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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祥开发区综合治税实施方案
2023
嘉祥
开发区
综合
实施方案
嘉祥开发区综合治税实施方案
嘉开管【2023】
号
关于印发
嘉祥经济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分局、部室、派驻机构各企业:
现将嘉祥经济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嘉祥经济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XX县区税收保障工作考核方法和XX县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及县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和全县财税工作会议以及县领导讲话精神,围绕县下达开发区财税收入增长目标,依法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管理,标准征纳行为,建立标准有序的税收征管体系,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确保完成全年社会综合治税年度方案目标工作任务,推动开发区经济健康开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社会综合治税范围和重点
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范围为。开发区辖区内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等涉税单位或个人。综合治税主要侧重于对纳税申报不实、存在偷欠骗抗税行为、不按时缴纳税款及新增税源的标准和整治。重点调查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业、煤炭及关联企业、效劳
行业(超市、庆典、物业、房屋出租、中介咨询、评估、培训机构、非金融机构等)、规模以上企业等行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相关税收征缴情况。
三、社会综合治税措施
(一)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宣传。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标语、入厂宣传、发放明白纸、媒体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有关涉税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自觉纳税观念。催促并监督纳税人依法缴纳各项税款。
(二)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组织领导。为搞好综合治税工作,成立嘉祥经济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经济开展局集中办公,办公室设综合、涉税信息、协税护税、重点行业清理清查四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严格纪律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每天按时签到。按照本实施方案,在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建立税源信息普查制度。第一季度为税源信息普查阶段,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管辖范围内的应税单位和个人按照行业类别、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清查登记,澄清税源底数。4月10日前将税源信息普查表报送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以
便及时分析整理、汇总。
(四)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一是部门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须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每月2日前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二是部门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协税护税工作,确定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专职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的形式,及时提供各项涉税信息,做好信息共享根底工作。三是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综合组对上报的涉税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利用,整理汇总各项信息,定期形成有数据、有措施、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及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每月上旬召开联席会议,对上报信息中上月的企业注册、税收进度以及税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报交流,做到涉税信息共享,各部门联动协作税务征管工作长效机制;对上报的突发新情况、新问题或者重大事项,通过不定期的联席会,及时研究解决。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上报信息情况,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四是涉税信息反响机制。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对涉税信息进行落实后,及时反响情况,及时督导,跟踪问效,定期抽查核实。每月初5日前办公室将各成员单位上月信息提供情况、信息利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按照排名先后顺序,
通过简报等形式反响各相关部门。
(五)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为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按全县要求,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行“核定任务、超收奖励、短收处分〞方法,对清查全面、新增税源较多,增加地方税收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等;对于清查不力以及协税护税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税收流失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除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外,还要给予相应经济处分。设立举报 :0537-6988610。由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根据举报的有关情况反响给国地税征管部门追缴税款,并根据追缴税款的数额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综合治税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发动大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相关税收知识培训,印发相关税收法规宣传资料、制作张贴通告,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具体的工作方案,报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
(二)清查核实阶段。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厂矿企业、工商户调查摸底,登记纳税人相关信息,做好税源普查根底性工作,同时催促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涉税相关事项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调查结束后及时将税源信息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统一整理、
汇总、分析。
(三)征收催缴阶段。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税收催收征缴力度,确保税收按期交纳入库。税务部门要及时汇总上报税收进度情况,并反响信息,做到互联互通;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从重处分;对于涉税犯罪行为,执法部门要提前介入,依法严厉打击。税收征管工作具体由国地税部门主管,其他各部门积极协作。为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圆满完XX县区下达的社会综合治税年度方案目标工作任务,尤其要做好以下重点行业和节点的税款征收催缴工作:
1、建筑、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分别负责向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纳税企业的土地规划和土地使用情况,县国税征收分局和地税征收分局负责提供建筑、房地产开发、园区根底设施建设企业根本情况,然后由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交由重点行业清理清查小组采取查账、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应纳税额,重点行业清理清查小组应当将清查情况即时报送办公室综合组。对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时,在对企业账务全面检查的根底上,要侧重于对发票的检查:对取得发票的,抽取一定的发票,通过网上发票查询系统或到税务机关鉴别发票的真伪;对未取得发票的,积极调查未取得的发票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延伸到建筑材料供应商等
核查落实。具体操作流程。
(1)开发区工商所、国地税征收分局负责向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建筑、根底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本情况。
(2)国土资源分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分别负责向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各企业的规划、建设和土地使用情况。(3)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召集各行业会议,限令企业按时完成自查,企业将纳税自查报告表、建筑材料供应明细表和建筑开发工程税源调查表报送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真自查的企业须及时缴清应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对于自查不认真的,经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企业违反税收规定,预收账款不按规定申报、采用以个人帐户私存预收款项、或以借款、信用保证金等方式隐瞒收入,进行逃避税款的行为进行查处。必要时上报县国地税稽查局进入稽查程序,到达违反刑法标准的,由县国地税稽查局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部门要及时将查办结果上报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程监控。
2、企业转让不动产、股权。企业转让不动产、股权涉及税种多、政策性强。开发区国地税征收分局、工商所负责本辖
区内企业转让不动产、股权清查,税款催缴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企业转让不动产、股权摸底排查,将企业股权变更信息调查表、企业转让情况调查表上报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并根据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交办通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税款的催缴;上报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
3、房屋租赁行业。由开发区工商所、地税征管部门分别向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报送登记在册的业户,落实全区经营业户房屋租赁情况,该项工作应当在4月末按时完成,另工商地税部门每月初5日前应当报送工商业户房屋租赁变动情况。对有房屋租赁情况的业户,由地税部门在征缴其他税款时按月代为征收房屋租赁的房产税,对房屋租赁费存在争议的由物价部门进行评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流动性较强的公司等零星税源,应当由征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落实好税源底数,填制税源信息普查表并报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按照行业进行调查核实。
4、规模以上企业。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国地税部门每月分别填制规模企业涉税信息统计表,详细提供企业的根本经营和完税情况。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涉税共享信息对企业具体分析,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分析情况确定被查企业,安排重点行业清理清查小组调查该企业纳税情况。具体操作流程:
(1)国地税部门每月分别填制规模企业涉税信息统计表,上报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具体分析,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确定被查企业后,由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行业清理清查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调集国地税稽查局进入稽查程序,到达违反刑法标准的,有国地税稽查局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部门要及时将查办结果上报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程监控。
5、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流动性较强的公司。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流动性较强的公司等零星税源的综合治税措施比照规模企业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综合治税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勇于负责,真抓实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既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促使其依法纳税。
(二)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法宣
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敢于碰硬,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于拒不交税、偷税、骗税的,要与公安等部门联动,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积极催缴税款,个别典型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依法纳税荣耀、偷漏税可耻的浓厚气氛。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成员单位要把综合治税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完善奖惩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综合治税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奖惩。
(四)部门联动,加强配合。综合治税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单位的相互支持和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从人力、物力上保证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无缝隙〞联开工作机制,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