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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排查
纠纷
指导
方案
司法局排查纠纷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广泛发动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发扬开拓、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的顺利举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走出一条人民调解工作又好又快开展的新路子。
二、时间
安排
专项活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发动部署阶段(五月底之前)。这一阶段主要是召开发动会,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初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区局的总体部署,全面扎实地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各司法所所在的乡镇(街道)每周必须定期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调处和矛盾纠纷分析报告会,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落实专人负责,限时结束,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三是总结表彰阶段,时间12月1日至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专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这一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这一活动与“我为和谐做奉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动今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全力以赴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区局决定,成立以吴安虹局长为组长、周建华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及基层科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活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层股),负责日常事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精心制订实施方案,强力推进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重大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各司法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汇报,积极做好活动的指挥协调工作。要及时深入基层了解分析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发动广阔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多种资源,使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另外,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上下沟通和信息材料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及专项活动方案请于6月2023日前报区局基层股。
四、突出重点
这次专项活动以维护稳定为首任,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机制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力争通过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和方法,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将可能影响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顺利举办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对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1.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山林权属、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村务管理、劳动争议、征地拆迁、村务管理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排查调处,解决民生问题,缓解矛盾冲突,确保全区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
3.加大对企业改制重组、城市拆迁改造、农民工问题、物业管理、医患、社保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促进城市的有序开发和开展。
4.主动做好涉法涉诉上访中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配合综治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5.做好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举办期间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二)把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接边地区、农贸市场、民营企业、住宅小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的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活泼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继续加强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和优化纠纷信息员队伍,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要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将机制、体制创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努力提高保障水平。要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加强与综治办、公安、法院、信访、民政、土管、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城管、城建、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快速高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五、主要措施
(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各单位要将专项活动的部署意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随时将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快报的形式报党委、政府和政法委。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立足纠纷预防,准确了解掌握纠纷信息,利用调解组织网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一般排查相结合,动态排查与静态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到“哪里有情况,哪里就有排查;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及时掌握〞,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信息反响机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争取支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落实排查调处工作责任。专项活动中,要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不管哪个单位、哪个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激化了矛盾,酿成了重大事端的,要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材料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局报送材料。各司法所每月底,要将专项活动进展情况、硬措施和典型事例、统计报表报区局基层股;活动结束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统计报表于12月2023日前报区局基层股。要利用报刊、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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