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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县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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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农村 宅基地 确权 登记 发证 工作 实施细则 新编
XX县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那么 XX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发[2023]4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3]14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背景情况 全省18个市县、202个乡镇、2615个村委会共有农村居民点18934个,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约12.06亿平方米(181万亩),农村居民人口512.2023万人,约12023万户。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滞后,至“十一五〞方案末,全国农村宅基地平均发证率已达73%,而我省仅颁发5万多本,不到应发证数的5%,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以来,我省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根底。2023年,选择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委会的贡武村和大补山村为试点村庄,完成377宗宅基地确实权试点工作。2023年,在全省18个市县分别选择1个以上的试点村庄,完成21个村庄、4451农户、5189宗宅基地确实权试点工作。202223年,在XX市建立“示范市〞,在XX市龙泉镇建立“示范镇〞,共完成22647户的宅基地确权工作。202223年,XX市已全面开展,完成13543户;在XX市灵山镇建立“示范镇〞,完成5236户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改革,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那么,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健全严格标准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原那么 1、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国土环境资源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那么,有方案、有步骤地进行。 2、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力量,全面铺开,加快工作进度。 3、采取形式多样的工作模式,可以依靠自己组织的队伍,也可以委托专业技术队伍开展工作。一切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基准。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土地登记方法 (四)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2]28号) (五)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22]234号) (六)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3]146号) (七)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八)XX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九)XX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发[2023]4号) (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四、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 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成果是: (一)完成全省农村居民点的地籍调查工作。全省18个市县、202个乡镇、2615个村委会共有农村居民点18934个,总面积约12.06亿平方米(181万亩)。按法律程序核定每宗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量算面积,测绘宗地图与地籍图。 (二)完成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全省农村居民总人口512.2023万人,约12023万户。在完成农村居民点地籍调查的根底上,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农民居民以户为单位进行宅基地登记发证。 (三)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乡镇国土所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全省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形成省、市县、乡镇三级联网的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系统。 这项工作的时间安排是。202223年完成准备工作,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技术规程、组建专业队伍、申请落实经费以及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全面启动这项工作;202223年和202223年,分别完成整个工作量的40%,共80%;2023年,完成整个工作量的20%,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完成村土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根本完成此项工作。 五、领导机构 (一)省级领导机构 省政府成立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姜斯宪 XX省副省长 副组长:严之尧 XX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 屈建民 XX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丁式江 XX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吴亚明 XX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朱允山 XX省开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宋祎 XX省建设厅总规划师 刘锦 XX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韩兴定 XX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晓新 XX省监察厅副厅长 符国昌 XX省民政厅副巡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丁式江兼任。 (二)市、县级领导机构 市、县政府成立市、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和协调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县)长担任,其成员由政府办、财政、发改委、建设、侨办、公安、监察、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全市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督查、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三)乡、镇级领导机构 乡镇政府成立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当组长、负责组织发动本行政区内土地权利人申报土地权利,提供土地权属材料并履行指界、签章等法律手续。 六、工作队伍 (一)落实队伍的方式。各市、县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选择落实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队伍:一是面向社会以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技术队伍;二是委托国土环境资源部门的技术单位;三是有能力的国土环境资源局可自行组织队伍开展地籍调查。采取何种方式选择地籍调查队伍,由各市、县自行决定。 (二)以招标方式选择地籍调查队伍的,招标工作由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自行组织。各市县在组织招标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XX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方法和有关招标的政策、法规及地方管理的规定。招标事项须在中国地籍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网站、XX省政府采购网及当地政府网上公告。 (三)参加投标的专业技术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在有关部门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地籍调查工作经验;具有乙级以上的测绘资质;具备承担任务的办公、设备条件和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投标的调查队伍的资质审查由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资质审查合格后的专业队伍方可参加地籍调查工程的投标。 (四)以委托方式选择的专业技术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须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技术单位;须有30%以上(不少于5名)的人员通过省级培训考试。 (五)自行开展地籍调查的国土环境资源局应具备以下条件:能够独立完成地籍调查任务;须有30%以上(不少于5名)的人员通过省级培训考试。自行开展地籍调查的市县须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并获得批准前方可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七、工作经费 (一)经费来源与使用管理 1、省财政承担地籍调查中的测绘、内业处理和省、市县级数据库建设等技术性工作经费。市、县财政承担外业调查、组织群众指界签章等工作费用。经费来源可从省、市县级土地有偿使用费支付。 2、工程专项工作经费要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工程检查,发现经费挪用,要追究领导责任,并限期追回。 (二)经费标准根据XX省土地登记收费标准及其管理方法细那么(琼价费字[1993]150号)等规定,地籍测量费每平方米0.1元,权属调查费每平方米0.1元。全省农村居民点总面积12.06亿平方米,地籍测量费、权属调查费及建库等费用共25564.84万元,其中,省级配套经费12404.84万元,市县财政承担13160万元,分三个年度支付。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 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市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完成期限与奖惩方法,层层落实责任。 (二)建立鼓励机制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23]146号)的规定,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不能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对于进度快、质量好的市县,可以在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给予支持。 (三)做好宣传发开工作 省、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层层召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发动大会。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律地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农村经济开展的长期推动作用,充分调动村民申请宅基地权利登记、配合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和外部环境。 (四)健全政策法规 各市县可根据XX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县实际,对分户标准与宅基地面积标准等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 (五)加强部门协助配合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委、建设、侨办、公安、监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各方面支持。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对户口分户的标准及户人口数确实定工作提供支持。 (六)技术措施 结合实际,综合采用各种手段。一是推广使用现代技术手段,包括gps、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技术以及信息系统技术;二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建立全省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成果的数字化管理,拓宽成果应用与效劳领域,并为成果的更新打下坚实的根底。 (七)队伍培训 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培训班,全面提高队伍的政策与技术素质。承担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专业技术队伍应有30%以上(不少于5名)的技术人员通过省级培训考试。市县还要对乡镇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干部进行培训。 (八)加强指导与成果验收 省厅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对各市县进行技术指导。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报送省、市县四套班子。各市县要按照试点、地籍调查、成果建库、登记发证四个环节开展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分阶段进行检查,上一阶段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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