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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关于
全面
推进
殡葬
改革
工作
实施方案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XX县区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气,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23年2023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23年底,实现火化率2023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23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023月至11月)
1.迅速发动部署。2023年2023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发动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发动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2023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
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
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发动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根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23年2023月至2023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23年2023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2023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那么,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那么,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根底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
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到达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23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2023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存放,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
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撤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3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20230%,入葬公墓(骨灰堂)20230%,文明办丧祭祀2023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到达2023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到达2023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23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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