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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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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土地 执法 长效机制 建设 方案
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为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纠正全国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土地根本国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那么,全面调查核实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稳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开展奠定坚实的根底。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年4月30日前做到罚款到位、建筑物撤除或没收到位、责任人追究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方案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制止,是否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已经查处,对人、对事的处理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职责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需要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于年4月1日前移交移送,对可以完善手续的工程,处分到位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好报批材料及时上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二)县建设局。负责查处参与违法用地的开发商、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工程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经卫片执法检查符合规划的,经批准后完善规划手续;同时,协调房管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年4月30日前落实违法建筑撤除和违法占用复耕复绿工作。 (四)县监察局。负责审核国土部门移交的建议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的土地违纪案件,并于年4月30日前查处到位;负责牵头催促检查相关乡镇及职能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工作。 (五)县人事局。负责配合监察局审核国土部门移交的建议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的土地违纪案件。 (六)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侦办完毕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处理,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七)县财政局。负责对违法建筑物的没收入库,保证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八)县工商局。负责对利用违法用地营业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进行清理并撤消已核发的营业执照。 (九)县发改委。负责对违法用地工程的停止审批。 (十)县农业局。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对在耕地,特别是根本农田上违法建设的工程进行查处。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对在林地违法建设和砍伐林木的违法用地工程进行制止。 (十二)县交通局。配合国土部门查处道路两旁违法用地工程。 (十三)县环保局。负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建设工程进行制止。 (十四)县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占地的建设工程停止供电。 四、工作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2月8日至3月2023日) 县政府召开会议发动部署。有关部门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队伍。 (二)调查核实阶段(3月2023日至4月2023日)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 (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2023日至4月30日) 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的建筑物坚决予以撤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的建筑物坚决予以没收,同时依法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四)验收完善阶段(4月30日至5月30日) 县政府将组织验收组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建筑物的撤除、没收和责任人的追究以及复耕复绿工作,各乡(镇)、国土、建设等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检查,认真查找自身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抓紧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有关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此次执法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实行领导包片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联合执法,有效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标准用地审批手续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公,确保按时标准到位,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工程,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71号)要求,不得办理工程审批、施工、工商税务登记、供水、供电、消防报建和验收等相关手续。国土部门要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尽快完成相关工程的供地工作。 (三)积极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卫片执法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大要案件,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舆论高压态势。 (四)从严处置,严肃问责。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必须从严处置,该撤除的要撤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复绿的要复耕复绿,该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要处理,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法等情况。国土资源部15号令第三条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需要问责: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到达15%以上,或者虽然未到达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五)加强督导,长效管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案件查处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标准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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