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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结合
检察院
工作
实际
法治
理念
心得体会
结合检察院工作实际谈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要对全体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这一重大举措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必将对实际工作产生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这里,我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假设干问题进行了学习、思考,有几点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非常必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开展的“黄金时期〞,同时又处于“矛盾凸显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有利条件,又面临繁重任务;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及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尤其是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面临新的考验,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为紧迫任务。
第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开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和措施,也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提出的根本性要求。在法治建设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其前提和根基是将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等符合和表达科学开展观要求的法治理念信仰化,成为指导执法行为的自觉意识,保证执法工作正确开展方向。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质上是用科学开展观统一执法思想的过程,是用科学开展观统领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平台,也是和谐社会其它特征实现的根底和保障。因此,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密切相关: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能够促进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自觉按照民主法治要求加强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能够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执法,原创:
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促进检察机关自觉标准执法行为,减少自身引发的社会不和谐问题,实现执法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探索执政规律,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推进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法治文明是观念形态、制度形态、实践形态文明的复合体,因此,落实依法治国根本方略,既需要在建立法律制度、推动法律实施上着力,又要从树立法治理念上着手,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思想的普及和深入。首先,法治理念教育是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先决条件。只有把人民主权、保障权利、制约权力、法制统一、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依法执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次,法治理念教育是法治现代化进程的牵引动力。只有首先推进法治理念的现代化,培植和构筑先进法治的社会根基,才能推动法律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使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执法实践更好地表达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进程。另外,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保障手段。只有在检察机关乃至全社会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为司法改革创造良好的思想根底和社会气氛,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各项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同时,法治理念教育能够极大地促进司法理论创新,进而推动司法工作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第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实践执法为民思想,推动政法工作健康开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快速开展和社会日益开放,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我们依法维护国家及公共利益,而且要求我们依法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我们执法严格、公正,而且要求我们执法标准、文明。有些过去能过得去的事情现在过不去了,有些过去适应的做法现在不适应了,很多过去没遇到的问题现在不断产生,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也需要及时处理。因此,检察机关必须顺应形势开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树立和落实崇尚法治、平等保护、司法文明、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推动执法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各项执法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同时,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等符合科学开展观要求的现代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使执法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开展。
第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有的检察干警执法不标准、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仍有发生。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都与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密切相关。如有的干警“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重配合轻制约〞、“重司法秘密轻司法公开〞、“重就案办案轻司法效劳〞、“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一些错误观念根深蒂固,习惯于老方法、老套路,结果导致执法不严格、不公正甚至刑讯逼供等问题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队伍素质不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不牢;执法能力不强,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新不够。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广阔干警自觉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牢固法律信念,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做到为民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内涵
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筑在马克思主义根底上的,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种种现象,都能从马克思主义中找到本质认识,因此,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也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运用这种方法论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属性、价值、作用等的科学理论、系统思想和根本观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思想理论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法治思想领域的具体反映,也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在法治思想领域的具体反映。
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我们就可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概括为: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根底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根本规律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根本特征的,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它具有四个鲜明特征:
1、它具有人民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根底上,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决定力量这一根本政治立场,把“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作为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依法治国是人民治国、民主治国,立法和执法都要服从人民群众根本意愿、效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是执法为民思想,是人民主权思想在法律意识形态领域的集中表达。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自觉克服“法律工具主义〞、“以法治民〞思想。
2、它具有政治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各项法律制度是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集中反映,因此,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载体、蕴涵于法治文明中的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反映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特征,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规律。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高度警惕和自觉抵抗司法工作“非党化〞、“非政治化〞、“政治中立〞等错误思想。
3、它具有法律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法律现象为意识客体,归根到底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既继承了中国法文化的优秀传统,又吸纳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反映了一切法治文明开展的一般规律,具有深刻的法律科学性、专业性。因此,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政治意识、道德观念区别开来,又要将法治理念教育与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防止和克服“法律虚无主义〞、权大于法、以情代法等错误认识和做法。
4、它具有先进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具有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既坚决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深入,不断融入鲜明的时代精神和鲜活的开展要求,始终表达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因此,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一个坚决社会主义法治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过程,又是一个促进法律观念更新、推动执法工作创新开展的过程。
三、检察机关应着重提倡十大法治理念
当前,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要求和现代法治精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真正在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重大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效劳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通过执法,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主权主体地位。
二要树立崇尚法律理念。增强对法律精神的感悟和体认,自觉遵守法律规那么,学习法律知识,认同法律价值,保护法律秩序,维护法律权威,保卫法律尊严,追求法律理想,严格执行法律,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三要树立司法公正理念。既全面履行司法职责,依法惩治各种犯罪,监督纠正司法不公;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要树立保障人权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坚持打击、保护、监督、效劳并重,既依法履行执法司法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利,又依法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证人、申诉人、被申诉人等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五要树立法制统一理念。正确理解和适用国家法律,坚决抵抗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防止和纠正因地方、部门利益而破坏法治统一实施的问题。要强化执法权也要接受监督、接受制约的观念,保证执法权依法、正确、严格、标准行使。
六要树立法律平等理念。不分贫富、不分地域、不分职业、不分国有民营、不分内资外资,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平等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地提供法律效劳。依法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平等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促进人们和谐相处、社会和谐开展。
七要树立司法效率理念。自觉消除执法中的官僚主义、拖拉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效率,降低诉讼本钱,严守办案时限,杜绝超期羁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秩序。强化司法管理意识,运用先进理论、科学方法、标准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提高司法效率。
八要树立程序正义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那么,自觉破除程序法只是为实体法效劳的、程序规定碍手碍脚、按程序办事麻烦的思想,自觉防止和纠正法外程序、省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