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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
蓝藻
水华防控
应急
预案
武义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护武义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止蓝藻大面积、高密度疯长而引起水源水质恶化,降低蓝藻死亡后产生的有害物质对水体造成污染,确保蓝藻打捞有力有效,确保不因蓝藻暴发而导致水体发黑发臭,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9〕283号)《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武义县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应急预案》《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义县域范围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武义县供水危机的主要威胁来自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及其周边水系的污染,因此以治理水体污染为主要目标,以预防蓝藻爆发为手段,防治武义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的生态环境因蓝藻大面积、高密度疯长而引起水源水质恶化。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防控饮用水源地蓝藻大暴发、保障供水安全作为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供水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对人民负责、让人民知情,保证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2)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物资和技术准备,组织力量开展技术攻关,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3)分工负责,协调高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针对不同情况所造成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确保高效有序运转。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响应。
(4)蓝藻打捞工作坚持“属地三包,全面覆盖,专业打捞,政府购买,集中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机械化打捞与人工打捞相结合,专业化打捞与群众打捞相结合,堆场堆放与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科学监测预警与应急应对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保护水源,优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应急预案关联。
本预案主要针对饮用水水源地蓝藻暴发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一般情况下,饮用水水源地蓝藻暴发总是和其他类别的污染事故同时发生,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这时其它相关专业类别的应急预案和事发地相关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启动。
县政府负责全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蓝藻水华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上级预案
当水源地发生区域性水华(II级)以上的蓝藻水华事件时,须请求金华市人民政府支援的,在响应本预案的同时,响应《金华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专项预案
当水源地发生零星性水华(IV级)和局部性水华(III级)的蓝藻水华事件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执行《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组织机构。
武义县蓝藻防控与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共用一套应急指挥体系,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时作为武义县蓝藻防控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1.1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局长。
主要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气象局、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库管理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温泉度假区等部门组成。
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县级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电话:xxxx、xxxxx。
1.2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蓝藻水华防控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
(2)组织编制、修订县级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全县蓝藻水华防控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政策措施。
(3)组建蓝藻防控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蓝藻爆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
(4)指挥、协调跨区域蓝藻水华防控的应急响应工作;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区)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蓝藻水华防控应急专家组、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6)组织指导应急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污染损害评估、经验教训分析总结。
2.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武义县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参与协调蓝藻水华防控应急事件处置。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蓝藻水华应急处置实施工作提出意见。
县公安局:负责现场治安秩序,疏散现场周边车辆,保证抢险、调水车辆畅通。
县财政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应急经费的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理打捞蓝藻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城市自来水不能饮用时实施紧急供水任务时的交通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对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要求相关水厂采取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和有机污染物等必要处理措施。加强水源地水质保护和监测,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应急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医疗救治,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以及介水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工作;组织县本级并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防范指导;组织开展防止水体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水体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网络,积极开展水体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预报,负责研究制定蓝藻水华防控监测预警应急行动方案,动态掌握武义县水体环境的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和污染排放强度;牵头编制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污染级别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负责加强对工业废水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水体污染物排放。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监测、预测水体附近风向、风速、湿度和气温等参数。
县自来水公司: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作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根据需要采取临时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
各水库管理处: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根据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开关相关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根据安排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根据属地原则,开展属地内水库水体蓝藻水华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服从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应对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3.1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明确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3.2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蓝藻水华防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蓝藻水华防控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
(2)承担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值守工作。
(3)根据水体环境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
(4)根据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授权,发布县级蓝藻水华防控预警信息。
(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新闻发布工作。
(6)根据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指示,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对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以及各部门蓝藻水华防控应对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
(7)负责开发区、度假区、各乡镇、街道以及各部门在蓝藻水华防控应对工作中需要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协调、支援的具体事项。
(8)组织开展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演练。
(9)组织开展应对蓝藻水华防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联系蓝藻水华防控应急专家咨询组。
(11)完成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应急工作组
蓝藻水华事件应急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工作分工,指挥部下设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6个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按照《武义县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各级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咨询组,为蓝藻水华防控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由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组建,由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联系。专家咨询组由环保、卫生、安全、水务、供水、农业、气象、化学、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多领域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为:对蓝藻水华防控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预警等级的判定做出科学研判,为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准备。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负责本行政区域蓝藻水华防控应对的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蓝藻水华相应的应急措施和行动方案,应急监测计划。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预报。
结合卫星遥感、定期监测和人工巡查等手段,建立立体监测体系,按照重点水库的实际情况增设监测点位,及时识别可能爆发蓝藻水华的区域。在蓝藻水华预警监测中,在对温度、pH、DO、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常规参数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选择性地增加微囊藻毒素、藻类分类计数以及叶绿素a等其他参数的日常监测,从而形成较为有效的预警监测系统,无检测能力的项目建立有效的送检渠道。明确蓝藻水华爆发阈值,密切关注水文、水质、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当监测指标临近蓝藻水华爆发阈值时,按日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和部门。
蓝藻的发生状况受水温、水位、风向、生长速度等诸多环境因素影响。每年4月初至10月底是藻类生长的适宜期,尤其是夏季的5~9月份往往会集中暴发。每年从4月1日开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县环保、水务等部门都要根据职能分工建立监察点,及时报告水面蓝藻发生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要把饮用水源地水域作为重点监察区。县水务局要加强巡查,随时掌握饮用水源地蓝藻生长情况,发现蓝藻具备打捞条件时,应立即组织打捞,并通过建立日报制等形式将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重点监测断面:在源口水库、清溪口水库,武义江、熟溪、小白溪、白鹭溪、宣平溪、菊溪等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干流、入江主要支流设置监测断面,开展监测。
(二)预警分级。
突发蓝藻水华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全面性水华)、Ⅱ级(区域性水华)、Ⅲ级(局部性水华)和Ⅳ级(零星性水华)。预警级别相应地由高到低颜色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高、降低或解除。
Ⅰ级(全面性水华):蓝藻水华面积大于湖体面积60%,且主要蓝藻水华区域藻类生物密度大于8000万个/升;
Ⅱ级(区域性水华):蓝藻水华面积大于湖体面积40%,或主要湖区藻类生物密度介于5000~8000万个/升之间;
Ⅲ级(局部性水华):蓝藻水华局部水域集聚,总面积大于湖体面积10%,或主要湖区藻类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