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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伤害事故
应急
预案
编制
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LD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批 准:
审 定:
审 核:
编 制:
2014-?-?发布 2014-?-?实施
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前 言
为建立健全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人身伤害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突发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能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降低事故伤害,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预案起草部门:
本预案起草人:
本预案审核人:
本预案批准人:
本预案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完善人身伤害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突发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能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降低事故伤害,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电力安全生产规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外来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伤害防范及应对工作。
1.4应急处置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严格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快速、有效组织人身伤亡的事故抢险、救援。
1.5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指导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司电力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火灾、高空坠落、烧(烫)伤、高温中暑、生产性急性中毒等应急处置方案是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机组成,是本预案的子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公司人身伤害应急预案体系。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组织机构不再重复描述。
人身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包括:《高空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物体打击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火灾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烧(烫)伤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生产性急性中毒现场处置方案》、《高温中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人身伤害事故分级
2.1.1人身伤害事故分四级,即特别重大人身事故(I级,红色)、重大人身事故(Ⅱ级,橙色)、比较重大人身事故(Ⅲ级,黄色)、一般人身事故(Ⅳ级,蓝色)。
2.1.2一般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以下,响应为Ⅳ级(蓝色)。
2.1.3比较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9人,其中死亡3人以下,响应为Ⅲ级(黄色)。
2.1.4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9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响应为Ⅱ级(橙色)。
2.1.5特别重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响应为Ⅰ级(红色)。
3人身伤害类型和危险源分析
3.1人身伤害类型
公司在电力生产经营各类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类型主要有:高压电源、高温、高压汽水系统、压力容器、受限空间、高空作业和有毒有害场所作业造成的触电、烫伤、烧伤、窒息、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化学腐蚀以及中毒等伤害,建构筑物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各类自然灾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
3.2危险源分析
3.2.1 设备在检修时,由于所做安全措施没有到位或不全,或者是检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检修人员烫伤、触电、高空坠落。
3.2.2 机组在运行中由于操作原因或设备原因, 造成机组突发异常运行,可能造成汽水系统高温、高压管道及压力容器爆破高温高压蒸汽烫伤、触电、高空坠落等。
3.2.3 因围栏、孔洞、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部健全,造成坠落等伤害。
3.2.4 液氨、酸碱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化学腐蚀、烧伤等。
3.2.5 电缆、油系统着火导致窒息、中毒等。
3.2.6 氢系统、燃料系统、液氨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等。
3.2.7 行车、汽车吊等,因误操作或设备原因可能造成工作现场人员人身伤亡。
3.2.8 生产作业现场交叉作业、高空作业等引起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造成作业人员伤亡。
3.2.9 建构筑物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倒塌、脚手架倒塌造成人身伤害。
3.2.10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2.11各类自然灾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3.2.12其他伤害。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4.1.1人身伤害应急处置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直接指挥。
4.1.2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由安全监察部、工程技术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4.1.3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公司所属部门按照职责成立人身伤害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具体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4.1.3.1技术咨询组。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工程技术部、生产准备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工程师组成。
4.1.3.2警戒疏导小组。由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综合部、商务部、安全监察部及相关人员组成。
4.1.3.3现场抢救小组。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事发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监察部、工程技术部、综合部、生产准备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4.1.3.4后勤医疗保障小组。由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组长,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部、财务部、综合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4.1.3.5对外宣传接待组。由综合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4.1.3.6事故调查小组。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监察部、工程技术部、综合部、生产准备部及事发单位负责人组成。
4.2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4.2.1人身伤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审核、批准应急响应预案、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4.2.2人身伤害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指挥部指示,做好应急准备、处置及善后相关工作。
4.2.3技术咨询小组:在应急领导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研究确定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为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设备,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
4.2.4警戒疏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保卫各种物资等。
4.2.5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电源、热源、水源以及有害有毒源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4.2.6后勤医疗保障小组:
4.2.6.1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救人员、物资器材所需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
4.2.6.2负责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4.2.6.3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依据政策负责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
4.2.7对外宣传接待组:负责组织相关接待工作,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授权,由总经理工作部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人身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4.2.8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收集事故分析的证据,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及时上报事故通报和事故处理意见。
4.3 组织结构图(附件一)。
4.4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及通讯录(附件二)。
5预防与预警
5.1预防
5.1.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体员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责任。
5.1.2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以预防人身伤害为重点,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被伤害),切实提高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5.1.3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建立健全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措施,认真开展危险作业预控制度,认真执行“两票三制”,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5.1.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督到位,积极开展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5.1.5纠正、治理习惯性违章,切实做到无管理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杜绝因人为违章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5.1.6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完善。定期检查楼道、平台、栏杆、井、坑、孔洞是否完好;安全工器具、各类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厂房内照明是否充足完善;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漏汽、漏水、漏电等不安全隐患,不断消除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5.2预警
5.2.1根据不同作业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好各类人身伤害相关风险分析、评估。在安排重要操作、作业前(如大型机具组装与拆除、锅炉钢架汽包吊装、热力系统吹管等),或在得到极端天气(如强雷暴、强降雨、高温天气等)红色警报后,应启动预警。
5.2.2预警启动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5.2.3按照各类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品备件等。
5.2.4检查确认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规定明确,救援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5.2.5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伤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活动。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分级
6.1.1发生人身轻微伤、轻伤,不启动本预案,由当班值长根据伤害类型下令责任部门按照相应的人身伤害现场处置方案实施救援处置。当班值长需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控事态过程并预警。
6.1.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时(重伤3人以下,无死亡),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人)下令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监控事态过程,若伤情有扩大趋势等情况,必要时请求相关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支援,响应升级。
6.1.3发生一般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以下)及以上事故时,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人)下令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汇报集团公司、达州市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6.2信息报送
6.2.1公司生产场所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电话0818-3331000),当班值长立即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值班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公司值班领导)。
6.2.2安全监察部汇报总经理并通过综合部在规定时间按事故等级将事故的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害情况、抢险情况以快报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相关安全主管部门。
6.2.3报告内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6.2.4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0818-3331000(内线电话:1000)
6.3应急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