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福利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福利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环翠国税局局长于庆勇残疾人群体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组成局部,国家为支持安置残疾人企业的开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223年国家又对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对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就业,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广阔残疾人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看,仍存在企业对政策理解不透、钻优惠政策的空子、骗取减免税等问题。本文结合辖区福利企业实际,对福利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些探讨和分析。一、福利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残疾人证件的真伪无法及时核实。残疾证是确定纳税人是否安置了残疾人的唯一合法证件,但是现在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分别由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审核,并且上述两证均由手工填制,在没有其他档案资料证实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确认其真伪,这也给一些使用伪造残疾人证件的纳税人提供了可趁之机。(二)残疾人比例的界定难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由于残疾人比例是决定享受福利企业税收返还政策的一项重要指标,按安置残疾人比例来确定优惠界线,凡残疾人比例有差距的企业,就想方设法或弄虚作假,以获取税收优惠,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难以操作。1、存在虚养残疾人问题。202223年调整后的新政策没有规定残疾人必须在生产岗位就职,那么在行政管理、门卫、食堂、保安、及其他岗位上班也应认可,这样可能导致纳税人为套取税收优惠政策而“虚养残疾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所得远远超过“虚养残疾人〞的费用支出。以威海为例,威海规定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加上四项社会保险350元,全年支付一名残疾人大约13000元左右,而其享受的优惠有:退增值税35000元,所得税加计扣除13000元,可少缴企业所得第2页共5页税近3250元左右,全年可享受税收优惠38250元左右,远远高于养一名残疾人的费用支出。2、存在残疾人安置条件不符问题。如一些残疾人员已到达退休年龄或根本无劳动能力而仍在岗位就业;为到达“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2023人(含2023人)〞的税收政策规定标准,一些企业在残疾人人数一定的前提下,便在在职职工总数上大做文章,局部民政福利企业“账外有账〞、“人外有人〞。如企业账面工资表中只反映局部正常职工和全部残疾人职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