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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土地出让
专项资金
使用
工作
自查自纠
情况
汇报
关于土地出让专项资金使用重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按照井纪文(20xx)6号文件通知精神,局领导十分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次重项工作的自查自纠,对监察内容中涉及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国土专项资金使用、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征地拆迁以及执法行为逐一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2023年至202223年2月,共计新增出让建设用地7宗,面积60.933736公顷。有2宗工业用地,在202223年6月30日前协议出让,另外5宗经营性用地挂牌公开出让,原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出让7宗,面积13.313361公顷。有2宗实行公开挂牌出让,面积1.96720233公顷;另外5宗协议出让,面积11.346258公顷。出让过程均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实行集体会审制,并报请县政府招拍挂领导小组研究批准,不存在将应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将应招拍挂出让的土地按协议方式出让,不存在以协议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违规改变规划用途问题,不存在以权谋私、擅自决定减交、免交、缓交土地出让金,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非法批准出让土地和不按法律规定出让土地的行为。
采矿权出让2023年至202223年2月依法出让采矿权43宗,其中协议出让22宗,挂牌出让21宗。共计出让储量512023.929万吨,出让金额1861.46066万元。无论是协议出让还是挂牌出让,都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提供地质报告和市局出具的储量评审书,符合条件的出具拟出让意见,提交采矿权审批机关,协议出让的签订出让协议,办理延续登记,挂牌出让的严格按采矿权审批机关的出让委托书比照同类矿山估价走招拍挂程序进行出让。出让的全过程未出现一起违反规定不合程序吃、拿、卡、要收受礼金行为。
土地开发整理情况2023年1月以来,我局共涉及省市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3个,工程建设总规模215.15公顷,新增耕地36.7427公顷,总投资538.86万元,其中,争取省市资金347万元。根据XX省耕地开垦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局应留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43.06848万元,应拨付工程村303.93152万元,已拨付293.88152万元,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款项。目前,3个工程中,1个工程(小作)已通过省市验收,两个工程(牛王庙、岩峰)已通过市级验收,正在申请省厅验收。
省市投资工程。小作、牛王庙、岩峰均为土地整理工程(总量平衡工程)。按照省厅要求,投资2023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岩峰土地整理工程投资超过20230万元以上,按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其余两个工程(小作、牛王届)省市投资均在20230万元以下,施工任务均由工程所在村民委员会承担,我局技术人员对工程实行全程管理,负责质量监督检查,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不存在权钱交易,获取工程实施开发承包时机的行为。
矿山环境治理情况2023年以来,国家及省厅投资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1个,南峪矿山环境恢复工程总投资230万元,其中上级下拨资金200万元。202223年9月通过公开招标,由纪检委、检察院、财政局全程监督,聘请专家3名进行公开评标,最后确定为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三分公司以174.65万元标的中标,现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28.8%。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我局按照公开公正的原那么,进行了公开招标,不存在权钱交易行为。
地价评估2023至202223年2月份,局地价评估事务所对xx县建材钙镁有限责任公司、xx县天长镇人民政府等9宗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地价评估,评估面积20693.68平方米,评估资产381.2879万元,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开、公正、标准运作,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了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财务收支情况
一、专项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至202223年底,上级拨入我局各类专项资金1244.161万元。其中:水毁耕地补助30万元;土地开发资金525.521万元;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80万元;资源补助经费6万元;根本农田保护15万元;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11万元;土地整理工程资金281.64万元;征地区片价6万元;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资金20230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15万元;矿山测量队伍建设12万元;矿产资源规划3万元;基层所建设40万元;地籍数据库建设3万元;土地变更调查资金1万元;地形测绘费15万元。
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至202223年底各项专项资金支出1133.977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开垦费529.460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70.5364万元;土地开发整理304.7635万元;水毁耕地复耕30万元;所有权发证等22.6155万元;根本农田保护22.067万元;农用地分等定级11万元;资源补助经费6万元;综合区片价5.56万元;
矿山监察测量建设资金3.12023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1.283万元;地籍数据库0.25万元;基层所建设3.2万元;地形测绘15万元;其它专项资金9.134万元。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至202223年底各项收费1.8921355亿元。其中:征地管理费632.7万元;土地登记费13.6万元;土地测绘费284.6万元;土地评估费6.7万元;资源补偿费360.1万元;罚没收入87.1万元;土地出让金1.616亿元;土地使用金78.5万元;釆矿权出让价款2.055万元。耕地开垦费1296万元。
四、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至202223年底经费支出计1320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万元;社会保障费86.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0万元;公务经费476.4万元。
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上级共拨付我局1244.161万元专项资金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和水毁耕地恢复资金以及地环地灾治理资金大局部已拨付到有关村集体和工程单位,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才能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滞留、套取以及大额提现、重复报帐、白条入帐、签字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工程建设均按批准的地点和内容进行,没有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问题,资金使用按概算执行,按进度及时拨付,合法合规,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违纪违规问题。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补偿安置费用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政策,下大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坚持从维护广阔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即保证了经济建设的需要,又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2023年至202223年2月,我县共上报城镇建设用地3个批次和4个单独选址工程,并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2个:河北张河湾抽水畜能电站,征收集体土地391.1281公顷,涉及9个村农民集体;华能上安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征收集体土地56.2675公顷,涉及8个村农民集体。经省政府批准的工程5个;井陉一中整体搬迁工程,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9.0323公顷;上安电厂上坝道路改造工程,征收村集体土地0.4702公顷;xx县20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程,征收集体土地17.120236公顷;xx县2022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程,征收集体土地1.1837公顷;xx县2022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程,征收集体土地2.120234公顷。
目前,3个工程的征地补偿费已补偿到位,1个工程补偿正在进行,1个工程因村内部问题,虽然县财政已全额列支,补偿也未能实现,2个工程涉及规划调整,土地用途需作变更,工程暂不能落实,不能实现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规征地和非法占用补偿安置费问题。
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23年至202223年2月共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违法案件62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3宗,矿山违法案件39宗,已依法下达行政处分决定58个,结案55宗,结案率达89%。在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程序,几年来,未发现一例应政策界限不清、程序不合法导致的错案。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在采矿权出让过程中,由于评估费用高,企业难以承受,不能实现每宗矿权的评估,只是比照同类矿山进行估价;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还不能完全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在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应移交法院、公安的案件不能完全受理,出现执行难;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今后,我们要尽最大努力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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