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无照经营专项查处取缔方案.doc
下载文档

ID:1138440

大小:18KB

页数:11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4-18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无照经营 专项 查处 取缔 方案
无照经营专项查处取缔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x〞的要求,按照x县“2023平安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部署,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那么,密切协作,依法取缔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开展。 二、目标任务 以清理整顿歌厅、旅店、网吧、游戏厅和有平安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引导和催促可以到达开业标准,但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业户,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措施方法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结合实际,区别对待。 (一)对经营条件、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责令其立即办理相关许可和登记手续。 (二)对经过整改可以到达许可要求的无证无照经营业户,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办理相关许可证和登记手续,必须做到标准一批,准入一批。逾期达不到要求或不办理开业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对威胁公共平安、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隐患、严重污染环境、不良后果明显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取缔,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和贫困人员等弱势群体,要积极引导他们办理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各职能部门要以疏导办证为主,降低准入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证照过程中给予一定的优惠。 四、整顿范围 (一)应当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是未依法取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需取得许可证,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被撤消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8月28日至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28日至9月8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对无证无照经营业户进行登记造册。 (二)分类标准阶段(9月9日至9月30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无证无照业户逐户进行确认,对每户所需的标准要分别交代清楚,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标准。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要立即催促办理营业执照;对具备许可条件而未取得许可证的,立即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过标准能够到达许可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后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未取得许可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业户进行查处取缔。对情节严重的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整治、联合执法。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完成后,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果进行验收,并认真总结,将情况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察验收。各部门要在专项行动后,建立长效机制,指定专门机构,把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 六、组织领导 成立x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县委常委、副县长 x副县长 x副县长 x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x县工商局局长 x县监察局局长 x县卫生局局长 x县文体局局长 x县安监局局长 x县环保局局长 x县播送电视局局长 x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x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x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员由以上各职能部门主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高秀忠兼任,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工商局副局长陈有德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出工作措施,组织查处取缔行动,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七、职责分工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县工商局 依法查处取缔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已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县公安局 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的旅店、宾馆、网络公寓等特种行业的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特别对于没有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无证小旅店,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分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分,同时对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取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对歌厅等娱乐场所进行备案,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负责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干扰或阻挠行政执法、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三)县消防大队 依法对歌舞厅、宾馆、旅店、网吧、游戏厅等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它涉及消防平安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歌厅、旅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要对其消防器材、建筑防火、电器防火、平安疏散、燃气用具等平安工程和准入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过标准后能够到达准入标准的,要及时核发相关许可;对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县环保局 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噪音、排污、放射源平安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特别对宾馆和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要对其环保指标和准入条件进行严格评价,经过标准后能够到达标准的,要及时下发许可或相关文件;对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县卫生局 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的宾馆、旅店、餐饮效劳、娱乐场所、公共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特别是对于旅店、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经过标准后能够到达标准的,要及时下发许可证;对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六)县文体局 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效劳、音像制品经营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特别是对歌厅等娱乐场所,经过标准后能够到达标准的,要及时下发许可证;对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七)县安监局 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经营的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仓储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广阔在校学生不到网吧、歌厅、旅店等场所参加各种非正常消费活动,配合各职能部门共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九)县监察局 对照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国家工作人员阻挠执法、干扰执法、通风报信、参与经商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部门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开展观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取缔非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创立良好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力量,坚决一次性彻底根治。 (二)强化领导。各职能部门一把手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实际,指派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每个阶段要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各部门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三)严明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并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和在清理整顿中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县播送电视局和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广阔群众自觉抵抗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总结清理整顿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内容总结 (1)无照经营专项查处取缔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x〞的要求,按照x县“2023平安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部署,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那么,密切协作,依法取缔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开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