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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公路
改造
工程
意见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意见
实施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是公路交通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20x年3月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为进一步落实方法中有关要求,抓好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综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纳入20x年至20x年国家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专项方案之内的工程,按本实施意见执行,其中县际公路建设工程,按照交通部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实施意见执行,其它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各省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农村根底设施投入的历史机遇,坚持“依靠政府、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造价、确保质量;实事求是、加快开展〞的建设原那么,积极实施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提高路网根底水平,改善农村交通条件,适应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促进农村经济开展,效劳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建设目标
从20x年到20x年,用3年时间,国家集中支持东部地区乡到村、中部地区县到乡、西部地区县际间公路改造为等级沥青(水泥)公路,带动各地县际及农村公路加快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筹资金率先实现县际、乡乡、村村通达等级沥青(水泥)公路,提高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及公路网根底水平,为202223年所有具备通车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通公路,县到乡公路根本到达高级、次高级路面标准,乡到行政村公路消灭无路面状况,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开展打好坚实根底。
三、组织机构
各地要落实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与执行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根据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方法,全国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设在交通部,承担国家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制定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政策,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了解掌握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对工程质量、进度、平安及资金使用等有关工作稽查;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建设信息。
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落实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省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和组织工作。根据开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省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政策和管理方法,依靠各级人民政府积极研究和争取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监督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平安合理使用,及时总结、交流建设情况。
建设任务集中的地(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要落实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工程工程实施管理工作,其管理职责及具体管理方法由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确定。
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收尾工作由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负责。
四、技术标准
县际公路建设,应根据工程工程在公路网中的作用及交通量开展前景,正确选用技术标准,具体按交通部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执行。
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应遵循因地制宜原那么,结合各地资金落实情况及交通量开展前景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采用原那么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1、路线标准。原那么上以现有道路为主,路线线位、线形满足标准要求的,尽量利用老路改扩建,防止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耕地资源。
通乡(镇)公路中,预测交通量较大的工程,一般采用三级公路标准;预测交通量不大的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实施;工程艰巨、难度较大的路段,个别技术标准可采用四级公路下限指标,但必须满足行车平安要求。
通行政村公路,有条件的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如条件所限,除路基宽度外,个别指标可适当降低,但应满足行政村内主要机动车辆的通行要求。
2、路面工程。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一般应铺设高级或次高级路面,具体路面结构型式应根据预测交通量大小、当地建筑材料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具体确定。采用高级或次高级路面存在困难时,也可结合当地既有工程实践,采用适宜的路面结构。配套资金缺乏时,路基工程一次建设到位,路面工程可分步实施。
交通量大的路段推荐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沿线水泥、砂石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优先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提倡采用机拌机铺施工工艺。沥青碎石路面施工,提倡采用热拌机铺施工工艺,当采用贯入式或表处工艺时,必须注意施工温度,加强成型期养护。
各省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根底上,结合省情制定推荐选用典型路面结构,使路面结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保证公路合理使用年限。
3、防护、排水工程。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山区公路改造工程工程,在陡岩、急弯、沿江路段必须设置必要的平安、防护设施,为行车平安提供必要条件。圬工工程提倡采用机拌砂浆工艺。
有条件的省份,可研究制定符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修建技术标准。
五、组织实施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点多、面广,分布零散,交通部和各省应通过组织示范工程,探索总结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选用、路面结构采用、公路养护管理等成套经验,以指导各地工程组织实施。
县际公路建设工程,仍按交通部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实行分类管理:县道、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2023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或投资超过600万元的工程,为重要农村公路工程;其它工程为一般农村公路工程。
1、工程业主。重要农村公路工程,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承担工程业主责任。一般农村公路工程,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由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工程业主责任,并接受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不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时,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工程建设,承担工程业主责任。工程业主的职责划分与认定方法,由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2、设计审批。重要农村公路工程,一般可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备。一般农村公路工程,可进行简易设计,简易设计至少应具备路线纵断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简易设计由县级交通、公路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有条件的工程也可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备。简易设计具体事宜由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3、工程招标投标。重要农村公路工程,原那么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一般农村公路工程,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使用农民投工投劳建设的路基工程工程,可不进行招标,但路面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在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
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过程中,非专业技术的简单劳开工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鼓励组织当地农民有序参加工程建设,为增加沿线农民收入创造条件。
4、交、竣工验收。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工后,交通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重要农村公路工程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一般农村公路工程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地(市)交通主管部门亦应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
交、竣工验收组织参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方法实施。对重要农村公路工程,工程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并提交质量鉴定书。各参建单位应注重建立工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一般农村公路工程,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相应的工作要求。
六、质量监理与建设监督
县际公路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要到达20230%,具体要求按交通部西部地区通县公路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工程,应结合工程实际,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县级或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承担工程业主责任的农村公路工程,由工程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抽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监理组,或者由工程业主质量管理人员与设计单位派出的设计代表联合组成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工程业主责任的农村公路工程,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乡、村参建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适宜的工程监理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工程也可采用社会监理模式,同时要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2、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设专人负责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级质监站要结合实际,确定质量监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和验收标准,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以设计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工作依据。
3、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与下级人民政府直至村民委员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社会合力。同时要健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成“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
七、资金管理
国家用于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资金系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并按国家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在国家投资外,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公路建设的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可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资金打捆使用。配套资金必须及时到位,对资金到位率低影响工程实施的,国家将减少该地区次年度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方案投资规模。
筹集地方配套资金时,应注重引导农民依法采取民主议定的方式投入农村公路建设,不得任意增加农民负担。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不得产生资金拖欠。
市、县人民政府或工程所在地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完工后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八、环境保护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开展道路。工程设计阶段应表达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原那么。工程实施中要加强环保教育,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禁止任意从路基两侧就地取土修筑路基等破坏路线景观、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应注意与村镇建设和沿线绿化相结合,推进公路建设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和谐开展,使公路建设与保持和再造秀美山川相协调。
九、平安生产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必须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平安理念。各地要结合工程实际,建立符合本地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际的平安管理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平安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对爆破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加强管理,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平安。
十、养护管理
县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