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治理社会保险方案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平安完整,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开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55号)的部署安排,自XX年8月至XX年2023月,在全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平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第2页共12页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标准根底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平安,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标准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平安,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二、范围和检查内容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第3页共12页(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平安缺乏保障的问题。第4页共12页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