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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下级
班子
违反
人事
纪律
谈话
对下级班子违背人事纪律的谈话
篇一:案件查办岗推断题及答案
案件查办岗推断题
1.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一直抓好的严重政治任务。()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3.全体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4.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警、自励。()
5.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行为其中离任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阻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行为其中以买卖、委托理财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7.党内监视要与党外监视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视。()
8.党的地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能够直截了当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严重咨询题。()
9.党员能够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
10.按照议事规那么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能够列入会议议程。()
11.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展表决。表决采纳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无需记录在案。()
1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那么、监视职责、监视制度、监视保障、附那么,共47条。()
13.党组织关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严重咨询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14.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15.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16.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施行监视,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咨询题。()
17.党的地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咨询题提出询咨询或质询。()
18.党的地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党的地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无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19.党组织觉察或接到检举、控告违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试行)的行为,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查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20.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申述,申述期间能够暂不执行处理决定。()
21.〈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视治理方法〉施行细那么发布于2023年3月。( )
22.党组对党风廉政建立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年对下一级党风廉政建立情况进展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
23.党组对党风廉政建立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党
风廉政建立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书。( )
24.领导班子成员违背党组议事规那么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做出不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限期整改并追查责任。( )
25.中央规定的严重决策、严重工程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
26.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 )
27.局长专题会不能替代党组会,但能够替代局长办公会。( )
28.监视治理方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严重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展的监视,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方式进展。( )
29.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视治理方法中所称“领导班子〞是指县(区)以上税务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指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打算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地(市)、县(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
30.任职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在谈话对象任职前进展,也可在任职后进展。( )
31.任期谈话必须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结合巡视检查、民主生活会等进展。( )
32.诫勉谈话按照干部治理权限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展,指出咨询题,限期改正,关于经催促仍未改正的,予以组织处理。( )
33.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按照党组工作安排,明确主题,由人事部门或机关党委(办)负责组织,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应提早
30日将会议主题、召开的详细时间等报告上一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
34.信访初核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报纪检组长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展。( )
35.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的监视,重点对方案拟定、酝酿、、测评、调查等环节施行监视。( )
36.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害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阻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
37.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治理权限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
38.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能够不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39. 实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托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40.稽查人员觉察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事实或线索涉及本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稽查工作的税务局领导的,能够直截了当报告上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部门。( )
41.稽查部门向监察部门转交违法违纪线索,应制造税务机关(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转交单,办理交接手续。( )
42.监察部门在接到稽查部门转交的违法违纪咨询题线索后,应当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反响给上级部门。( )
4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到达规定数额标准的案件属于严重税收违法案件( )
44.造成严重社会阻碍的案件属于严重税收违法案件( )
45.对稽查部门转交的严重税收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随案转交的相关材料进展案头分析,需要时可调阅税务稽查案卷等有关材料,认为存在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填写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审批表,报经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开展调查。( )
46.纪检监察部门对稽查部门转交的咨询题线索,可征求有关税收业务部门的意见,作为是否调查的参考,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搜集、审查、推断或者认定证据。( )
47.稽查部门在税收违法案件检查中,能够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提早介入。( )
48.有证据或者线索证明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早介入查处( )
49.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能够依照详细工作情况要求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一案双查,也能够直截了当或者结合同级稽查部门对下级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开展一案双查。()
50. “追查党纪责任〞,是指给予纪律处分和免予纪律处分。()
51.“初步核实的时限〞,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场之日算起,至纪检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
52.对违纪党组织的立案,只能由有立案权的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
53.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严重违纪咨询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截了当决定立案。( )
54.党员工作调动后,发如今原单位有违纪咨询题并需立案调查的,由其现所在单位承办,原单位应予配合( )
55.“立案机关〞,是指决定立案或经批准后决定立案的机关( )
56.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
篇二:案件检查岗推断题及答案
案件检查岗推断题
1.廉政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适时进展。()
2.廉政诫勉谈话应有2人以上参加。谈话要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3.〈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视治理方法〉施行细那么发布于2023年3月。( )
4.党组对党风廉政建立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年对下一级党风廉政建立情况进展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
5.党组对党风廉政建立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书。( )
6.领导班子成员违背党组议事规那么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做出不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限期整改并追查责任。( )
7.中央规定的严重决策、严重工程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
8.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 )
9.局长专题会不能替代党组会,但能够替代局长办公会。( )
10.监视治理方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严重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展的监视,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方式进展。( )
11.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视治理方法中所称“领导班子〞是指县(区)以上税务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指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打算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局副处级以上干部,
地(市)、县(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
12.任职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在谈话对象任职前进展,也可在任职后进展。( )
13.任期谈话必须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结合巡视检查、民主生活会等进展。( )
14.诫勉谈话按照干部治理权限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展,指出咨询题,限期改正,关于经催促仍未改正的,予以组织处理。( )
15.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按照党组工作安排,明确主题,由人事部门或机关党委(办)负责组织,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应提早30日将会议主题、召开的详细时间等报告上一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
16.信访初核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报纪检组长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展。( )
17.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的监视,重点对方案拟定、酝酿、、测评、调查等环节施行监视。( )
18.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害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阻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
19.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治理权限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
20.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能够不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21. 实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托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22.税务监察机构调查处理税务监察案件,适用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
理方法。 ( )
23.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结合调查的案件,调查单位分别办理立案手续。( )
2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到达规定数额标准的案件属于严重税收违法案件( )
25.造成严重社会阻碍的案件属于严重税收违法案件( )
26.对稽查部门转交的严重税收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随案转交的相关材料进展案头分析,需要时可调阅税务稽查案卷等有关材料,认为存在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填写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审批表,报经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开展调查。( )
27.纪检监察部门对稽查部门转交的咨询题线索,可征求有关税收业务部门的意见,作为是否调查的参考,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搜集、审查、推断或者认定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