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建造师执业考核意见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意见。一、考核认定条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平安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工程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工程经理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工程经理,并同时具备以下(一)和(二)中的各一项条件,或者具备(三)中的两项条件。(一)学历和职业年限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工程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2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二)业绩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附件1,下同)工程总承包1项。2.主持完成大型工程(大型工程标准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那么建市函x施工总承包1项。3.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4.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第2页共4页5.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6.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7.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1项和中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8.主持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9.已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编写人员。(三)或者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2.具备(二)中的一项条件,其中一项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二、考核认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方法成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三、考核认定程序(一)地方所属企业的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查同意后,由企业向所在工商注册地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和中央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