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西河乡
制定
集中
整治
违章
建筑
实施方案
西河乡制定集中整治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中共西河乡委员会西河乡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西河乡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我乡规划建设的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要求建设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私搭乱建现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控制新增违法建设为目标,以清理完善存量手续为重点,坚持先停、补办、后建的原那么,对各类违法建筑立即停建、不完善手续的坚决撤除,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和根本农田保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营造良好的开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
乡党委、镇政府成立了西河乡违法建筑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全体领导为副组长,所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整治办,陈守祥任办公室主任,李小飞、袁刚、何道福、贺红宇、杨长兵为成员(具体人员另行行文)。
三、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使城乡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法建设手续得到完善达80%,影响集镇近期建设、交通、水利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得到撤除,全乡新增建设有序推进。
四、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1998年12月27日至2023年3月15日所有房屋及构筑物,规划区内必须具备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规划区外必须具备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
五、工作原那么
(一)坚持规划引导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城镇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村镇建设点,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科学建房。
(二)坚持宽严适度的原那么。整治工作要将尊重历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坚持标准为主、公开处理、以人为本、按“四从宽四从严〞(对一户一宅的从宽,对新建黔北民居房屋的从宽,对主动接受处理、积极补办手续的从宽,对
极贫户、受灾户从宽。对违反村镇规划的迎风违规建房的从严,对不建黔北民居的从严,对一户多宅的从严、对异地建房后原宅基地未复耕的从严)的原那么。。
(三)建章立制,标准行为的原那么,通过整治,建立巡查制度、违法建设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审批公示制度、奖惩问责制度,使相关职能部门标准办公,公开办事。
六、政策措施
1、在规划区内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不违反规划及用地要求的,在主动接受处理阶段交足配套设施费(标准附件一),可补办规划和用地手续。
2、在规划区外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在主动接受处理阶段只接受处分(标准附件三)后可补办用地手续。
3、违法规划建设、影响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工程的,一律予以撤除。符合条件未取得手续但已经建成,又不主动接受处理的将按附件
一、
二、三从重处理。
七、时间要求
此次整治从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5日至3月15日)利用多种形式,让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让广阔群众知晓从3月15日未开工修建建设的,必须取得相关手续前方可动,否那么将从重处理,甚
至撤除处理;已经完工未取得相关手续的在第二阶段前主动接受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已经开工修建但又未完工建设的主动申请,能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接收处分后完善手续,
第二阶段:主动接受阶段(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在些阶段,但凡主动申报接受处理的,按附件
一、三进行处分,程序如下首先利用场天到效劳大厅填写申请处理表册,再明确专人现场勘测,完善笔录,按收费和处分标准告之收费和处分金额,处分对象交纳费用后,下达处理意见书,开具相关票据,完善简易档案存档,办理相关证件后,由效劳大厅人员颁发相关证件。
第三阶段:行政强拆、处分阶段(2023年8月1日至11月31日)
凡在主动阶段未主动接受处理,又不主动申报,经举报或巡查中发现未取得相关手续的,乡政府将组织人员将从重从严进行清收和处分。违法规划建设、影响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工程的,一律予以撤除
第四阶段:归档、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完善,归挡立卷,规划区内的由村镇中心保管,规划区外由国土所保管。
八、纪律要求
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原那么性强,相关单位必须站在顾大局,着
长远、谋未来的高度认识,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效劳于此项工作,乡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月调度、年考评。对没有认真履职、产生违法建筑的,启动问责制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国空公职人员(含退、离休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活动的一经朴实,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方案所称的西河集镇规划区是指北至白果湾、长沟、河沟坝瓦厂,西至和坪学校、大沟、西坪,南至人才垭、倒流水、姚村桥,东至自来水厂、冯村、小学。
村庄规划指红砖厂示范点、万马集镇等已编制的村庄规划点道路规划指县道边沟起不少于10米,乡村道不少于3米
十、考核结果运用
1、乡党委、政府对整治违法建设实行单项考核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2、乡党、政府对整治违法建设进建立经费保障,对新批建房手续实行经费补助100元/户(所在村20元,国土40元,村镇中心40元)。
中共西河乡委员会西河乡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配套设施费收费标准
(湄府办发[2023]58号)
西河集镇规划区:生产经营用房19元/m,住宅商品房17元/m,其它用房14元/m,居居(农民)自建房12元/m。村庄规划区:生产经营用房6元/m,住宅商品房6元/m,其它用房4元/m,居居(农民)自建房4元/m。
附件二
222
22
2
2
2没收建筑物或构筑物折价标准
(湄府发[2023]17号文件)
1、框架结构130-150元/m。
2、砖混结构24墙80-100元/m,砖混结构18墙60-80元/m,砖混结构12墙30-50元/m。
3、砖木结构24墙50-70元/m,砖木结构18墙30-50元
2
222
2
/m,砖木结构12墙20-40元/m。
4、木结构30-50元/m。
(附件三)
22
2违法建设处分标准
(湄府办发[2023]104号文件)
(一)与乡政府签订建房协议的建黔北民居的
1、单户占用耕地170m以下的5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对超出170m的30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
2、单户占用非耕地或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房170m以下的补办用地手续,对超出170m局部的10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
(二)占用非耕地未建黔北民居的
单户占用非耕地或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房170m以下的按5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对超出170m局部的按20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
(三)占用耕地未建黔北民居的原宅基地复耕的
单户占用耕地170m以下的按20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对超出170m局部的按30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
(四)占用耕地未建黔北民居的
2
2
2
222
2
2
2
2
2
2
2
2
2
单户占用耕地170m以下的按35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对超出170m局部的按50元/m进行处分后补办用地手续。
2
2
22
第二篇:高XX县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实施方案高XX县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实
施方案
根据XX市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高XX县区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现场会精神,举全区之力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严格落实“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工作要求,以当年实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主要目标,坚决撤除2023年发生的各类违法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章建筑,有方案逐步撤除历年以来已建成的违章建筑,稳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成效,建立“打非拆违〞(打击非法用地,撤除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又好又快开展。
二、成立机构
为确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XX县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友林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盛XX县区党工委副书记
俞小平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江民强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组长:曹会瑜
成员:陈筱琴
余士良王学云徐惠明江镇林王军华杨东徐春玲李宁波吴艳余世建区党工委委员
区党工委委员、高XX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党工委委员、区组织部部长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高新国土分局局长高新规划分局局长区建设环保局局长区党政办主任区财政局局长吕蒙乡党委书记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XX县区综合执法大队,由江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周守信、吴发时、胡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村委会、入园企业负责人组成。
三、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未取得规划、用地、建设等许可证的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区域内的各类违章建筑。
四、工作原那么
坚持“区乡联动、以乡为主〞,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平安稳定〞的原那么组织实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那么。管委会对辖区“打非拆违〞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各类违章建筑撤除工作负有决策、指挥、协调直至依法强拆的职责。管委会将拆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到达乡、市场。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村。乡、村、企业、市场主动服从管委会统一安排,按期自行撤除涉及的违法建设,并负责清理现场。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那么。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照法定要件,事实调查要清楚、证
据确凿、适用法律要准确。违法建设产权单位或个人对强制撤除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坚持主动防控原那么。“打非拆违〞工作防在先、控在前,坚决遏制新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