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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合作
经济
组织
研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
一、合作社的界定及几个问题的判断和辨析
(一)关于合作社的界定
合作社是世界经济开展中一个广泛而长久的命题。国际社会关于合作社的定义、价值观、原那么、作用及如何发挥优势,形成了很多共识。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ca)代表大会通过了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定义、价值和原那么的详细说明,2022年6月召开的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开展合作社的建议,也接受国际合作社联盟提出的合作社定义、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原那么。这里,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定义、价值和原那么的详细说明和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在为2022年第80届国际合作社日暨第8届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的致辞,就合作社的定义、价值、原那么、作用和如何发挥优势问题试作归纳阐述。
定义。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的定义是:“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的需求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他们按企业资本公平出资,公正地分担风险、分享利益,并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台湾省的合作社法把合作社定义为“依平等原那么,在互助组织的根底上,以共同经营方法谋求社员经济利益和生活改善,而其社员人数及股金总额均可变动的团体。合作社为法人。〞荷兰的农业合作社定义为:“长期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组织,共同核算,共同承担风险,同时保持农业活动的独立性以及使有关的经济活动尽可能多地获得利润。〞在瑞典,合作社就是农民拥有和控制的公司。纵观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的定义及各国或地区的合作社法,合作社有这样几个共同特征:(1)合作社是社员入股、联合所有、社员控制和社员受益的经济组织;(2)合作社是经济实体,有可供支配的财产;(3)合作社是合作社法人,有不同于公司制企业的内在规定性。
价值观。国际合作社联盟倡导合作社应尊重并实践“自助、自我负责、民主、平等、公平、团结〞的合作社价值观和“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观。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在2022年7月5日“纪念国际合作社日促进合作经济开展座谈会〞上说,合作社“是一个大学校,是培养社员集体主义和民主精神,发扬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的极好场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根底阵地〞。总之,合作社不仅追求经济效益,还追求社会效益,培育公民的责任感和团结合作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气。
原那么:最早的合作社原那么是罗虚代尔原那么(共5条),一个半世纪的实践证明这是各国合作社开展应遵循的根本原那么。同时,合作社原那么也在不断开展。国际合作社联盟1995年的百年庆典大会将国际合作社原那么增加至7条,即:①自愿与开放的社员资格;②民主的社员控制[1];③社员经济参与[2];④自治与独立;⑤教育、培训和信息;⑥合作社之间的合作;⑦关心社区。其中,社员民主管理和社员经济参与这2项原那么规定了合作社的内部制度,它规定社员对合作社的民主控制,最普遍的是在基层合作社一级坚持平等投票,即一人一票;在合作社盈余分配上,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利润是合作制的核心,认为社员为合作社未来提供的额外(除缴纳股金外)资本,可以获得相当于银行利率的利息,但不得分红。笔者认为,合作社原那么不可否认应从本国实际出发加以运用,并根据实践要求予以创新和丰富,否那么合作社就会被淘汰,但一些表达合作社特性的社员民主管理原那么、社员经济参与原那么是根本性原那么,应得到遵循[3]。
作用:2022年召开的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开展合作社的建议,成认合作社在创造就业、整合资源、投资形成和对经济作奉献方面的重要性。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为第80届国际合作社日暨第8届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的致辞中说:“合作社支持社会力量的凝聚和稳定,提高公民的责任感和社会义务。〞国际合作社联盟致辞说:“合作社是以团结和社会责任为价值取向而运行的企业——它们关注其成员及其社会。〞“合作社实实在在地为社会更加公正和更加尊重人类的价值做出奉献。〞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局致辞说:“‘时机、赋予能力和提供保障’这3个因素是帮助摆脱贫困和社会歧视的基石;使得合作社能够提高在非主流经济的边际工作效应,将未受保护的工人的利益融入到主流经济生活中。〞“合作社及其价值观能够创造出关心人民、关注社区、民主的、以人为本的经济形式,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和繁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开展。〞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弱势群体的自助组织,对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有突出的作用,在目前劳动力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合作经济,这也是合作经济面临的机遇。
如何发挥优势:2022年召开的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开展合作社的建议,要求所有成员国政府采取措施,营造适合合作社开展的环境,以增进经济福利和社会稳定。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为第80届国际合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社日暨第8届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的致辞中说:“合作社采用以人为本的方法来应对各种社会挑战,帮助残疾人并保护环境。通过提供培训、帮助业务开发和信贷等,赋予了个人和社区更大的开展潜力。〞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局致辞说:“通过合作社的企业化来创造就业、摆脱贫困、战胜社会歧视、维护可持续开展。〞国际农业生产者联盟致辞说:“为了从‘合作社的优势’中受益,合作社需要具有远见、勇气和老实品质的领导者。〞号召其成员“通过可效仿的对成员效劳和坚持重要的合作社价值——老实、责任、透明和民主来提升合作社的优势〞。
(二)几个问题的判断和辨析
根据上述对合作经济组织的界定,可以推演出以下判断和评析:
1.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是不同分类依据条件下的两个概念
长期以来,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混淆是困扰我国合作社开展的理论障碍。为此,必须对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关系予以澄清。
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是不同分类依据条件下的两个概念。集体经济是根据产权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它指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国有经济、私有经济等。合作经济是根据组成及运行方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公司制企业等。“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具有实质区别,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交易的联合,它成认私人产权;而传统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韩俊,1998)。
