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道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常青街道2023-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立三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做出的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我街道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乌兰察布市2023-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8337〞开展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依法治理,利民惠民,把创立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城市的龙头工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到文明城市创立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开展“德润草原·文明之行〞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立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二、创立目标从2023年至2023年,中央为文明委每年对我市进行测1评,最后取三年测评综合分数,我办事处要以提高中央测评分数为努力方向,坚持“创立为民、创立靠民、创立利民〞,不断提升办事处管理文明、公共文明、文化文明和生态文明,展示街道形象,塑造街道品牌,凝练街道精神,努力打造开放、活力、人文、文明、和谐常青,为实现集宁区2023年-2023年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奉献。三、组织机构成立常青街道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街道“创文〞领导小组)。街道“创文〞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完成街道各项创立指标任务。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银云平(书记)副组长:徐立新(副书记)李秋峰(纪工委书记)成员:邱少花(副主任)康晓军(副主任)段桂荣(副主任)范亭(副主任)张玉芳(党政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张玉芳同志兼任。四、创立内容及步骤根据乌兰察布市创立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5年2—2023年),常青街道创立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十项行动。(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拓宽宣传渠道,优化宣传方法,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宣传栏、宣传海报、致居民一封信等多种载体,确保辖区居民文明创立知晓率、参与率及支持率到达100%。1.文明创立发动行动。倡导“文明创立我先行〞理念,在辖区掀起文明创立的第一个高潮。(1)贯彻区委、社会工委创立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委、社会工委创立大会精神,制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