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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推进
清廉
司法
建设
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清廉司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纪条规教育和对广阔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清廉〞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公正司法为民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气氛,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为期8个月的“清廉司法〞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建设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
司法行政系统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宣传者和守护者,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公生明、廉生威〞,清廉应当是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根本品质。做不到清廉,司法公正就难以保证。
从涉诉信访、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看,说情打招呼现象、工作纪律散漫、接受吃请等现象和苗头还或多或少存在。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显现出,目前司法行政系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仍处于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高发阶段,反腐败斗争仍然将是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我们不可盲目乐观、掉以轻心,否那么将会给我区司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效劳工作带来极大的危害。各科室处所要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上狠下功夫,形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当前,尤其要认识到党风廉政教育的根底性作用,不断探索和实践深化廉政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及八项规定,紧密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联系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和全面把握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对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各项廉政要求,教育干警自觉履行廉政义务,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信念,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司法为民,以实际行动为我区法治事业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奉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建设活动,要使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荣辱观,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为民〞的司法指导思想。
1、能够准确把握“清廉司法〞在新时期的本质内涵和各项根本要求,执行廉政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法纪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2、能够分清司法不标准行为与违法执行行为的界限,一般违纪行为与职务犯罪行为的界限。坚决做到绝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自己的亲属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
3、能够自觉加强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根本内涵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做高尚的人,做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4、使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方法步骤:这次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从4月27日开始,至12月27日结束,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时间从4月27日至7月27日)。
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辅导教材;党章中“党的纪律〞有关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时间从7月28日至8月28日)。
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都要对照有关廉政纪律制度进行自我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乏,还要认真对照自身在履行职务中遵守纪律制度的情况。同时,还要对照检查自己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对下属进行廉政教育、监督和管理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乏;检查所分管的科室处所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三阶段。互查、评议(时间从8月29日至9月29日)。
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自我剖析原因,进行自我整改;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之间相互开展评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时间从10月30日至11月30日)。
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针对自查、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整改。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时间从11月31日至12月27日)。
12月20日前,各科室处所要就主题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迎接区纪委对此次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所进行的检查。
(四)具体要求。主题建设活动要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1、注重主题建设活动的效果。一是要突出教育重点。教育对象要以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为重点;教育内容要以纪律条规为重点。二是要保证学习时间。对于必学内容,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条学习。要在熟悉、理解的根底上进行座谈,交流学习体会,确保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三是要创新教育方法。不仅要认真学习各项廉政制度和规定,还可采取理论教育、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运用影像科技等多种手段,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的学习积极性,力求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2、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根据活动要求,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对于查找出的问题,不能一带而过,更不能避重就轻。要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于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能做老好人。个人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不能大而化之。在查找和评议问题过程中,干警主要是查找自己的个性问题。同时,要向组织反映目前在队伍廉政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要认真、负责地指出本部门、本局以及有关领导在抓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提出合理化建议。
3、要把开展教育与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主题建设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和各处所负责人要认真查找自身在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自查的根底上,要积极、主动地向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特别是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局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对下属的廉政教育职责,针对自查与相互评议过程中发现的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按照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对有关干警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对于在廉政方面反映较多的干警,要进行廉政谈话。对于在廉政谈话中态度不端正的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给予严肃批评且作出组织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主题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特别是主管领导一定要重视这项活动的开展,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此次主题建设活动中带好头,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作出表率。
全局上下要把“清廉司法〞主题建设活动与当前正在广泛开展的“庸懒散〞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重调研〞活动、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创立活动、司法所长大练兵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党建工作的正常化、标准化,推动和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
内容总结
(1)关于推进清廉司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纪条规教育和对广阔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清廉〞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公正司法为民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气氛,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为期8个月的“清廉司法〞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