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两个概念虽是不同范畴的概念,各具外延,但两者有重叠之处,即合作经济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因为合作经济有共同产权[4],但并不是所有集体经济都是合作经济,这就是不能完全重叠之处。
2.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实质是集体化
综观我国农业合作化的过程,其实质是集体化。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建立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过程中,自愿原那么没有得到遵循,多数是通过政治或行政手段强制农民入社。第二,不成认个人产权,实行财产“归大堆〞。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农业合作化的目标是建立高级社,有的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才到高级社,有的是直接到高级社。土地改革后,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农民所有,实行分散经营。互助组是土地等生产资料等归农户,分散经营,农户之间调节劳力或畜力、农具等余缺。初级社是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农户,入股分红,有少量公共积累。到高级社,入社的所有生产资料无偿合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收益权被完全剥夺,这种合并成为名副其实的“归大堆〞。人民公社时期,实行政权与产权合一,将排他性公有产权“升级〞为无限制公有产权(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公共决策也介入社员个人生活(公共食堂)。这种尝试失败之后,1962年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根底〞的集体产权形式。第三,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制度使国家代理人的公共决策通过行政体系到达农村基层,合作社自主权被弱化,还能使农户而非国家承受公共决策的种种后果。
3.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合作社的“亚种〞
股份合作制是把股份制引入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合作社的“亚种〞(应瑞瑶、何军,2022)。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显著差异表现在:第一,从产权结构上看,股份合作制是社员占有与股东占有结合,它与合作制的社员个人占有和股份制的按股多少占有不同,不允许少数人控股局面的形成。第二,投资者与客户的身份同一,即它不仅仅是投资者所有的企业,而且同时是企业客户即农产品生产者所有的企业。第三,合作社成员的持股额,与农产品的交售额相互挂钩。
4.合作经济生存空间广阔
合作社自产生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随着市场经济开展而出现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合作社产生的经济动因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小生产者、雇工和低收入消费者,为抵御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盘剥而走向联合。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尽管以资本为核心的公司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并对合作制提出了严峻挑战,但合作经济仍是世界经济开展中一个广泛而长久的命题。国内外实践证明,只要开展市场经济,只要存在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就必然联合起来,兴办合作社,维护自身的利益。换言之,合作经济组织生存的条件是市场经济和弱势群体的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我国有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农民,以及农业的弱质性,这给农村合作经济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合作经济:兴起的背景和发育模式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是市场化取向改革和农业弱质性特点的必然结果,即在市场经济和农业比较效益低的情况下,分散经营的农户经营规模过小,很难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急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于是,从节约交易费用出发,寻求通过交易的联合,形成规模效益,使内部交易费用小于外部交易费用,便产生了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关于合作经济组织产生背景的分析,可以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业分布得到验证。在XX省XX市625个(2022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从事种植业的有165个、占26.4,从事养殖业的有213个、占34.1,从事加工业的有57个、占9.1,从事运输业的64个、占2023.2,从事其他经营的有126个、占20.1。就种、养业而言,养殖业的合作组织发育比种植业多;就种植业内部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集中在蔬菜、果业上,而粮食合作组织不仅由于商品率低且还由于实行垄断经营而缺乏滋生的政策空间而发育缓慢。这一现象说明,在种养业中,由于蔬菜、果蔗、水产、家禽、蚕桑等商品率较高、市场风险较大,面对市场竞争的压力,弱势的分散的农民需要合作。同时,从事加工业、运输业的合作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停留在初级产品上,这是由于加工业和运输业利润率较高,且对资金、设备、技术要求较高,较适合资本运作。这也验证了我们的一个假设,即在市场经济体制和wto框架下,农村资源配置方式是有利于农民自主的经济组织成长的。
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已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40万个,其中比较标准的合作组织有14万个,参加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左右。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方式,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由农民自己组织兴办的;二是依托政府有关经济技术部门(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供销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民兴办或者联合兴办的;三是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引导农民兴办的。据XX省农业厅调查,2022年全省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民自己组建的529家、占19.8;依托政府有关经济技术部门组建1996家、占74.8(其中依托农业部门组建的1204家、占45.1,依托科协部门组建的340家、占12,依托供销部门组建的90家、占3.4,依托政府其他部门组建的362家、占13.6);依托“龙头〞加工企业组建的142家、占5.32。可见,不存在依托而由农民自己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缺乏20,而依托政府部门组建的高达70以上,依托“龙头〞企业组建的只有5,这说明我国合作经济尚处在起步阶段。
上述3种发育方式只是一种简单概括。在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发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较为典型的有以下5种组织模式:
(1)邯郸模式。其特点是“官民结合〞,由政府及有关涉农的技术经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