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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家
人口
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计划生育
服务站
建设
意见
国家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方案生育效劳站建设的意见
国人口发(202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方案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方案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认真落实2022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基层方案生育效劳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方案生育效劳站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效劳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管理与效劳工作,满足广阔人民群众的方案生育、生殖健康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县乡方案生育效劳站、所(以下简称县乡效劳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县乡效劳站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迫切需要
1、县乡效劳站是落实方案生育根本国策的技术保证。县乡效劳站承担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任务,是在基层直接面对广阔群众,开展方案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效劳的主要力量,是落实方案生育根本国策不可动摇的基石。
2、县乡效劳站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阵地。方案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国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根本国情。在新的历史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对方案生育技术效劳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任务更艰巨。县乡效劳站是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平安、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等方案生育、生殖健康效劳的主要阵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切实加强县乡效劳站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效劳能力,确保广阔育龄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得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效劳,确保基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的顺利完成。
3、县乡效劳站是维护群众方案生育、生殖健康权益的根本保障。提供优质效劳,满足广阔群众日益增长的方案生育、生殖健康效劳需求,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目标之一,也是抓紧抓好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技术效劳质量是效劳站的生命。在加强效劳站根底设施、装备、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提高效劳站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保证效劳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维护和开展群众方案生育、生殖健康的权益。
二、加强县乡效劳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
4、加强县乡效劳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效劳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科学标准的原那么;坚持加强县级效劳站,因地制宜建好中心乡(镇)效劳站,稳定乡(镇)效劳站,用好流动效劳车;坚持技术效劳、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为一体,在人口与方案生育法、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满足群众的方案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
5、县级效劳站的根本职责。根据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的规定,县级效劳站承担辖区内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和方案生育药具不良反响的诊断及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的其它生殖保健工程等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效劳的职责。承担对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咨询、药具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效劳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流动效劳车的作用,尤其是对交通不便、效劳条件薄弱的地方,要加强巡回效劳和指导。
6、乡级效劳站的根本职责。根据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的规定,乡级效劳站承担辖区内方案生育、生殖保健咨询及宣传教育、随访、药具发放及不良反响监测报告等项职责,经审批符合条件的乡级效劳站可以开展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效劳;接受县级方案生育效劳站的业务指导,并指导和培训村级方案生育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效劳。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中心乡(镇)效劳站建设,加强装备,配强人员,不断提高效劳能力,在承担本乡镇方案生育任务的同时,还应承担对邻近乡(镇)效劳站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方便群众,提高效劳水平。
7、县乡效劳站要突出方案生育特色,坚持巡回效劳,深入到村及农户,送效劳上门。县级效劳站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以流动效劳车为纽带,加强对乡(镇)效劳站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充分表达基层效劳网络健全的整体功能和优势。
8、县乡效劳站要努力提高效劳能力,根据群众需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提供生殖保健效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效劳的县乡效劳站,要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确保方案生育根本任务的完成。
9、对遥远贫困、交通不便的山区,由卫生院承担方案生育任务的,要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过程中,统筹安排,优势互补,不断提高方案生育效劳能力和效劳水平,保证人口和方案生育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全面加强县乡效劳站的根底建设和能力建设
2023、加强县乡效劳站的根底设施建设。县乡效劳站要按照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设置标准、方案生育技术效劳工程评审根本标准的规定,合理标准效劳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改善县乡效劳站的工作用房,保证完成技术效劳、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所需要的根底设施和根本条件。
11、加强县乡效劳站的效劳环境建设。县乡效劳站的内部布局既要符合医学标准标准,又要表达方案生育和人文关心特色,方便育龄群众,满足个性化需求,为育龄群众营造温馨、舒适、科学、平安的咨询和效劳环境,把效劳站办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效劳优质、群众满意"的育龄群众之家。
12、提XX县区乡效劳站的装备水平。各级人口和方案生育部门要统筹规划,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常用方案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标准的要求,装备与技术效劳相适应的医疗设备、检验设备和急救设备等。充分利用先进的临床医疗设备,为广阔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技术效劳。
13、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效劳能力。各地要制定培训方案和分级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疏通继续医学教育、职称晋升与医师等执业注册的渠道,建立方案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评审、职称晋升的有效机制,做好方案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工作。要在基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和知识更新,全面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效劳能力。
14、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要制定宣传标准,配备更新宣传设备,提高宣传咨询的能力和水平。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方案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平安有效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和咨询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要办好本级人口学校,并指导村级人口学校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15、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县级效劳站负责本辖区的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并对乡级效劳站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要有专门管理部门,并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有适宜的库房,有药具管理制度,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响,确保育龄群众平安有效地使用避孕药具。乡级效劳站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技术人员要对效劳对象进行相关的咨询、指导和随访效劳,有适宜的避孕药具储存柜箱,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响,对村避孕药具发放员进行培训。
16、推进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的信息化建设。要把方案生育技术效劳信息化纳入人口和方案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优质效劳县(市)和优质效劳站考核内容。县级效劳站要逐步配备计算机和数字化技术效劳设备,构建技术效劳信息平台。各地要积极开发效劳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连、资源共享。要加强育龄群众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生殖保健效劳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效劳和群众需求信息的数据库和采集、汇总、上报、分析、使用制度,提XX县区乡效劳站的综合效劳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县乡效劳站标准管理,努力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17、加强县乡效劳站的质量管理。县乡效劳站要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操作常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标准效劳程序和效劳行为,建立全面的标准化的效劳质量管理体系。要将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平安,减少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和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管理,标准查环查孕查病的管理,建立相应档案资料。严禁未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等资格的人员从事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效劳。
18、切实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及设备的管理,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9、各级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乡效劳站的监督和业务指导。要强化县乡效劳站的机构、从业人员、方案生育技术应用、避孕药具等方面的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对县乡方案生育效劳机构设置的审批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校验工作;认真组织方案生育技术效劳人员合格证的考核发证,并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
20、组织和协调省、市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专家委员会对县乡效劳站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提XX县区乡效劳站的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效劳水平。
21、加强县乡效劳站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效劳工程。相关技术效劳收费和拓展工程的收费要严格执行当地价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收费,不得变相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2、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根据国际国内技术效劳质量标准,组织制定相应的技术效劳质量监督标准及标准,积极组织对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师资的短期培训。在全国开展先进效劳站创立活动,并作为申报国家级方案生育优质效劳先进县(市、区)的必备条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为取得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效劳站制定统一标识。
五、不断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效劳水平
23、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效劳站改革。深化县乡效劳站人事制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人口和方案生育事业开展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要建立、完善法人代表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实行科学管理、事务公开、民主监督。要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公开考试和考核制度,面向社会招聘县乡效劳站技术效劳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挂钩、能进能出,逐步建立一支以医学专业为主、会效劳、能效劳,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效劳队伍。要加大技术效劳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技术队伍素质。
24、合理配置县乡效劳站技术人员。县乡效劳站的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总人口数量以及效劳半径合理配置。县级方案生育效劳站原那么上不低于20人,其中,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在80%以上。要有专职b超及检验、药学等医技人员,并应积极引进方案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乡级方案生育效劳站原那么上不低于4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占3/4以上,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b超及检验、药学人员要持证上岗。
25、县乡效劳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丰富科普知识内容,把宣传教育与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