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医改组〔2011〕2号关于印发《芜湖县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县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11]5号)文件要求,制定《芜湖县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已经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抄:县监察局,各镇卫生院芜湖县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芜湖县行政村卫生室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县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四)坚持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二、组织领导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在县医改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和乡村医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指导组(各指导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的具体实2施。三、岗位设置(一)岗位数:以省确定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员配置为依据,实行总量控制,全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村医岗位328个,结合县情,按需分步到位。2011年首批设置岗位数260个,以镇为单位:湾沚镇64个,陶辛镇50个,花桥镇30个,红杨镇48个,六郎镇68个(各行政村岗位数详见附件2)。(二)岗位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政策;2、具有良好的品行;3、服从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技能;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竞聘对象(一)2010年经注册在我县村卫生室工作,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1、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2、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凡已申请放弃乡村医生注册并享受县财政补助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上岗。(二)2010年未经注册,但从事村卫生室工作二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2月28日后出3生);2、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3、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的。五、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2011年3月15日前)县医改领导组将派出指导组深入各镇会同镇政府组织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