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关于遏制网上贩枪的法律对策近些年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枪支贩卖活动的案件有所增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网络贩枪行为手段新颖,要对其进行规制需要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上做出相关改进以惩治犯罪,并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预防犯罪,以期实现“网上灭枪〞的综合治理目的。一、网上贩枪呈现的新特点1、涉枪信息更易获取网络的信息搜索引擎让涉枪信息到达了前所未有的“公开、透明〞程度。不仅是枪支的种类型号、产地、性能有相关介绍,甚至是枪支零件的图纸,枪支制造、修理、改造、拼装方法在网上也有所涉及。网络已成为获取枪支相关信息的最便捷途径。2、枪支品种更新迅速在网络上,能够贩卖的枪支品种更新换代加速。现在一些电池击发的枪支,以及灭火枪、消防枪等用于特殊场合的所谓“枪械〞在网上也大量兜售,并受到买家追捧。网络让一般意义上的枪支范围概念被冲淡,死扣法律条文难以规制枪支的众多新型表现形式。3、网络贩枪更为隐蔽在买卖过程中,卖方将伪装好的枪支零部件邮寄给买方,再通过及时网络通讯软件,现场传授组装枪支,实现了枪支贩卖的“化整为零〞。另一方面,其在网络上的犯罪信息符号也较为隐蔽。另一方面,其在网络上的犯罪信息符号也较为隐蔽。例如在网络上对“长枪〞的代号为“长狗〞;标价“2023元〞实为“2023000元〞等等,如非“圈内人士〞不会了解其中内涵。还有利用网络游戏中存在着的虚拟武器装备交易平台,散布真实枪支买卖讯息,亦真亦假外人更是很难判断。4、网络贩枪难以取证要符合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行为主体的买方和卖方对合存在。然而此种对合犯在网络上进行枪支交易时,联第2页共3页络主体均为网络虚拟名称,很难对应网下的真实行为人,让犯罪行为主体处于物理空间“缺场〞的情形,给打击此类犯罪带来了难度。二、遏制网络贩枪的刑事法对策面对该种新型的犯罪形式,法律规制自然不能缺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肃清网络涉枪信息对网络涉枪信息进行管控,应当明确网络效劳商的监管义务我国法律已经规定了网络效劳商对于网络上的违法犯罪内容负有移除的义务,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平安的决定第7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只是这样的不作为案例并不多见。网络效劳商应当依靠其技术优势,及时去除有害信息,履行监管义务,否那么其应对不作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