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月”地区毒品向中国渗透的国际化趋势与防范对策张昆来源:《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新疆大学,新疆·乌鲁木齐830011)内容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新月”地区毒品向我渗透活动日益加剧,从破获的案件看,其走私贩运毒品愈来愈显现出国际化的突出特点,对我国构成了极大威胁,使得国内毒品问题日益复杂,进而改变了全国禁毒格局。面对我国毗邻“金新月”毒源地的现实,堵源截流,加强国际禁毒合作是解决我国现阶段毒品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与中亚国家间的禁毒合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禁毒合作是维护我国新疆地区安全的重要保障。关键词:“金新月”;毒品问题;新疆禁毒形势;国际化贩毒;防范对策中图分类号:D91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057(2011)03-18-06作者简介:张昆(1968-),男,新疆大学西北民族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调研员、副教授,研究方向:反恐、禁毒。近年来,在国内庞大毒品消费市场和巨额暴利的双重刺激下,“金新月”地区毒品作为国际毒品消费市场的一个毒源地,毒品向周边国家及我国新疆走私渗透的国际化趋势明显加剧,毒品问题与当地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洗钱犯罪等问题相互交织,对我国构成了极大威胁。一、“金新月”地区毒品向我实施跨国走私贩运活动趋于国际化、组织化、网络化1.新疆正在成为国际贩毒集团千方百计打开的重要通道从近年来我区毒品犯罪的特点看,“金新月”地区跨国毒品贩运集团把我国作为过境地和毒品消费地的企图愈益明显,他们以外籍犯罪嫌疑人为主体,以在我区设立的各类贸易公司为掩护,通过新疆的出入境口岸直接参与了“金新月”地区的毒品走私。从破获的案件看,组织和操纵“金新月”毒品入境的毒枭主要是巴基斯坦人,他们大多以经商或跨国贸易公司(代表处)为掩护,长期在新疆境内定居,在生活上甚至与当地少数民族通婚,精通维语和新疆民俗,常年往返于中、巴两国,表面上以经商为名,暗中却与境外毒贩积极谋划,里应外合从事跨国贩毒活动。“加卡尔国际贩毒集团”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贩毒组织。该集团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以乌鲁木齐、广州等地的跨国贸易公司为掩护据点,以伊斯兰堡为起点,按照伊斯兰堡——吉尔吉特市——苏斯特口岸——喀什——乌鲁木齐——广东——香港——雅加达这一路线大肆进行跨境贩毒,成员涉及马来西亚、泰国、印度、新加坡、日本、韩国、巴基斯坦、美国、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