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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当前
我县
农村
矛盾
纠纷
排查
调处
现状
对策
新编
当前我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农村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如我县农村2022年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843起,2022年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772起,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深入分析目前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村矛盾纠纷处置机制,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我县目前农村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对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为如何加强我县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提供参考。
一、目前我县农村矛盾纠纷表现形式。
1、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这类矛盾纠纷是我县农村引发的主要矛盾纠纷,占的总量大。据统计,2022年共排查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440起,占当年总数的52.19%;2022年共排查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377起,占当年总数的54.83%。这方面纠纷主要是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有些处置及时,矛盾就能得到化解,睦邻关系就能得到改善,有些矛盾纠纷因存在一定的突发性,难以及时处置,导致发生不良后果。如,2022年4月6日,××乡××村××某(男,36岁,××乡××村人)为报复曾为宅基地与其亲属争吵的邻居×某一家而进行投毒,造成一死二伤的恶劣案件。2022年8月31日,××镇××路5号一美容店老板×某因家庭琐事同其妻发生口角,×某对其妻实施殴打时,被其妻持刀刺中胸部,×某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2、经济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来总量有所上升,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我县共排查出经济债务、劳资纠纷30起,同比上升87.5%,占矛盾纠纷总数的9.0%。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发生在春节期间,特别是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归还等问题而引发矛盾纠纷,有的处理不好极易引起打架斗殴、损坏他人财物等事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也有一部份纠纷是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比方一些人因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引发了“债务〞纠纷。
3、土地水利矿产山林纠纷。涉及这类问题的纠纷依然是当前的热点问题,据统计,2022年共发生土地水利矿产山林纠纷131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5.54%。2022年共发生144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8.65%。如我县××村整体搬迁进程中,村民阻挠施工,影响整体搬迁工作,有的村民还到省、进京上访。另外我县××国道改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土地征用等相关纠纷也增多。随着我县道路交通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此类矛盾纠纷仍有上升的趋势。
4、企业改制、政策规定引发的纠纷。由于社会的开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因企业改制、政策规定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如农村中局部上世纪80年代初辞退××、局部因企业转制下岗人员等,为解决其政治、经济、生活待遇等问题串联聚会、集体上访等活动不断发生。据统计,我县上世纪80年代初辞退××,共有218名,且目前绝大局部人员生活在农村。××××年×月×日,上世纪80年代初辞退××12人在×××附近的××工棚内聚会,筹集资金,准备在省“两会〞期间到省里上访,被公安部门及时发现予以制止。
5、村务管理引发的纠纷。一些地方局部群众反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要求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开支等情况,享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不能代表群众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基层领导提出罢免。如××年5、6月份全县村两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因村务管理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所上升,上半年共排查16起,同比上升45.45%。
6、由其他原因引发的纠纷。由其他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很多,比方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因处理不当或群众对处理工作不理解等而引发纠纷;也有因发生伤害案件,被害人一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当事人又不想预付医疗费用,从而引起被害人家属、亲朋好友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致使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例如2022年6月2023日,××乡××村发生电工在电网造中因不慎触电身亡事故,引发死者亲属及周围群众的阻挠围攻处理事故的工作人员等过激行为,县公安局民警经过9个多小时认真细致疏导工作,才平息事态。
二、我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调解队伍不够稳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我县2022年全县26个乡镇的26个司法助理员中有11人兼职,分别兼团干、统计、公安员等职,并且26个司法助理员中50岁以上有7人,占总数26.9%,31岁至49岁的有16人,占总数的61.5%,30岁以下只的3人,占总数的11.5%。另外司法助理员调动频繁,队伍不稳定,2022年至2022年有14个司法助理员作了调动,占总数的53.8%,而且新进入司法助理员队伍的都是退居二线或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工作经验缺乏,业务水平不高,不能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农村调解组织队伍也同样存在人员老化,业务水平不高的状况。
2、办公条件简陋。大多数乡镇调委会缺乏交通通讯工具,有的调委会还没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据2022年统计,我县有9个乡镇调委会无办公室,2023个乡镇同其它部门合用办公室,50%的乡镇无档案柜。同时有一局部村(居)调解组织不够健全,平时的调解工作都落到村级主要领导身上,调解员作用没有得到有效以挥,有一局部的村没有办公场所,日常工作不能很好开展,群众很难找到人,以致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解决。
3、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乡镇的司法助理员不仅要开展本职工作,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工作任务较重,但司法助理员的政治待遇低,比方乡镇团干、妇干等干部都能转为正式干部,可还有一大批司法助理员身份还是以工代干。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许多基层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经费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特殊岗位津贴也未能得到落实。还有不少村(居)调解员的误工补贴(或工资)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一定程度的影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4、运作不够标准。有些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的制作上不够标准的现象。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根本就没有询问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口说无凭,难以作为时效中断的依据。存在一次性调解成功率不高,反悔多,上法庭多的现象。
5、调解机制亟待完善。人民调解是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的法定活动形式,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它具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尤其是随着我国实行“法德并举,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后,人民调解制度更加迸发出无限生机。然而,这一制度亟待完善,它适应不了新形势的开展需要,近几年来,调解数量趁下降趋势,据统计,2022年全县调处纠纷为202366起,2022年全县调处纠纷为838起,2022年调处纠(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纷为771起。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调解协议缺乏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随时反悔,挫伤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调解工作不标准,调解员理论水平有待提高;调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问题。
三、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具体对策
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制度化、标准化道路,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1、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可能由民事小纠纷转化成刑事恶性案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或苗头,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要舍得花费精力想平安,要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要舍得挤出财力买平安,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同时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情,有效防止和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并相应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如乡镇调委会对全乡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负责,村(居)调委会对本地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
(二)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要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开展区域经济、增加群众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来搞好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协调好基层两委的关系,提高其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在“民主法治村〞建设中,突出“四民主、两公开〞(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建设,全面深化依法治村工作。但凡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提高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必要时,举行民主听证会,使村民参与村务日常管理,落实好税费改革、征地拆迁各种补偿款发放工作,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农村调解工作面广,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调解队伍干部有过硬的素质是开展好工作的根底。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完善奖惩制度,定期对调解干部绩效考核,对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差等不适合从事调解工作的同志进行调整,把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有责任心的治安积极分子充实到调解队伍干部中。广阔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及时分析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新形势下下处理突发性事件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效劳〞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转变。
2、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XX县区、乡(镇)、村(居)三级防范调解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各部门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负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县级主要是由县综治委领导协调各乡镇综治委、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催促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县里坚持每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帮助、指导基层调委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在年终进行总结表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另外在中央、省“两会〞以及春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也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活动,消除社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二)乡镇一级由于矛盾纠纷原因多方面,因此,要依托目前在全省推行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包括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森林公安、土管、村建、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老龄委等部门组成)这一平台,综合各方力量,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一集中排查的形式,对本乡镇的矛盾纠纷负责,确保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对于村调委会上交的纠纷,由乡镇调委会接待调处;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由公安派出所和法庭认真依法调处;对时间长久、一时难以查明原因,且工作量大,涉及到多方面的矛盾纠纷,由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牵头协调,合同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三)村一级是调处农村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村调委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疏导、早处置,积极主动调处本村的一般性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遇到村级调委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调委会沟通反映,防止矛盾在村级激化。
3、健全法制教育机制。使公民知法、懂法、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