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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落实
粮食安全
责任制
实施
意见
落实粮食平安责任制实施意见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粮食平安责任制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政发(xx)x号),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粮食平安责任,构建全县粮食平安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和落实粮食平安责任
1.分级落实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县长对全县粮食平安负总责。县政府承担保障粮食平安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藏、流通能力。各乡镇政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保障粮食平安乡镇长责任体系。
我县是全国产粮大县,在国家粮食平安中处于重要地位,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平安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保障粮食平安放在经济社会开展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稳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好粮食直补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平安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健全粮食质量平安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相关部门粮食平安职责。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平安各项任务。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农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物价局、农发行等(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稳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面积,标准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建立耕地保护补偿鼓励机制,对占用耕地实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开展土壤改良和培肥,确保土壤质量不下降。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根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农委、审计局
4.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整合各类资源,加快推进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切实用好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配套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建立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方案,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强力推进阜颍河生态农业示范带、沿淮适应性农业示范带、采煤塌陷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水务局
5.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和可持续开展能力。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实施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工程。牢固树立增产、效益、绿色三者相统一的开展理念,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力军作用,集成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节本增效同步、生产生态并重,促进粮食单产提高、品质提升、质量平安、效益增加、环境改善,坚持试点先行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实现全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开展。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防预报、有害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和玉米振兴方案,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023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委、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水务局、粮食局、气象局
6.加快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开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开展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对其用于晾晒、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防止“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开展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效劳机制创新试点,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效劳模式。扩大海泉粮油、xx润米业、汇阳食品、管氏面业、管仲酒业等龙头企业的生产规模,逐步形成xx粮食加工产业集群。加速粮油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效劳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效劳。
责任单位:县农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局
三、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7.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落实农业补贴和粮油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新增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乡镇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效劳,落实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健全重要农资储藏制度,稳定农资价格。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委、物价局、商务局、供销社
8.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抓好粮食收购,适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合理布设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利益联结机制,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切实保障政策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的支持力度,杜绝向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农委、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农发行
四、落实和管好地方粮食储藏
9.严格落实县级粮食储藏。按照核定的地方储藏粮规模和完成时限落实地方粮食储藏。县级粮食储藏利息、费用、价差补贴等列入县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储藏粮监管,建立和落实粮食储藏定期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
2023.加强储藏粮管理。创新粮食储藏管理机制,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储藏粮轮换要在xx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卖。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藏相关工作,完善成品储藏与加工企业、军粮供应企业、“放心粮油〞店等周转库存结合机制。催促粮食经营者严格遵守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建立粮食储藏协调机制,合力调节市场、稳定粮价。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
五、加快粮食流通能力建设
11.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将粮食仓储设施作为重要农业根底设施统筹规划,全面实施国家粮食收储供应平安保障工程。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对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予以解决。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尽快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物流体系。继续实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加快烘干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粮食仓储科技示范应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
12.大力开展粮食物流网络。加强粮食流出通道建设,强化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无缝衔接,形成粮食现代物流网络。大力推广原粮散运、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引导企业协作联合运营。推进和标准全县政策性粮食在xx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卖、有序交易。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育现代粮食流通新型业态。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发改委、交运局、商务局
13.稳固和拓展粮食产销合作。主动与粮食主销区建立直接紧密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企业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粮食产销对接和产品交易活动;鼓励粮食龙头企业到主销区投资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鼓励销区粮食企业在我县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开展产业化合作经营。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打造一批影响面广、信誉度高、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提高xx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农委、市场监管局、农发行
六、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开展
14.继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土地确权,加大资产重组力度,重点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依法处置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款要用于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欠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历史性亏损挂账等遗留问题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持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队伍开展。鼓励粮食企业开办“粮行〞,创新粮食流通经营效劳方式。引进央企、民企等战略投资,在产业政策、工程资金上重点扶持,打造大型混合型粮食集团,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人社局、商务局、农发行
15.推动粮食产业升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整合粮食龙头加工企业,建立粮食产业园区。按照“扩大仓储抓粮源、扶持龙头促加工、打造品牌拓市场〞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以xx省级粮食储藏库为龙头,围绕粮食流通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充分发挥本地粮食资源优势,把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四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建成“企业+基地+市场〞的粮食产业化经营模式,做大做强xx区域粮食经济板块。以鑫泉米业院士工作站为引领,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产业联盟,搭建创新平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粮食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推进粮食产品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农委、商务局
16.大力开展主食产业化。把主食产业化作为保障食品平安的重要民生工程,重点实施“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大力培育“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龙头示范企业。2023年底前,规划建设“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个、示范店(经销点)30个,“主食厨房〞配送中心1个、直营店(经销点)2023个,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资金,各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要给予贷款支持。将“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作为保障食品平安的重要民生工程,鼓励企业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优化和改良传统主食生产工艺,开发新型、优质、健康的粮食产品,提升食品平安水平。支持主食加工企业开展仓储物流冷链设施,健全物流配送、连锁专卖供应网络,向城市社区、乡镇和农村延伸。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七、保障粮食市场根本稳定
17.完善粮食调控机制。有效发挥粮食储藏吞吐、加工转化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选择3个以上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确保粮食市场根本稳定。加强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强化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落实。标准各类涉粮企业经营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制度。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粮食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18.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将粮油供应网点纳入城乡商业网络建设规划。2023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粮食供应。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并配套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藏设施和配送中心。全县打造5-2023个应急骨干网点。选择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并给予必要支持。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财政局、商务局、规划局
19.依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全面推进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按照国家粮食局等部门统一安排,搞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接受省、市有关部门委托,做好行政区域内省级、市级储藏粮等省和市事权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县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