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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软环境
建设
特色
工作汇报
软环境建设特色工作汇报
一年来,我们本着以效劳招商引资、效劳经济开展为宗旨,在暗访机制、行风评议、效能考评、加强监督、效劳企业等五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形成了我们工作中的五大亮点。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赋予检查执纪人员现场处理权,全面完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
年初,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开展软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洪委发[2023]3号)对影响机关效能和软环境建设行为的处理进行细化、量化,文件明确规定:“赋予检查人员现场处理权,对违纪违规人员,直接对照有关制度规定条款,现场作出处理决定,不搞下不为例,不予以观后效〞。权力要得到正确使用,队伍建设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定期从效劳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中选聘素质高、原那么性强、业务过硬的义务暗访员,让他们全程参与、监督明查暗访工作的开展,催促制度的落实,提高明查暗访的质量。明查暗访中,检查人员根据洪发[2023]3号文件规定,对违反软环境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当场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纪委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宣布处理决定。今年以来,在处理的227违纪违规的人员中,检查人员现场处理了89人,对已处理的人员一律书面通报、一律电视曝光,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暗访工作不走过场,我们经常对暗访工作进行“回头看〞,主要突出“三查〞:一查工资表,督查被处理人员待岗期间只发根本生活费等经济处分是否兑现到位;二查处理文件,督查组织处理是否落实到位;三查处理宣传,走访单位职工,督查处理决定是否已对外公布。从“三查〞结果看,相关责任单位都很重视,并严格按照要求均及时公开对违纪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
二、创新评议方式,切实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为切实增强行风评议的实效,我们变年度评议为季度评议,增加评议密度。同时积极创新评议方式,确保评议的公正性。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完全由行风评议员现场发放评议表,现场收回,并在封口条上签字,加盖纠风办公章,封闭式集中保管。在市、县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下,集中封闭现场拆封、现场汇总,评议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被评单位派出“观察员〞观摩监督评议全过程,确保评议的透明公开、客观公正。对评议处于后三名的县管部门和重点岗位,一次由部门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季度县委工作会议和电视上检讨,两次免去部门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属条管部门的,一次由主要负责人在季度县委工作会议和电视上检讨,并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两次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将主要负责人调离泗洪,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年度政(行)风评议名次按4个季度评议的平均分值排列。评议实行“投诉查实末位制〞,凡每季度中存在严重影响软环境建设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被查实,当事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管评议名次上下,一律定为季度行风末位部门,并同其他评议后进部门一样兑现惩罚。前三季度评议中,先后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态,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切实推动了我县政(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对未列入行风评议的单位实行效能考评,实现评议监督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未列入行风评议的部门(单位)实行机关效能考评制度,对全县未列入政(行)风评议的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人大办、纪委机关等32个部门(单位)实行机关效能考评,与政(行)风评议同步进行。考评得分和名次每半年在县委工作会议上通报一次。对于考评前三名的部门(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于半年考评最后一名的部门(单位),第一次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工作会议和电视上检讨;全年年中和年底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的免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对年度排名最后一名的部门(单位),取消部门(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并对班子成员每人处以202300元罚款,取消该部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下一年度误餐补贴。这一做法,填补了行风评议的盲点,实现了全县考评监督全覆盖。
四、实施领导干部外出“廉政签证制度〞,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为强化岗位职责,标准工作要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软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洪纪发[2023]21号)。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招商引资或其他事项确需离县外出的,必需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县领导批准后,到县软建办填写XX县区乡镇及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外出情况备考表予以备案,方可外出。返回后,及时到县软建办办理销假手续(注明销假时间、主要行程及目的地、外出成果、外出费用,并提供能够证明本次行程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县软建办不定期组织抽查,有效防止领导干部以招商引资为名外出游山玩水等擅离职守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的,将根据规定予以党政纪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分。此项制度实行以来,已有1名正科职领导干部因违反规定被免职,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有7名机关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被处理。
五、打造“办事零接触、效劳零距离、投资零障碍〞效劳品牌,强力塑造投资软环境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落实“四个一〞效劳承诺,即对进入县经济开发区的所有工程实行一套班子帮办、一条龙效劳、一卡通收费和一套档案监督。对客商在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凡由政府部门办理的,一律由帮办人员代办,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对工程审批再“庾身〞。在以往行政审批改革的根底上,我们组织专门工作机构,进行全面“回头看〞,努力减少审批事项,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强化了投资效劳中心审批职能。在解决效劳效率问题上,我们严格执行了限时效劳制、两次终结制、特事特办制,在不违背政策前提下,“先上车后买票〞,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对于投资在20230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工程审批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办事人员现场办公,对前置材料齐全的,进行一次性审批。二是落实县级领导挂钩帮办责任制。每位县级领导至少挂钩帮办一个大工程,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三是实行挂牌保护制。对确认的挂牌保护工程和企业给予特殊的扶持政策。在开发区的一切涉企公务活动,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受理;涉企检查的,一律要报县软建办批准前方可进入;对域外投资的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及其车辆颁发“绿卡〞和“绿色通道〞专用卡,对其车辆出现一般性违章行为的,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司法部门因涉案传唤上述企业法人时,事前要报请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四是实行企业生产经营“宁静日〞制度。每月的1—25日为企业生产经营“宁静日〞,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企业检查、收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五是全面推行“四卡一单〞制度。“四卡一单〞,即企业缴费明白卡、企业付费登记卡、客户投诉登记卡、帮办效劳跟踪卡、调查处理登记单。通过“四卡一单〞制度的推行,切实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收费的监督。六是实行行政审批跟踪回访制度。在土地、规划、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工商等部门实行行政审批、执法、业务跟踪回访制度,变坐等投诉为上门问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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