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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贫困户
退出
验收
方案
2023贫困户退出验收方案二
2023贫困户退出验收方案二 根据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新修订的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内容,为进一步标准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X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顺利开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级领导带队,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X个县级验收工作组,对X年到达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同步进行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对象 〔一〕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对全县X年底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进行退出验收〔不包括X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
〔二〕贫困村退出。对全县未退出的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X年识别确定的贫困程度较深的X个非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退出验收。
二、验收标准和程序 〔一〕验收标准 X.贫困人口退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X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前方可退出。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新要求,补充以下具体要求:①收入计算期。X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X元,收入计算周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②兜底人口的脱贫退出。对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到达“两不愁、三保障〞验收标准的,在贫困村退出时标注退出。
③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脱贫退出。易地搬迁户到达“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入住的,如现住房鉴定为“A、B〞级的直接脱贫退出;易地扶贫搬迁户新房未建成或建成未入住、现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不能脱贫退出。
X.贫困村退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开展、根底设施和根本公共效劳等综合因素等X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前方可退出。
〔二〕验收程序 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认定程序严格按照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验收程序执行。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X月X日-X月X日〕X.乡镇自验:〔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严格按照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乡镇贫困退出验收领导小组,对照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自验,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贫困村退出申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拟脱贫户签字后,上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公示后,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后,乡镇政府在X月X日之前将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县级验收,并将拟退知名单报行业部门审核。
X.数据比对:〔X月X日-X月X日〕涉及贫困退出指标的县直行业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安排懂行业政策、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X-X人逐村逐户比对信息,确保行业部门数据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相一致,到达行业退出标准,并填写部门认定意见,出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认定报告,在X月X日之前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直行业部门将认定情况及时反响至乡镇,乡镇按照行业部门反响数据进行核实,于X月X日之前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申请县级验收。
第二阶段:县级验收〔X月X日-X月X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组,按照乡镇和部门认定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对照验收标准,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对到达退出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由县级验收组组长、验收组成员在脱贫达标认定书对应栏签字确认,将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审定报备〔X月X日-X月X日〕根据县级验收组贫困退出验收情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贫困退出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县级验收报告,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市上抽查验收。
四、验收方法 验收工作组到达验收村〔乡镇〕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根据乡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次依次为“好、较好、一般〞。
〔一〕听取汇报。验收工作组到达申请退出验收的贫困村后,召开由乡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参加的贫困退出专题会议,听取乡村两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X年贫困退出自查自验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村级资料和户内资料,验证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指标达标情况。村级资料方面:查看贫困退出程序性资料、就业培训台账、根本养老保险台账、根本医疗保险台账、危房改造台账、产业培育台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贫困村退出自验测评表、贫困村退出申请以及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乡村公示影像等相关资料。户内资料方面:查看扶贫手册、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饮水证明、劳动力培训证书、扶贫政策到户到人明白册、收入测算清单、贫困人口退出自验测评表等资料。
〔三〕实地查验。验收工作组围绕贫困人口退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X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户逐项开展查验;按照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低于X%,村有主导产业、根底设施和根本公共效劳等X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村逐项进行验收,并在脱贫达标认定书对应栏签字确认。
〔四〕汇总上报。各验收组根据贫困退出验收情况,形成各组验收报告,给出综合评价等次,并将签字确认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达标认定书一式四份收集整理后,由专人负责与各行业部门进行对接,加盖各行业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加盖县政府公章后,将贫困退出认定达标书及时分发到乡、村和脱贫户家中。
五、责任分工 〔一〕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所涉及的行业部门依据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规定,制定单项核查验收方案,开展单项验收认定工作,部门验收意见是贫困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无部门验收意见视为未达标。
〔二〕贫困退出验收乡镇。严格按照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乡镇、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标准业务台账,强化工作流程,全力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完成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自验自评,积极配合县级验收组完本钱乡镇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指导乡镇完成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自验工作;负责全县贫困人口退出花名册和贫困村退知名单的审定以及报备工作;配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完成全县贫困人口退出抽验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退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资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验收工作由带队县级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对照验收指标,对本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乡镇党委书记是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统筹安排本乡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加强对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国家有新的要求,与明年中央对我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检查等安排紧密衔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验收组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阶段的工作,防止顾此失彼和缺项漏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提高脱贫质量。严禁“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把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搞“算账式〞脱贫、层层加码搞“指标式〞脱贫、短时间集中政策资源搞“游走式〞脱贫、当年新识别纳入当年脱贫退出搞“突击式〞脱贫,甚至在评估检查中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广泛认可,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使退出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五〕稳固脱贫成果。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稳固提高,咬定总攻目标,落细攻击点位,完善督战机制,着眼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把贫困退出的底线性要求与工作措施的高标准推进结合起来,落细落实“一户一策〞,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及时做好跟踪监测,稳固脱贫成果,为X年至X年初国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打下坚实根底。
〔六〕强化监督问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催促整改,防止和纠正偏差。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主动性,周密安排部署。对消极应付、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视具体情形,在县级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并由主要负责人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按照X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方法〔试行〕进行严肃问责。
〔七〕严肃工作纪律。各验收工作组要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贫困验收认定工作。在验收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不敷衍应付,不弄虚作假,做到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要求。