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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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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施工单位 现场 管理机构 设置 人员配备 标准 模板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模板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2.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  工程经理部工程经理一分部...工程经理n分部  工程经理部  工程经理一分部  ...  工程经理n分部  第一作业队  ...  第n作业队  第一作业队  ...  第n作业队  第一作业队  ...  第n作业队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图  2.2 工程经理部  2.2.1 工程经理部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和建设单位对应的部门及中心实验室,即设置工程管理部、平安质量部、方案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和中心试验室的“五部一室〞。  工程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工程经理  工程经理  工程经理分部 经理  平安总监  工程副经理  综合部  人事劳资  后勤保障  综合管理  工程管理部  进度、环保、文明施工、征地拆迁等  平安质量部  平安、质量、检测试验、工艺标准等  方案财务部  方案统计、合同、造价、财务等  物资设备部  物资、设备管理等  中心试验室  试验、检测等  总工程师  工程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2.2.2 机构设置与职责  工程经理部根据管段实际,下设工程经理分部,工程经理分部下辖作业队。工程经理部部门职能设计原那么上应与建设单位职能衔接,具体职责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必要调整。  2.2.2.1 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标准和程序,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方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和优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工程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工程经理分部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建立本工程的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和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  4.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5.组织编制本标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工程经理分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  6.负责组织工程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信息收集,工程调度采用日报制。配合工程计财部编制生产方案,并动态调整;组织工期进度考评。  8.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方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将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下发各工程经理分部进行测设定位。  9.负责本标段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10.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  11.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催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实施。  12.参加工程质量和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  14.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2 平安质量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平安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各工程经理分部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2.制定工程平安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平安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平安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3.负责协助工程经理分部办理跨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方案报批手续,履行日常平安监督,配合质量平安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组织工程平安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平安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  6.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负责样板示范工程管理,组织样板工程评审的申报工作。  7.负责平安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和评比。  8.负责平安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  10.参加或组织工程质量和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  11.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与过程监控。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3 物资设备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和制度。  2.负责管段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物资设备管理方法,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工作,做好自购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保证物资、设备的供应。  3.负责汇总管段内的主要物资、设备用量,制定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和方案,做好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管段内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  4.加强物资设备现场管理,每月对物资材料的理论与实际消耗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台帐,做好物资的过程控制。  5.负责组织管段内的物资设备的使用监控,指导、检查、监督、评价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定期评估生产、供应厂商的物资工作。  6.了解、掌握物资设备的市场行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本钱。  7.参与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定物资供应方案。  8.参与验工计价、质量平安事故调查和材料的检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4 方案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财经、税收、金融、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和有关规定。  2.负责工程方案、统计、财务、合同、招投标等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方法。  3.负责管段内的方案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年度建议方案,下达年、月度方案,检查、考核方案执行情况,提出年度调整方案建议;负责建设工程统计信息工作,建立统计台帐,编制统计分析,报送工程统计报表。  4.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核、登记、立卷归档及合同备案工作。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负责组织检查、催促合同履行。  5.负责概预算管理及验工计价工作,编制设计变更费用,组织概算调整清理,归口掌握工程投资控制情况。  6.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办理建设资金的支付、结算工作;标准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各项经济事项;监督、检查工程经理分部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财务方案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  7.负责定期检查、分析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建设工程经济活动分析,建立资金使用台帐。负责内部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配合上级进行审计。  8.负责编制资金的各项预算,做好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监督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流向,保证工程施工的所需资金。  9.负责编制和上报管理费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管理费的使用,监控;办理费用报销、工资发放、有关费用计提等工作。  10.负责配合、协调审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相关资料,对审计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答复。  11.负责组织竣工决算、组固及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12.参与建设工程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5 综合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方法,并负责催促、检查和落实。  2.负责工程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3.负责工程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4.负责工程人事、劳资、培训、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做好调岗或上报单位进行调整工程工作。  5.负责工程档案、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  6.负责工程对内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7.负责工程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形象设计,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的筹划、组织和实施。  8.牵头组织工程的建章立制和法制宣传工作。  9.归口管理工程的法律事务。  10.负责组织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11.负责工程自用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12.负责工程事务管理,负责各种证件的请领和发放,负责办公、交通、车辆、食宿等后勤保障和平安保卫工作。  13.协调相关工作,做好为工程领导、各部门的协调、效劳工作。  14.负责管段内劳务用工管理、监督工作。  15.负责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6 中心实验室  1.负责开工前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工作。对建筑材料(包括库存材料、新购材料、建筑成品与半成品、路基填料、砂石料)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标准出具检验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  2.完成各批(次)的材料试验,含钢筋和混凝土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  3.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测规定的检测工程和标准,中心试验室与各工程部工地试验室对所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项检验;  4.收集、整理、保管各项检验试验原始记录,提供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5.将经过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署的试验成果、检验报告、检测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  6.对检测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试件或检测工程,须立即向段落指挥部和监理单位报告。  7.配合和协助监理单位、段落指挥部、公司进行检测、试验或抽检工作,并为此项工作提供各种方便。  8.工程开工前,组织本标段试验检测人员、施工一线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试验标准、标准,统一操作方法,制定严格的试验管理工作制度。  9.对各工地试验的业务统一管理、并对各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 工程经理部人员配备要求  2.2.3.1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要根据投标承诺,结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承担任务的情况,及时组建工程经理部,开展工程工作。  2.2.3.2工程经理部配置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1.工程经理部领导:设工程经理1人,工程常务副经理1人,工程平安总监1人,工程总工程师1人,工程副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  2.工程管理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各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3.平安质量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平安、质量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4.物资设备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物资、设备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5.方案财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方案、财务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6.综合管理部:部长1名,副部长和其余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7.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任一名,专业试验工程师不少于二人,试验员不少于三人;所有人员均需具备相应检测试验上岗资格,且持证上岗。  2.2.3.3工程经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技术、质量、平安、方案、财务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2.2.3.4工程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在增强管理力量的根底上,且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同时人员调整必须提前上报建设单位批准。  其他技术、质量、平安、方案、财务等相关人员,工程经理部所在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调配各专业人员,新配备的人员必须到达任职条件,减少的人员必须报所属段落指挥部批准。  2.2.4 工程经理部主要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2.2.4.1 工程经理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工程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工程经理岗位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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