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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诠释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与有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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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诠释 国内生产总值 构成 指标 有关 统计 之间 关系
诠释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与有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 (内容提要:本文在深入分析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主要构成指标: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效劳进出口和有关的专业统计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贸易额的根本概念的根底上,详细地阐述了相互对应的指标在口径范围方面的区别和联系,并通过历史资料揭示了彼此之间的数量关系,为正确地使用专业统计指标估计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指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效劳进出口等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指标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计算过程涉及到许多资料来源,其中相当一局部资料来源,如财政决算、会计决算资料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滞性,因此,这些指标在时间上并不总能满足宏观经济分析的需要。尤其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季度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在进行季度宏观经济形式分析时,根本就找不到这些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常常利用相关的统计指标估计或推算上述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指标,以满足分析的需要。所以,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把握这两种类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提高上述估计或推算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对宏观经济形式的分析和判断。本文阐述上述两种类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关系 居民消费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消费性货物和效劳支出。“居民〞指的是从事消费活动的住户或个人,不包括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等各种类型单位;“常住居民〞是对居民所作的进一步限定,使其涵盖了临时离境和住外使领馆人员,排除了临时入境和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因此,原那么上讲,居民消费这一指标不包括非常住居民在我国境内的消费支出,而包括我国常住居民在境外的消费支出。“一定时期〞一般指一个核算期,即一年或一个季度。"消费性"意指不包括用于生产活动的房屋等建筑和机器设备方面的支出,这类支出属于固定资本形成。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房屋,包括居民住房的购置,都属于固定资本形成,而不属于消费性支出。“全部消费性货物和效劳支出〞指除了包括居民直接以货币形式购置的货物和效劳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效劳的消费支出,即所谓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居民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效劳;住户生产并由住户本身消费的货物,如农户生产并消费的粮食;住户的自有住房效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商业统计中的指标,它“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的总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销售对象划分为两大局部,即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额。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对企业、事业和行政等各种类型单位的零售额。从国民经济核算角度讲,这些单位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它们购置的各种商品,除了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支付给本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局部外,要么属于中间消耗,要么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居民消费。例如,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中所包括的售给社会集团的办公用具、纸张、书报杂志、文体用品,等等,属于中间消耗;办公设备,如电讯设备,交通工具,如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等等,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从这个角度讲,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实际上并不是消费品)。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与居民消费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因为其中大局部直接构成居民消费,正因为如此,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计算居民消费的主要资料来源之一。但是,两者之间也有许多方面的区别,这些区别可以概括如下: (一)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和外国住华使领馆人员的消费品,居民消费不包括这些消费品,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些消费品包括在货物和效劳的出口中。 (二)居民消费包括我国临时离境人员和住外使领馆人员在国外购置的消费品,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局部消费品。 (三)居民消费包括效劳消费,如医疗保健效劳、交通和通讯效劳、教育文化娱乐效劳,等等,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些效劳的价值。 (四)居民消费包括虚拟消费,即居民对以实物报酬和实物转移的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效劳的消费,居民对自己生产的货物的消费,居民对自有住房效劳的消费,等等,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局部内容。 (五)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居民的建造房屋用的建筑材料,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这类建筑材料属于建筑活动的中间消耗,不属于居民消费。 1978年至1992年,我国居民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1: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数据对照表(单位:亿元) 年度hcsr1hc-sr1(hc-sr1)/hc 19781759.11121.2637.90.36 19792023.41311.7693.70.35 19802317.1162023.20232023.2023.31 19812604.11798.5805.60.31 19822867.91956.1911.80.32 19833182.52169.5202313.00.32 19843674.52574.5120230.00.30 19854589.03391.41197.60.26 19865175.03912.01263.00.24 19875961.24562.01399.20.23 19887633.15869.61763.50.23 19898523.56376.42147.2023.25 1992023113.2652023.12604.2023.29 19912023315.97358.52957.40.29 199212459.88621.33838.50.31 注1:hc:居民消费;sr1: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hc-sr1:居民消费-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hc-sr1)/hr:(居民消费-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居民消费。 注2。1992年以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再区分为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两局部,所以,本表数据截止到1992年。 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还用图形表示如下:(见附图1、附图2) 从表1、图1和图2可以看出,居民消费与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既具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联系表现为两者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区别表现为前者始终大于后者,从未重合过。并且,绝对差额具有逐渐变大的趋势,以1978年为最小,637.9亿元,以1992年为最大,3838.5亿元,平均绝对差额为1536.1亿元;相对差额呈较平稳的波动状态,以1978年为最大,36%,以1987和1988年最小,23%,平均相对差额为29%。因此,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占居民消费的平均比例为71%。 二、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 政府消费包括政府在公共效劳上的支出和政府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提供消费货物和效劳所承担的净支出。前一局部等于政府效劳的产出价值减去其经营收入价值;后一局部等于政府向居民提供的消费货物和效劳的市场价值减去向居民收取的价值。政府效劳的产出价值等于它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加上固定资产折旧,其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等于政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从事业务活动而购置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和效劳的支出、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和支付的税金(生产税)之和。用公式表示,即: 政府消费=政府关于公共效劳的支出+政府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提供消费货物和效劳所承担的净支出=(政府效劳的产出价值-政府效劳的经营收入价值)+(政府向居民提供的消费货物和效劳的市场价值-政府就这些货物和效劳向居民收取的价值) 其中:政府效劳的产出价值=政府单位的经常性业务支出+政府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政府单位购置的的用于业务活动的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效劳的支出+政府单位支付的劳动者报酬+政府单位支付的生产税)+政府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 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中的一局部,如售给政府单位的文具、纸张、报纸、图书、杂志等办公用品,售给部队的粮食、衣着、日用杂品等生活用品,等等,属于政府单位购置的用于业务活动的货物,因而是政府效劳的产出价值的重要组成局部;第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政府购置然后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消费性货物,政府关于这局部货物的净支出包括在政府消费中。 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之间的主要区别可以概括如下: (一)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对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单位的商品零售额,政府消费中显然不包括这局部商品的价值。 (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售给政府单位的小轿车、面包车、工具车、卡车等交通工具和电讯设备、电影器材等机器设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这些交通工具和机器设备的购置属于固定资本形成,不属于政府消费。 (三)政府消费包括政府单位关于效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的支出和政府单位固定资产的虚拟折旧价值,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这局部价值。 (四)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包括政府购置然后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居民的消费性货物的全部市场价值,而政府消费只包括这些货物的市场价值与向居民收取的价值的差额。 (五)政府效劳的经营收入是政府消费的冲减项,而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显然不受政府经营收入的影响。 1978年至1992年,我国政府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具有如下数据关系: 表2:政府消费与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对照表(单位:亿元) 年度gcsrsgc-srs(gc-srs)/gc 1978480.0143.7336.30.70 1979614.0164.3449.70.73 1980659.0186.0473.00.72 1981705.0204.0501.00.71 1982770.0225.4544.60.71 1983838.0256.6581.40.69 1984202320.0324.7695.30.68 19851184.042023.202374.00.65 19861367.0462.202305.00.66 19871490.0553.202337.00.63 19881727.0665.0202362.00.61 19892033.0697.81335.20.66 19902252.202341.2152023.80.67 19912830.202387.21942.80.69 19923492.3120233.5242023.80.69 注1:gc:政府消费;srs: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gc-srs:政府消费-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gc-srs)/gc:(政府消费-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政府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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