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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干部人事
档案
工作
目标管理
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方法
暂行方法
1996年12月25日·组通字〔1996〕5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实现2022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效劳,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根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那么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根底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参加范围与考评内容
1、参加范围。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及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在500卷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企业及其它管档单位原那么上也按本方法执行。
2、考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鉴别;材料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与转递;制度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三、等级划分与审批权限
1、等级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标准总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0分,达标分为85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85分,达标分为80分以上。有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一级标准总分为110分,达标分为10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9分,达标分为94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92分,达标分为87分以上。
2、审批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审批,并颁发证书,其它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
四、评审程序与晋级时限
1、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根底上,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
〔2〕组织考评。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报等级的书面报告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采取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抽查档案,检查根底设施,查看有关资料,测试有关人员必备知识等方法,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判出分数。根据考核验收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申报单位反响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并写出验收的情况报告。
〔3〕评定审批。审批部门要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严格依据考评标准和考评小组验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正式通知申报单位。
2、晋级时限。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从1997年1月起在全国实施。申报单位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审批部门申报。各单位原那么上首次只能申报三级,条件具备的单位也可以直接申报二级或一级。定级后,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1999年底前,凡属目标管理范围内的管档单位,均应申报等级。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宏观业务指导的责任,切实解决好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催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分类指导、定期检查评比。对已评上等级的单位和部门,一般每3年复检一次,经复检,发现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单位,降低或撤消其原定级别,并收回等级证书。对到1999年尚未申报或未到达等级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申报等级。
4、奖惩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干部人事工作以及测评主管领导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对到达一级的管档单位,要对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一律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进行。未尽事宜,由中央组织部干部调配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方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方法1996年12月25日组通字[1996]5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实现2022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效劳,经研究决定,要全国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根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那么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根底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参加范围与考评内容
1、参加范围。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及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在500卷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企业及其它管档单位原那么上也按本方法执行。
2、考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鉴别;材料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与转递;制度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三、等级划分与审批权限
1、等级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标准总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0分,达标分为85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85分,达标分为80分以上。在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一级标准总分为110分,达标分为10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9分,达标分为94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92分,达标分为87分以上。
2、审批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审批,并颁发证书,其它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
四、评审程序与晋级时限
1、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根底上,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
〔2〕组织考评。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报等级的书面报告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采取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抽查档案,检查根底设施,查看有关资料,测试有关人员必备知识等方法,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判出分数。根据考核验收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申报单位反响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意见,并写出验收的情况报告。
〔3〕评定审批。审批部门要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严格依据考评标准和考评小级验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正式通知申报单位。
2、晋级时限。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从1997年1月起在全国实施。申报单位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审批部门申报。各单位原那么上首次只能申报三级,条件具备的单位也可以直接申报二级或一级。定级后,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1999年底前,凡属目标管理范围内的管档单位,均应申报等级。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历宏观业务指导的责任,切实解决好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催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分类指导、定期检查评比。对已评上等级的单位和部门,一般每年复检一次,经复检,发现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单位,降低或撤消其原定级别,并收回等级证书。对到1999年尚未申报或未到达等级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电报等级。
4、奖惩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干部人事工作以及测评主管领导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对到达一级的管档单位,要对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一律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进行。未尽事宜,由中央组织部干部调配局负责解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三级标准〔总分:92分〕
一、组织领导——5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入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议事日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库房建设、所需经费等问题给予解决。〔1.5分〕
2、本单位有一名领导分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了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任务和要求〔1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十项职责;制定了年度方案并认真实施。建立健全了八项制度: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1分〕
4、关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切实解决职级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级予奖励。〔1"5〕
二、管理体制与范围——4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隶属于组织干部人事部门领导,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1分〕
2、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和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其档案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代管。〔1分〕
3、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干部主管部门保管,副本由干部协管部门保管。〔1分〕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及其有本级管理范围内的直系亲属的档案,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1分〕
三、队伍建设——6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至少配备3名专职干部;其它管理档案单位管理档案在2022卷以上的,要配备2名专职干部;管理档案1000至2022卷或管理1000卷以内,且宏观指导任务比拟重的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干部。兼职人员要以主要精力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3分〕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提供利用以及档案的保管、保护知识和技能。胜任本职工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