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与创新方向农村经营制度改革的底线思维【】在农业农村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应认真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根本思想,即以探索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有效实现形式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农村根本经营制度,领导农民共同富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形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效劳的综合平台,构建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社体系和为农效劳的社会化效劳体系。【关键词】三农生产经营体制供销合作社【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探索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有效实现形式,不走土地私有化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启的农村改革进程已经三十多年,取得的根本制度成果是建立了农村根本经营制度,即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该体制有三个制度要素:一是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二是集体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三是集体统一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效劳。正是靠这一制度,迅速调动了亿万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打破了僵化的人民公社体制,农村经济活力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全党和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但农村的现代化问题并没有一蹴而就得到解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批青壮年农民外出经商务工,平常留在农村生活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谁来种地〞成了需要关注的大问题。从农村根本经营制度本身来看,绝大局部农村集体是个“空壳〞,没有任何经济实力为农户提供统一生产经营效劳。不但城乡、区域之间开展差距比较大,就是农村内部贫富差距也日渐扩大。尤其出人意料的是,农村普遍出现了土地粗放甚至撂荒现象,如果说农村改革存在“人懒〞的弊端,那么农村改革三十多年之后那么出现了“地懒〞的弊端。这正是第2页共3页“谁来种地〞问题没有解决好的必然结果。那么,如何破解当前农业农村存在的难题呢。有人主张放弃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安排,实行彻底或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他们认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产权不受侵犯,可以促进土地要素在市场主体之间自由交换。显然,放弃了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所谓集体经济及集体经济组织自然就不存在了,农村根本经营制度也就彻底瓦解了。针对这种私有化主张,习近平总书记主政之后旗帜鲜明地指出,“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根本经营制度的魂〞,必须坚持,农村改革中这条底线不能破。他还要求,要“探索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优越性不在于保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