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城市规划法实施汇报材料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在XX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本方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XX县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确定的机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物保护区、城市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电力设施和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开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第四条城市规划必须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开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开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那么,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第五条城市规划应当科学划定规划区范围,贯彻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那么。第六条城市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相衔接,批准的城市规划确定的根底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根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按方案分步实施。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相互协调。第八条省、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应把城市规第2页共10页划的编制和实施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规划工作。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镇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和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十一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持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物遗产和自然景观。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第十二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分别负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