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安全管理制度
2023
安全管理
制度
餐饮业
食品安全
管理员
管理
规定
餐饮业食品平安管理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餐饮效劳行业食品平安管理员的管理,保证食品平安,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效劳行业。
第三条 餐饮效劳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平安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食品平安管理员。
食品平安管理员的设置要求:
大型及特大型餐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效劳企业的总部必须配备专职的食品平安管理员,其他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 餐饮效劳单位设立的食品平安管理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从事食品平安管理工作的经验;
(二)参加食品平安管理员培训并取得食品平安管理员资格证;
(三)身体健康并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第五条 食品平安管理员应掌握以下知识:
(一)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常见的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三)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方法;
(四)餐饮场所、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等过程的食品平安要求;
(五)个人卫生要求;
(六)其他相关内容。
第六条 食品平安管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的食品平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催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食品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催促相关部门对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及时调离相关岗位;
(六)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平安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本单位食品平安工作情况;
(八)建立食品平安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九)与保证食品平安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七条餐饮效劳单位应当为食品平安管理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不得阻碍食品平安管理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 餐饮效劳单位应向监管的卫生监督机构报送食品平安管理员设立情况。食品平安管理员发生变动时,餐饮效劳单位应向监管的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并及时配备具备资质的食品平安管理员。
第九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餐饮效劳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未设立食品平安管理员或食品平安管理员无食品平安管理员资格证的餐饮效劳单位,不得发放(换发)餐饮效劳许可证。对食品平安管理员未履行职责,责成其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并取消其食品平安管理员资格。
第十条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食品平安管理员培训教材和试题,负责食品平安管理员资格证书的发放,食品平安管理员实行网络培训或者是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食品平安管理员资格证书有效期4年,每年应接受培训一次,资格证书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