理
中的
政府
能力
研究
天津滨海
新区
爆炸
事故
摘 要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发生频率明显提高了。因而我国目前便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挑战,那便是当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我国政府怎么样才能做到快速的反应,妥善的处理因为公共突发事件而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也是如今所要研究的重点。
从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过程来看,其应对能力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很清楚的看到了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我国政府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很多管理的方式与手段也不是很完善。本文基于前人的基础上,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机制的完善程度,公众与政府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信息沟通等几方面问题来展开剖析,得出了部分提升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突发事件;政府能力;天津滨海新区爆炸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our country's public emergency events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the frequency. So 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 is facing a serious challenge, that is when the occurrence of public emergenci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ow to make quick response, properly handle the harm because of public emergencies caused by well, focus on how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to deal with public emergencies is now to study.
From our government to the Tianjin Binhai New Area explosion accident, the coping ability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is very clear in the process of dealing with public emergencies in our country government management still has some deficiencies, many management methods and means are not perfect.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on the basis of predecessors, from the degree of perfection of mechanism to deal with public emergencies, the public and the government staff's awareness of crisis,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to analyze, draw the countermeasure part to enhance the government response to public emergencies.
Key words:public emergency ;government capacity ;Binhai New area the explosion of Tianjin Tanggu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4930 摘 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目的 1
(三)研究意义 1
(四)研究方法 1
二、相关概念界定 2
(一)突发事件 2
(二)公共突发事件 2
(二) 政府能力 2
三、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中政府应急能力不足分析 2
(一)政府及公众的危机意识淡薄 3
(二)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不充分 3
(三)政府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运行机制不畅 4
四、提高政府处理公共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 4
(一)强化政府对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危机意识 4
(二)加强信息的流畅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5
(三)规范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法律法规 6
(四)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保障系统 6
(五)建立精干高效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 6
结 语 8
参考文献 9
致 谢 10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1976年唐山大地震是我国建国以来面临的第一件公共突发事件,当时是改革开放以前,全国处于闭关锁国的状态,加上之前我国被二战的迫害,使得我国政府对于外国的援助过度谨慎,国际社会的热情未能在受灾严重的中国激起任何涟漪,而且当时经济信息水平落后,人们也根本没有建立危机意识,所以使得损失惨重,支援缓慢。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历的第一次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非典,是我国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次事件之后,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研究。从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不够完善,但相对于之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得到了在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中的不少经验,同样也遇到了很多教训。我国传统的对于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已经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如频发的爆炸事故造成了许多公民财产安全损失,以及重大伤亡。因此,我国的政府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在此方面的损失以及此类事件发生的频率,政府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时自身的能力大小,很直接地影响着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和地位。
天津塘沽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中,由于爆炸范围广,火势过大,消防员全力扑火,其过程中更是有群众及消防人员的伤亡和大量财产损失,基于此类事件,对于深入研究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时的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也具有更深远的意义了。
(二)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主要在于提高政府公民防范公共突发事件的警觉度,为社会公共安全尽绵薄之力,也希望政府可以在今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时吸取本论文中指出的不足,加以改正,更希望政府将之前做的突出的地方继续加以应用并升华。
(三)研究意义
由于当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促使公共突发事件的频率显著提高,而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迫在眉睫,论文分析了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管理中的作为、不足以及改善路径,对于社会和政府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方面的研究尽绵薄之力。希望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尽最大可能的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减少各方面损失,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惨痛后果,将我国构建成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
(四)研究方法
1.文献综述法: 通过相关的图书论文和网络等渠道来搜集有价值的文献并进行分析与研究,了解公共突发事件管理中政府能力所存在的不足和措施结合各种文献从中提炼出相比较实用的观点,建立适当的框架来分析,以此来实现实现公共突发事件和政府管理的耦合。
2.调查研究法:收集研究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中政府能力的相关材料,分析得出结论。
3.个案研究法:通过拟定天津塘沽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为研究案例,以公共突发事件管理中政府能力为理论依据,分析得出我国政府目前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中自身能力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与优势之处,并分析得出相应的一些对策,体现于此论文中。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突发事件
1.定义:又称危机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
2.类型:根据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规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公共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 事件。[[2]]
3.特点:公共突发事件的特点有引发突发性、目的明确性、瞬间聚众性、行为破坏性、状态失衡性。[[3]]
(二)公共突发事件
1.定义:政府部门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预案。[[4]]
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5]]
(二) 政府能力
政府能力又称政府效能,是指政府在既定的宪政体制内,通过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执行公正政策,进而引导和推动我国社会快速,均衡,健康,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有效地对社会实施公共行政管理能力.[[6]]
三、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中政府应急能力不足分析
(一)政府及公众的危机意识淡薄
在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中可以表现出,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力度远远不够,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关键主体也没有表现出高效率的工作能力和快速处理危机问题的反应能力。[[7]]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事后经调查组调查真相表明,瑞海公司的化工存在的问题也比较久远,而该公司存在的很多方面的不规范问题政府部门都是知道的,也就是由于政府部门对相关企业缺乏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没有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进行预防,最终导致了这场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同时给民众带来了巨大损失。更令人吃惊的是,即便有2个月以前的天津塘沽滨海新区的爆炸事故的出现,该政府部门的危机意识还是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在同年10月12日,天津市北辰仓库又发生了一起火爆炸事故,其原因是酒精原料外流引发爆燃,然后大火开始蔓延,导致整个仓库发生爆炸,第二天凌晨,大火才被扑灭,幸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后来查明原因,是由于涉嫌事故的企业不合法租用了个人的仓库,来存放化学物品,才导致了爆炸事故的发生。只是隔了两个月而已,完全类似的原因导致了同样爆炸事故的发生,说明政府淡薄的危机意识已经根深蒂固。
在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政府在一段时间内采取了严查严打安全隐患的活动,但是对安全隐患的管理不应该是一时的,应该是常态的。如果政府未将公共突发事件的管理纳入到其日常的工作中去,就会使政府部门很容易的缺乏了在危机管理方面的意识,一旦公共突发事件发生了,也就会缺少应对公共突发事故的能力,甚至也可能会出现由于过度惊慌而导致的不理性应对,使危机进一步扩大。
(二)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不充分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中国网信8月中期报道,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共查300多个传播谣言信息的微博、公众号以及50多家传播关于天津爆炸事故的网站。出现这类消息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在政府与群众方面,政府没有完善的信息管理体制,在有些因素的影响下,政府不能及时的将有效的信息传播到群众的生活中去,使得一些谣言随之产生,扰乱群众的判断与认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8]]
另一方面是我国地方政府目前普遍习惯于将事态控制于自己的管辖区域范围内,采取报喜不报忧的措施,更甚于对有些事情采取强加掩饰不汇报的方式。对上级和民众极力掩饰,来逃避所要承担的责任,削弱事故的影响力。也正是因为这种处理模式的存在和人尽皆知的纵向沟通方式的存在,导致公众对政府给出的信息持怀疑态度。
因此,我国的公共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以此来提高我国政府的应急能力,以及提高自身的公信力。[[9]]
(三)政府公共突发事件管理的运行机制不畅
通过分析政府对于本次天津市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处理工作,可以发现政府部门在体制设置方面存在问题。
目前来说,政府依然采用分部门的事故分开管理的模式,在遇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