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电信业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信业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衣食住行以外又一必需品。电信领域消费者对、计算机等网络终端设备的质量、功能、售后效劳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它们所承载的电信业务却了解较少,甚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意识不到。整个社会乃至国家对电信领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甚显薄弱。本文由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引发对电信业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成因及出路的思考。一、强制“赠送〞的电信业务2022年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长春市客户效劳中心连续接到几百个投诉,用户反映自己的出现了未开办的彩铃业务,要求移动公司核对最近话费和充值记录。对此,移动公司给出这样的解释:上述情况是吉林推出的彩铃赠送活动,即在从未办理过彩铃业务的吉林用户中,随机选取一局部赠送彩铃业务,并赠送话费,是对广阔用户的回馈。而根据投诉用户的描述,该活动宣传工作很不到位。大局部用户从未接到过宣传,另外一些虽然接到,但在当时就已明确拒绝,而营销人员仍为其办理。也就是说,这些用户是被强制地“赠送〞了该项电信业务。相关部门对此已进行妥善处理。前述案例可以说是电信业务领域的一个典型。电信业务消费者大都经历过各式各样的电信效劳纠纷,譬如计费错误,电信企业的强制消费,上网用户与互联网接入效劳商(ISP)的网费纠纷,骚扰、黄色信息台等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电信网络信息平安问题这些现象的大量存在,使得消费者不管协商和解,通过消协调解,还是向有关部门申诉,乃至仲裁、起诉,都会蒙受极大的物质、精神上的损失。这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开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中的不利因素。二、电信业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缺失固定、移动、小灵通,作为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其消费群已到达空前规模;互联网,更是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然而电信用户却成了现代社会又一个弱势群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电信业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几乎被经营者、社会,甚至消费者本人忽略了。这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缺失应当引起国家、社会和交易双方的更大重视。正确的消费依赖于对商品、效劳有关情况的知悉。电信用户对于业务种类、费用等相关情况有权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予以说明。但后者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受教育权那么是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二者很容易因经营者在商品效劳的宣传中添加虚假内容而受到侵害。在一个健康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