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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信访
接待工作
制度
篇一: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工作的职责
1、接待本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乡外人士或有关运输车户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
4、及时、准确地向所长和主管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
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7、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
8、为上级主管部门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那么
1、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
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那么;
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那么;
5、坚持双向标准的原那么。
三、受理范围
(一)受理
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
对以下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
5、其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
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
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
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
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阻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
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本单位处理。
4、对越级集体上访,滞留信访场所,或有过激行为的来访人员,需要有关部门来人劝返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派员来本单位劝返。
5、对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后,来访人拒不接受处理意见并无理取闹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向领导报告,由有关领导通知公安部门派民警到现场依法妥善处置。
五、工作纪律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XX省信访条例的规定。
1、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
2、不得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的情况;
3、不得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4、不得接受来访人和接访人的吃请;
5、与来访人或者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不得干预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
篇二: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为标准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表达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标准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平安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 ,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那么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
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防止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那么,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
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
作、方便信访人的原那么。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
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领导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通过固定的新闻媒体或者告示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信访接待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接待后,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党政机关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待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呈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或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第九条对接待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半年做一次方案安排并上报,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逐人列表报县委政府信访局。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乡镇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xx镇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那么:
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那么处理接访事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依理、依情、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二、接访领导与对象:
接访领导为xx镇全体党政领导;
接访对象为xx镇广阔干部群众及外地有关人员。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每月15日、25日为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当值镇领导外出,由当值镇领导商请其他镇领导代替;镇党政综合办应将每一个月的接访领导名单和分管的工作在宣传栏中公布;遇到重大接访事项,领导干部应随时接访。接访地点安排在镇机关群团办公室。
四、接访内容:
(一)对xx镇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精神后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阔干部群众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具体办事
部门解决不妥需要向镇领导反映解决的问题;
(三)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四)重要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六)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
(七)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程序:
(一)每年年底,由党政综合办会议讨论确定次年镇领导接访方案。
(二)接访采取候访方式,每月由镇领导负责在接访日等候来访者。镇信访办值班人员提前按镇领导接访顺序预约好接访领导,做好接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对镇领导接待案件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三)信访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领导接访日的接待记录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完整的记录,负责填写接访情况记录表,搜集保管好信访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
(四)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意见,商请分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处理原那么与思路,并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会议讨论解决。
(五)接访事项由责任部门按照接访领导的指示或会议讨论的决定办理,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但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六、督办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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